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国家与社会转型中行政权力的重要作用

国家与社会转型中行政权力的重要作用

时间:2023-07-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3]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经济、社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在社会治理与矛盾纠纷解决方面也需要发挥行政机关的积极作用。[14]因此,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在解决社会矛盾问题上要求行政机关必须积极应对,尤其是在司法和民间机制均难以满足社会需求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应该发挥行政性解纷机制的优势,积极化解民事纠纷。这不仅是回应社会公众对政府期待的需求,也是提升政府公信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要求。

国家与社会转型中行政权力的重要作用

根据现代分权理念,通常民事纠纷属于私法自治领域,行政机关不能介入。国家最初的主要任务是国防、外交和维护社会秩序,在那个时期更强调个人的自由与获得公正司法的权利,正如马歇尔所言,“……对个体自由属于必要的权利——人身自由权、言论、思想和信仰的自由、所有财产与缔结有效契约的权利,以及获得公正司法的权利”,[10]行政权不能介入私人自治领域。随着市场失灵,国家角色扩张,政府大量介入贸易、金融环境保护劳资关系等领域,在这个过程中,国家过渡到给付行政时代。伴随着国家任务根本性的变化,出现了所谓的 “国家的基本权利保障义务理论或保护义务论” 以及公民针对国家的请求权理论。[11]公民有权请求行政机关发动一定的公权力,在行政机关怠于行使行政权、履行预防纠纷职责时,公民可以依法请求行政机关发动行政权,这被称为 “行政介入请求权”。[12]从行政活动与民事纠纷间的关联看,行政机关的任务除预防民事纠纷之外,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参与解决民事纠纷,发现管理中的问题并及时完善,提高行政管理的绩效。[13]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经济、社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在社会治理与矛盾纠纷解决方面也需要发挥行政机关的积极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 “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并且要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一般认为,在社会问题的处理上,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 “从长远眼光、全局利益出发,协调社会冲突,提供社会福利,确保社会健康发展”。[14]因此,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在解决社会矛盾问题上要求行政机关必须积极应对,尤其是在司法和民间机制均难以满足社会需求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应该发挥行政性解纷机制的优势,积极化解民事纠纷。这不仅是回应社会公众对政府期待的需求,也是提升政府公信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要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维护国家安全,必须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做好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从制度、机制、政策、工作上积极推动社会矛盾预防化解工作。要增强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15](www.xing528.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