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例中原有企业的制度和关系网络并没有得到很好的继承和保留,是因为原来企业508厂是一个经营不景气的企业,新员工也不是原来企业的员工,因此缺乏有效的传承载体。原有企业社会网络在电信类企业中得到一些继承,这继承背后的结构机制是,工具性社会网络往往建立在情感性社会网络之上,从而减少社会网络建构的成本和风险。与原来企业所处的行业门类相似的企业进入园区,是期望从该工业空间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原有企业网络中获得对企业的好处。
进一步从政策层面来看,这种制度的继承仅仅巩固了部分企业,对大多数新企业吸引力不足,一来企业不知道也不大懂得如何应用,二来制度相似性大,并且这种制度并不具有在地性,是根据产业类型而延续的,同样是在一个园区内,仅仅部分通信类企业可以获益。而普天德胜科技园区内其他许多优惠政策,在当时的整个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十园”都可以享受到,因此制度并不能构成地区的地方性。企业为了获得政策优势,更多是从冲着减免房租和税收的经济效益政策而进入,这在不同园区内很容易具有可比性,因此也容易产生“免租多少年,我就待多少年,然后再换个免租的地方继续待”的园区“大篷车”现象。
从网络层面,企业不是为了企业网络来的,空间不过是这种关系网络的有效载体。在整个演变的过程中,内城相对紧张的空间,使其一般是作为孵化器出现的,导致很多企业一旦成长以后就走了,而与这些企业的网络一旦割断,就不存在新企业网络的不断生成和继承。当好的网络没有继承,也会影响到企业对园区的认同。如乐升科技陈小姐提到:“对外不会说我们公司就在DRC或者的德胜园区内的,一般说在小西天或中影集团对面,普天科技园里面;对德胜园的认同更低,不了解具体涵盖范围,感觉这儿一块(德胜),那儿一块(DRC)。”(www.xing528.com)
因此,就本案例而言,无论从制度还是网络层面,继承下来的制度关系网络都不足以构成地方的地方性。而一个不具有在地性制度关系网络的地区,如果不注意对政策和社会网络的延续和积累,最终只会成为企业选择享受政策优势,降低物业成本的驿站;而不是一个愿意赖以生产、生存的牧场。
那么有这么一个衍生的问题,是否当一个地方的制度和关系网络能够构成某种“制度厚实(institutional thickness)”的时候,就能形成地方的地方性?所谓制度厚实的概念来源于阿明等的讨论,他们认为在“全球—地方”连结下,除了区域自身的环境条件与产业特色外,区域还必须创造地方经济活力,而中介的方式便是透过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的搭配以产生协同作用(synergy)。通过制度化过程,形成一套共同认可的行为、支撑和操作规定,使每个个体“如鱼得水”(Amin et al.,1994)。这种制度厚实从制度上来看,可以是国家尺度,也可以是一个区域尺度,能否到园区尺度值得探讨。但是制度厚实的形成,除了“①大量的制度存在;②各种制度组织间产生高度的相互作用;③高度互动下所形成的明确的管辖结构、联合建构与集体表达机制;④地方共同的企划或愿景”外,很重要的一个要素就是依赖于地方背景(local context),这就为整个制度关系网络寻找到了承载的地方载体,不同主体也基于这个地方容易就共同的发展目标形成共识(魏成等,2009)。但是制度关系空间如何转化为制度厚实,同时制度厚实如何转化为地方性,这个需要在未来的研究中做进一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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