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原《条例》主要强调血站的采供血职能,本次修订同时强调了血站的宣传动员职责。
血站应当按照献血工作年度计划实施献血宣传工作,对有关单位、献血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的献血工作给予业务指导。
血站应当设立开放日,向社会公众宣传血液采集、制备、检测、存储、供应等基本知识。
【释义】本条是血站献血宣传工作和血站开放日的规定。
一、本条规定参考《血站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4号)、《卫生部关于加强血站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2〕37号)等规定制定。(www.xing528.com)
二、《血站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4号)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一条规定:“血站应当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卫生部关于加强血站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2〕37号)四(二)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血站要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为契机,将血站信息公开和无偿献血宣传与服务工作紧密结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公众无偿献血知识的宣传,增强服务意识,优化采供血服务流程,不断提高对献血者和医院的服务质量,努力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血站作为公益性卫生机构,在献血工作中地位特殊,依法负有开展无偿献血宣传的职责。原《条例》主要强调血站的采供血职能,本次修订同时强调了血站的宣传动员职责。本条第一款强调血站应当利用工作便利和专业优势,在工作中要按照献血工作年度计划进行无偿献血工作宣传,同时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工作。
四、本条第二款是血站设立开放日的规定。血站设立开放日,可以将血站信息公开工作和宣传无偿献血工作紧密结合。通过让广大市民身临其境地了解血站的运行,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血液采集、制备、检测、存储、供应等基本知识,消除市民对自愿献血工作的误解,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