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社会成员的守法状况,守法境界的提升,离不开外在的普法教育和内在的法律修养。这两者的完美结合,就会促成守法精神的生成和固化,并造就出越来越多具有较高守法境界的人。
普法教育对于年轻人尤其重要。南方一座有近600万人口的城市,1991年分4批判处了172名罪犯死刑,其中18-25岁的年轻罪犯115名,占被处死人数的66。9%。为什么这么多的年轻人走上了断头台?调查研究说明,他们违法犯罪均起于少年时期,30.5%曾是少年犯,61.5%少年时犯有前科,基本都有劣迹,从小就有不好的表现。这些孩子走上犯罪道路,有多方面的原因,这其中法制观念淡薄,缺乏法律意识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很多人在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触犯刑律,还有的人在自身受到侵害时,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因缺乏这方面的知识而不懂得如何保护,结果选择了错误的方式。这些数字和事实令人痛心,足以让我们认识到宣传法律,尤其是在青少年中进行普法教育的重要性和急迫性。
对于每一个力所能及的公民来说,在全社会普及法律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随着人民法治意识的提高,在全国涌现出许许多多的普法模范。他们一不为名,二不为利,只是怀着满腔热忱,默默地做着他们认为应该做值得做的事情。(www.xing528.com)
河南商丘有一位全国普法模范,名叫石登高,他发起成立了全国首家老年义务普法协会。这个协会的会员中有退休工人、干部、教师,也有城郊的农民,还有从县级岗位上退下来的领导同志,年龄最大的80岁,最小的57岁。这些老人离退休后不甘赋闲在家,他们采用墙报、板报、三句半、大鼓书、戏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自编自演普法节目,宣传刑法、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在集市、在村头、在田间,经常可以看到他们的身影。仅近两年,宣传队就演出2700余场,受教育者达350万人次。
青少年首先要学法,在学法的过程中,也可以适时地进行与普法相关的活动。在全社会普及法律是一项艰巨而长远的任务,需要大家行动起来,日积月累,潜移默化,逐步地加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改善全体公民的守法状况,为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推动我国的法治进步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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