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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守法境界的方法和技巧

时间:2023-07-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见义勇为也是一种守法行为。路见不平,挺身而出,与身边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一种勇敢高尚的守法行为。其实,守法既是一种法定的义务和道德的要求,又是一种精神境界。我们之所以要守法,就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推动法治的进步。对于我们青年学生,不仅要做到遵守纪律、遵守法律,还要努力提高自己的守法境界,把它当作自身道德修养的一部分。

提升守法境界的方法和技巧

我们理解“守法”,不仅仅局限在把不违法犯罪称为守法,我们还应从更积极的角度考虑,认识到自觉行使权力、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正义等等行为,也都应该归在守法的范畴内。

有一个著名的“一元钱官司”。山西一位乡村中学教师高河垣,在北京某书店买了一本缺页的书籍,于是当天坐公共汽车返回该书店换书并要求书店承担其一元钱的公交车费。被拒绝后,他就为这一元钱打起了漫长而又艰辛的官司。前后一年多,往返京晋数次,花费三千余元,最终胜诉,但只获赔1300元。而他为此丢了工作,家境也陷入窘迫,在精神和物质方面都付出了惨重代价。此事引起了广泛的争论,很多人认为,为了这样的区区小事而对簿公堂,付出那么大的代价,只换回一个空头说法,不值得。从表面上看似乎很有道理,然而他们没有考虑到,这个官司所体现的社会价值远远超出了其个案的价值。

中国人一向以怕打官司著称,如今,怕打官司的国人敢于对簿公堂,敢于依法论理,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进步,这说明人们的法律意识和对法院公正司法的信心在增强。法制建设进步的前提和基础是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和强化,人人都起来捍卫自己的权利,就有可能建立规则,大家都依规则行事,法律才有保障。这样的官司虽然金额不大,牵涉不广,但无形中在倡导一种规范和规则,倡导一种法律上的责任,所造成的效应也足以在民众中树立起“法律至上、权利至上”的观念。一方面,它通过法律手段制约和惩罚了违犯法律的行为,维护了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间接地保护后来者,使之不再受这种行为的侵害;另一方面,它也对法制本身提供问题、建议,有助于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高河垣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另一种形式的守法,而且是一种积极的、更有意义的守法形式。在1999年中央电视台3·15晚会上,高河垣的“一元钱官司”被评为“98十大消费维权新闻”之一。

见义勇为也是一种守法行为。路见不平,挺身而出,与身边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一种勇敢高尚的守法行为。在报纸、电视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像徐洪刚那样见义勇为的例子,他们用鲜血维护法律尊严,弘扬社会正义,谱写出感人至深的英雄之歌。然而我们也看到,近些年来,在类似事件中,旁观者冷漠现象频频发生。据《北京青年报》2000年5月30日报道,海淀区一个初三学生因在公共汽车上指认小偷反被贼打,造成轻微脑震荡,而当时车上有许多乘客。事后,16岁少年伤心地对记者说:“围观的叔叔阿姨不帮我。”法律的实施,法制的健全,有赖于全体公民的积极参与,见义勇为可以抑制公众冷漠。不久前,网上做了一个有关见义勇为的调查,调查提出了如下的问题:日前,广州一公交车上发生惨案,在众目睽睽之下,小偷一刀刺死事主。如果您当时是车上乘客,您会怎么做?这次调查共有984名网友参与,其中50%的网友认为自己会见义勇为;30%的网友没有具体看法;20%的网友认为为了一个钱包搭上一条命不值得,占最少数。看来当今人们的普遍观念还是支持正义、弘扬见义勇为的精神的,那种遇事冷漠、不伸援手的人们终究要遭到人们的不满和谴责。(www.xing528.com)

虽然我们说见义勇为行为有其必要性,但是我们并不认为见义勇为行为在任何时间、地点都必须是绝对的、无条件的,见义勇为也应该讲究策略性。孔子反对鲁莽蛮干,《论语》中说:“暴虎(赤手搏虎)冯河(徒步过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也就是说,孔子并不赞成那种没有意义的牺牲。

见义勇为的策略性表现为,在遇到危及生命与财产的突发事件时,我们可以灵活应对,不一定要硬拼。列宁曾经举过这样一个“通俗”的例子:“假定你坐的汽车被武装强盗拦住了。你把钱、身份证手枪、汽车都交给他们,于是你从强盗的光顾中脱险出来。这当然是一种妥协。但是很难找到一个没有发疯的人,会说这种妥协‘在原则上是不能容许的’,或者说,实行这种妥协的人是强盗的同谋者(虽然强盗可以坐上汽车,利用它和武器再去打劫)。我们同德国帝国主义强盗的妥协,正是这样的妥协。”列宁又说:这种把钱和武器交给强盗的妥协,“为的是要减少强盗所能加于的祸害,以便后来容易捕获和枪毙强盗”。列宁的这段话告诉我们,讲究策略性可以帮助我们更有效地严惩歹徒,从而是更好的见义勇为行为。不论是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还是见义勇为,维护他人的权益和社会正义,守法在许多层次上都能得到体现。其实,守法既是一种法定的义务和道德的要求,又是一种精神境界。理想境界下的守法,已经把法律自我内化为一种崇高的信仰,严格履行义务,以及充分行使权力,维护自身、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正义,已经成为其执著的精神追求。我们之所以要守法,就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推动法治的进步。对于我们青年学生,不仅要做到遵守纪律、遵守法律,还要努力提高自己的守法境界,把它当作自身道德修养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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