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小康社会,是改革开放之后我们党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的重要战略安排。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将达到小康水平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主要奋斗目标和国民经济以及社会发展的阶段性标志。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中国经济建设分“三步走” 的总体战略部署,其中第二步目标即到20世纪末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2000年10月,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从新世纪开始,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确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在21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新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中共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的必然要求,是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的重要保障。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将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报告则将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作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仅要实现物质文明的小康,同时也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小康。没有法治政府的基本建成,就难以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和谐,难以使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的生活。另外,也不能孤立地就法治政府论法治政府,要将法治政府建设放置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背景、总要求之中加以谋划、安排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须服务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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