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世界上最早开展外层空间活动的国家,苏联在航空航天领域取得了不凡的成就,而俄罗斯作为其继承者,其空间立法在苏联的基础上日渐完善,形成较为成熟的空间立法体系。苏联对外层空间环境污染问题的关注始于1985年,并于1990年起草了第一个空间环境污染评价报告。1992年,俄罗斯成为世界上最早建立空间轨道资源保护标准实用资料系统的国家之一。1993年,俄罗斯颁布了本国第一部空间活动的法律《俄罗斯联邦空间活动法》(简称《空间活动法》),此后经过了5次大规模修订。以《俄罗斯联邦空间活动法》为母法,俄罗斯此后又通过了一系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包括1992年颁布的《关于俄罗斯联邦空间活动管理机构的总统法令》、1993年公布的《俄罗斯联邦议会关于俄罗斯联邦空间政策优先地位的声明》、1993年颁布的《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俄罗斯联邦空间活动的国家支持与保障的决定》、1994年颁布的《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特定活动项目许可的决定》、1996年颁布的《空间活动许可证发放条例》、1999年颁布的《关于联邦执行权机关结构的总统法令》、2002年颁布的《宇宙空间站机组人员行为法》等。据统计,俄罗斯在航天方面先后发布了3个总统令、13个政府令、200多个部门规章和规定。因此,有学者评价认为,俄罗斯的航天立法活动是目前世界上首屈一指的。
除了对空间碎片进行编目和持续跟踪监测外,2000年之后,俄罗斯陆续颁布了《空间碎片减缓标准》《空间技术项目:限制环球空间技术上造成污染的一般性要求》《空间技术项目:保护空间资源免受自然和技术来源的粒子撞击的一般性要求》等规则性文件,对空间碎片减缓进行了相应的规制。(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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