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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察监督创新:促进国家治理手段多样化

时间:2023-07-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行政检察监督制度可以挖掘司法机关的治国理政权能。从1906年中国检察制度诞生至今近一百二十年的时间里,行政检察监督在几个关键历史节点上得以迅猛发展,也在大多数时候恭默守静。中国行政检察监督制度的历史是曲折的,过去的每一次尝试和创新都为今天的改革积累了经验。令人倍感欣慰的是,行政检察监督的职能内涵在近三十年得到积极拓展,行政检察监督制度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大好形势中走上了稳步发展的道路。

行政检察监督创新:促进国家治理手段多样化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是国家治理最可靠、最有效的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是现代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90]进入新时代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方式从没有约束力的检察建议,演变为包括执行监督、诉讼监督和公益司法保护等方式在内的多元监督格局。从宏观角度看,提起公益诉讼等治理方式也丰富了我国的国家治理手段。行政检察监督制度可以挖掘司法机关的治国理政权能。因此,行政检察监督新制度的创新发展,不仅丰富了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也是对传统诉讼功能的拓展。诉讼制度不再仅是解决争端和惩处违法犯罪的工具,更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

行政检察监督方式的创新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一次制度创新。这种创新来自对社会主义法制的自信,也来自勇于革除既有体制弊端的决心。我国没有走美国私人检察诉讼道路,而赋予了检察机关公益保护的职责;我国并未将 “官告官” 的行政公益诉讼简单定位为机关之诉、监督之诉,而将其定位为行政执法的补充和协同治理之诉。行政检察监督正是运用法治手段约束公权力,促使治理主体在法治轨道上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承担责任、解决纠纷。为了达到法律统一适用的目标,检察机关可以运用多种治理手段、多管齐下,纠正诸多执法主体在法律适用上随意性、选择性和违法性,全过程监督法律适用活动。(www.xing528.com)

从1906年中国检察制度诞生至今近一百二十年的时间里,行政检察监督在几个关键历史节点上得以迅猛发展,也在大多数时候恭默守静。中国行政检察监督制度的历史是曲折的,过去的每一次尝试和创新都为今天的改革积累了经验。令人倍感欣慰的是,行政检察监督的职能内涵在近三十年得到积极拓展,行政检察监督制度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大好形势中走上了稳步发展的道路。我国应在吐故纳新的基础上进行全面谋划,开拓更符合新时代要求的行政检察监督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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