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对自杀式爆炸的常见解释是:这些使用炸弹的人一定是疯了,比如奥马尔就是如此。参议员约翰·沃纳(John Warner)赞成这个观点,他认为:“他们通过自杀对正常社会进行攻击是不理智的,也是理性的社会原则难以接受的。”他把自杀式爆炸解释为“一种精神失常下的行为”,这让我们在感情上不认同这些行为并重新确认自己与那些恐怖袭击者截然不同。我们精神正常,自杀式爆炸者却不是。我们永远做不出这种恐怖的事情。按照西方某些思维定势,这种解释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自杀式爆炸者的犯罪行为。毕竟,如果他们精神失常,他们就不可能作出正常的决定。从理论上讲,精神失常的人确实会想些、做些在我们这些正常人看来是不正常的事情。
这种定义为“疯狂”的解释并不预示谁将成为下一个爆炸自杀者,而是把他们的行为划归到常态心理学理论所能解释的范围以外。如果这些自杀的人真的精神有问题,那么我们就能预测谁将成为自杀者,就像我们现在能通过临床预测谁将患抑郁症、精神紊乱症或精神分裂症等。但是对这些反常的精神状态,我们也只是偶尔能预测,要想阻止它们,仍然任重而道远。
一些精神紊乱者跟暴力行为有关。其中,抑郁是自杀的一个主要原因。精神紊乱和精神分裂与泰德·邦迪(Ted Bundy)、杰弗里·达默(Jeffrey Dahmer)和泰德·钦斯基(Ted Kaczynski)策划的暴力甚至凶杀事件都有联系。除了他们的恶名之外,这些臭名昭著的事件都违反常规。很显然,精神紊乱者没必要跟自己和他人过不去,事实上,很多精神紊乱者从不伤人。
据已获得的统计,自杀式爆炸者是在正常情况下才会作出异常行动的,大部分自杀式爆炸者都没有精神问题。联合国情报局理事纳斯拉·哈桑(Nasra Hassan)从她对巴勒斯坦自杀式爆炸者的研究中得出如下结论:(www.xing528.com)
这些自杀式爆炸者,他们的年龄从18岁到38岁不等,但无一例外地都不符合有自杀倾向的人的典型特征。他们当中,没有人是未受过教育、没有非常贫穷的、没有头脑简单或者抑郁者。除非是逃亡者,他们中很多是中产阶级,拥有不错的工作。他们当中半数以上是从以色列来的难民,其中有两个还是百万富翁之子。在家庭中,他们是完全正常的一员。他们彬彬有礼、严肃认真,是社区公认的模范青年。
根据最近一项由司法精神病学家马克·萨基曼(Marc Sageman)进行的针对400名恐怖组织人员的调查研究,他们有3/4来自上层或中层社会。这项研究还找到了这些精神正常甚至是非常有智慧的青年转变为自杀式爆炸者的原因。他们中的绝大部分,可以说90%来自幸福美满的家庭,上过大学,结过婚,并且大部分人有孩子,从事着体面的科研工作。萨基曼得出结论说:“很大程度上,他们是所在社会的精英。尽管这会让我们感到惊恐,到底什么算是正常呢?更令我们难以理解的是,这些研究数据如此真切。自杀式爆炸者并不比我们中的任何人疯狂,因此,自杀式爆炸者并非‘精神异常’者,他们比这个社会平均的精神异常的比率要低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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