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性原则是指在学前儿童艺术教育活动中,无论教育目标的制定、教育内容的选择,还是活动的实施,都应注意审美性。这是由艺术和学前儿童艺术教育的性质决定的。艺术是人类感受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重要形式,也是表达自己对周围环境的认识和情绪态度的特有方式。教师在艺术教育活动中应该利用一切资源、素材,和儿童一起感受、发现、欣赏美的事物,发现美的特征,并用自己的独特方式进行艺术表现和表达。在艺术教育活动中,教师应该遵循审美原则,通过组织美术活动,发展儿童的审美感知、审美想象和审美创造能力。
通过观察和欣赏,丰富儿童的审美感知。以美术为例,美术是一门视觉艺术,事物的形象和特征主要依靠视觉进行感知。而审美感知经验的积累是进行审美创造的基础,因此,教师可以结合儿童的审美心理特点,运用观察和欣赏的方式,通过对美术作品、自然景物、社会生活中的美好事物的欣赏,使学前儿童获得美的感受,丰富他们的审美感知。
通过情境体验,发展儿童的审美想象。教师根据艺术活动的需要为儿童创设生动、形象的学习环境,使他们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引发相应的情感和态度。审美活动更重要的是表现出体验性,而不是认识性。比如小班撕贴活动“狮子的头发”中,教师应首先创设一个狮子王年纪大了,需要选一个新的狮子王的情境,选择的标准就是谁的头发茂密就选谁。在故事情境中,为了争选狮子王,小朋友们就要想办法把狮子的头发贴得很茂密,还有小朋友一边粘贴狮子的头发,一边做出狮子大吼的动作和表情。(www.xing528.com)
通过讨论探究,提升儿童的审美表现。讨论探究法能充分调动儿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利用艺术学科的特殊性,让儿童在讨论某一主题时提出不同的答案,来丰富儿童的审美想象,并提升儿童进行审美表现的技能。如大班手工活动《纸筒娃娃》中,对于娃娃的发型,教师可以组织儿童讨论一下:“你喜欢的是什么发型?怎样才能做出这样的发型?”经过两个问题的讨论,儿童可以探究不同发型的制作方法,从而丰富审美表达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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