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人们对资源的理解更多的是指向阳光、空气、水、土地、森林、草原、动物、矿藏等自然资源,正如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对资源的定义:“所谓资源,特别是自然资源是指在一定时期、地点条件下能够产生经济价值,以提高人类当前和将来福利的自然因素和条件。”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资源观逐步拓展为与人类生活密切联系的一切事物,资源被界定为“一切可被人类开发和利用的客观存在”。资源的概念被扩大化后,被冠以资源的事物便被认为是可开发和可利用的,而不同的资源利用层次,决定了资源的不同价值。
课程资源是新一轮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所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官方文件最早出现于2001年6月教育部印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第十二条,“积极开发并合理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学校应充分发挥图书馆、实验室、专用教室及各类教学设施和实践基地的作用;广泛利用校外的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科技馆、工厂、农村、部队和科研院所等各种社会资源以及丰富的自然资源;积极利用并开发信息化课程资源”。在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组织编写的《走进新课程——与课程实施者对话》一书中,课程资源被定义为“是指形成课程的要素来源以及实施课程的必要而直接的条件”[9]。书中强调了课程资源的丰富性和适切性程度决定着课程目标的实现范围和实现水平;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对于转变课程功能和学习方式具有重要的意义,提出了“强化课程资源意识,提高对于课程资源的认识水平”[10]的重要性。
近几年的研究中,教育理论界对课程资源的概念有不同的界定,包括如下主要观点。
有学者认为,课程资源是课程设计、实施和评价等整个课程编制过程中可利用的一切人力、物力以及自然资源的总和。包括教材以及学校、家庭和社会中所有有助于提高学生素质的各种资源[11]。
有学者认为,课程资源是富含课程潜能的、客观存在的广阔社会资源,其与课程的关系非常密切;它在课程存在及其实施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课程内部的构成要素和运作条件,为课程及课程实施提供着源源不断的必需的物质、能量和信息,是课程及其实施的坚实基础和重要保障[12]。(www.xing528.com)
而更普遍的观点则认为:课程资源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课程资源指有利于实现课程目标的各种因素,狭义的课程资源仅指形成课程的直接因素[13]。吴刚平在《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一文中,进一步提出了“课程资源是形成课程的因素来源与必要而直接的实施条件”[14]的观点。
人们对于资源的看法,构成了资源观:资源是有限的,应该节约资源,并且尽可能地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利用资源能够产生效益,资源的效益取决于其投入与产出比,提高效益的先决条件是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在有效的时间内产生最大的效率。
人们基于课程资源的理解形成了课程资源观。新课程资源观认为,教材或教科书不是唯一的课程资源,课程资源是可以不断开发和丰富的,教师、学生、家长和周围环境及其事物都是可能的课程资源,开发和利用课程资源有助于更好地实现课程目标。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资源都可以成为课程资源,只有那些能被挖掘出教育价值的、有助于实现课程目标的、能与教育活动结合的资源,才能成为课程资源。因此,教师的课程资源观决定了课程资源的辨识范围,开发、利用的程度及发挥的效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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