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内容意义信息化的挑战,首先要认识到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对市场规制、社会治理、权力运行的深远影响,当前的信息技术发展不是单纯的信息产业或信息经济,而是对社会各方面产生深刻变革的信息革命。“理论与实践证明,互联网被广泛应用于中国法治政府建设中,其目的绝非只是政务的电子化,而是意在促使政府产生从内部到外部、从部分到全局、从手段到理念的一系列转变。”[89]理念的转变再加上具体制度的革新,构成应对内容意义信息化挑战的可行路径。
第一,建构以主动公开为重心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律结构。“从国际经验看,随着信息化的迅猛发展,传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近几年来正在发生深刻变革。政府机关从被动接受公开申请变为主动推送信息,及时回应公众要求,推动不同制度融合,已经成为各国制度变革的普遍趋势。”[90]要及时修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均衡的政府信息公开结构,从原来的依申请公开为主的结构转变为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的模式,通过及时地主动公开去有效化解依申请公开工作以及后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压力,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权。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的范围,明确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义务和时效,并规定怠于主动公开法定信息的法律责任,建构规制信息公开不作为的制度体系。
第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府数据开放的整合。行政权力运行要遵守行政一体原则,[91]即行政系统本质上是统一的,而非部门分割、利益分割。行政一体原则在信息领域的要求就是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数据公开的整合与协调。“公开透明还有一个要求,就是行政机关的信息资源应当尽量共享,这是树立规则权威、克服部门保护主义、精简机构、提高行政效率的基础。”[92]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府数据开放的整合有两方面的要求:一是主管机构整合。主管机构整合是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府数据开放整合的基础,也是统一相关公开标准和公开程序的要求。“需要加强对信息公开问题的认识,设立权威性的机构统一协调信息公开政策。目前中国推行的各种形式的公开往往具有各自为政的特点,相互之间缺少统一性和协调性,具体做法也大不一样。比如,对于村务公开,目前的管理部门主要是民政部门,纪检监察与其他部门配合协调。同样的体制也适用于乡、镇的镇务公开。而对于其他层次的政务公开,目前的管理与领导体制则较为复杂,分别有法制部门、人事部门、民政部门、监察部门、党的宣传部门负责等不同的安排。另外,对于信息安全管理和执法,也涉及多个部门,如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信息产业部国家计算机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国家保密局、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等。”[93]通过建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委员会,统一协调不同机构、不同载体的信息公开业务,从用户获取信息便利性的角度着力完善政府网站的搜索功能,持续推进信息公开的高效便民。二是公开标准整合。首先是政府信息公开或政务公开的标准统一,减少和规范行政机关信息公开方面的自由裁量权。“欧美各国政府均通过制定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实施的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引入 Web 服务、本体语言和知识建模等先进技术理念、遵循企业架构等方法实现电子政务系统的互操作性。”[94]当前国家已经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试点,将来需要在各个层级的行政机关推开,实现行政系统内的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统一。[95]其次是政府数据开放的标准统一,实现政府数据的共享和利用。“标准就是一种规范,政府数据标准能够为政府数据获取、留存、使用提供共建共享的规范。大数据时代的数据采集,存储量大、端口多,如果政府数据没有统一的规范性标准,数据越大就会越混乱,可读性差就意味着权利性被弱化。”[96]当前,不同层级、不同地方、不同部门的政府数据标准不统一,明显影响了政府数据的开放及其共享。要推进政府数据在制作格式、存储标准、公开标准等方面的统一,为实现政府数据开放和共享奠定基础。(www.xing528.com)
第三,推进 “电子政务” 向 “电子政府” 的变迁。传统的 “电子政务” 强调政府工作方式的信息化,是以管理为导向、以内部管理信息化为工作方式的信息化模式。在信息化时代,信息革命已经深刻影响了行政权力的运行和政府治理的模式,如何更好地建设服务型政府、推动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信息化是现代政府再造需要面对的课题。“电子政府” 强调行政权力运行的信息化,是以服务为导向、以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化为内容的信息化模式。“电子政务”向 “电子政府” 的变迁,也是传统管理型政府向现代服务型政府转变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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