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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法系国家的独创性标准及优化方法

时间:2023-07-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与普通法系尤其是英国版权制度不同,大陆法系的独创性标准一开始就比较严格,主要原因在于大陆法系的著作权法是以人格论为哲学基础,认为作品是作者人格的体现,保护作品等于保护作者的人格。北宋末期的大奸臣蔡京是著名的书法家。这甚能反映蔡京当时在书法艺术上的地位。但从蔡京书法中能够看出蔡京具有何种个性,并因此使其作品具有独创性?显然,德国法关于独创性的判断标准不仅高于普通法系,也高于同一法系的法国法。

大陆法系国家的独创性标准及优化方法

与普通法系尤其是英国版权制度不同,大陆法系的独创性标准一开始就比较严格,主要原因在于大陆法系的著作权法是以人格论为哲学基础,认为作品是作者人格的体现,保护作品等于保护作者的人格。在这种情况下,作品能否具有著作权,端视其是否体现作者的人格。法国认为作品应当表现或显示作者的个性,[5]法国最高法院对此的解释为“表现在作者所创作作品上的反映作者个性的标记”。应当说,个性标准产生于19世纪,当时,雕塑、绘画和写作是一种时尚。这些种类的作品易于表达作者内心情感的波动,体现人类思想的情感性、主观性以及非理性的一面,一定程度上能够从这些方面将不同作家的作品区分开来。不过,对于其他种类的作品,比如数据库、地图、百科全书等等,就无法再使用传统的个性标准。另外,作品和个性之间并不总是存在着始终一致的对应关系。北宋末期的大奸臣蔡京是著名的书法家。元陶家仪《书史会要》曾引当时评论者的话说:“其字严而不拘,逸而不外规矩,正书如冠剑大人,议于庙堂之上;行书如贵胄公子,意气赫奕,光彩射人;大字冠绝占今,鲜有俦匹。”这甚能反映蔡京当时在书法艺术上的地位。连狂傲如米芾都曾经表示,自己的书法不如蔡京。但从蔡京书法中能够看出蔡京具有何种个性,并因此使其作品具有独创性?

德国著作权理论和实务一般认为,独创性应包括如下特征:(1)必须有产生作品的创造性劳动;(2)作品应体现人的智力、思想或感情内容;(3)作品应体现创作者的个性;(4)作品应具有一定的创作高度,它是著作权保护的下限。因此,德国著作权法上的独创性标准不仅包含有反映作者个性和创造性的内容,而且要求作品必须是作者思想感情的体现并达到一定的创作高度。显然,德国法关于独创性的判断标准不仅高于普通法系,也高于同一法系的法国法。其认为作品应具有一定的创作高度,这从法理上讲没有错,但失之抽象,流于玄学思辨,没有给人们提供比较具体的判断标准。(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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