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以上这些学者所论述到的,非遗保护的实践活动既为民俗学的学科发展带来了蓬勃生机,也带来了一些挑战。这些生机与挑战都促使学者们在非遗保护的大背景下进一步思考民俗学的研究对象问题,使他们更关注民俗学的学科命运。对于民俗学的研究对象,学界有大约三种认识。第一种将日常生活定位为民俗学的研究对象;第二种强调民俗学传统的研究对象,即传承性的生活文化;第三种看法认为在非遗时代的大背景下应该重新建构研究对象。
1990年代,民俗学在应对现代化所带来的学科合法性问题时,引入了“生活世界”这一哲学概念,对民俗学学科研究对象进行了重新定位。随着中国社会现代化的深入与普及,现代技术充满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和每个角落。民俗学所研究的民俗生活中也不可避免地充满了现代技术。但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现代技术被排斥在民俗学的研究范围之外。当时以高丙中为代表的一批民俗学者们为了将充满现代技术的民俗生活纳入民俗学的研究范围,确立了以日常生活为对象的整体性研究范式。《民俗生活——民俗学的研究对象和学术取向》[7]《生活世界——民俗学的领域和学科位置》[8]都是当时影响很大的成果。“生活世界”这一概念来自德国民俗学家赫尔曼·鲍辛格的《技术世界的民间文化》《日常生活的启蒙者》等著作。鲍辛格的研究抛弃了民俗与民族意识的关系,批判民俗学保护文化遗产的努力,偏向于去发现日常生活的意义。但高丙中(2006)等人对“生活世界”“日常生活”的研究比较关注生活实践。进入非遗时代,这部分学者依然将民俗学学科研究对象设定为日常生活,认为近30年的社会进程重新把文化遗留物复兴到日常生活中,其中一些部分重新成为公共文化。民俗学群体如果把知识生产定位于对这个自发过程的学术和思想自觉,就有机会在利用后现代思想氛围为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享太平”创造知识条件的同时成就自身的事业。[9]直到现在,这种将民俗学学科的研究对象定位于现代社会日常生活的认识依然得到了不少民俗学者的认同。“我们是不是可以做这样一个表述,生活世界是日常生活的哲学概念,日常生活是生活世界的经验研究概念。当我们说经验研究就用‘日常生活’,当我们讲方法的哲学思考就用‘生活世界’。在这种概念的组合中,以现代社会的日常生活为对象范围的民俗学可以有更优的理论方案。”[10]
与这部分学者强调“日常”不同,有一些学者更关注日常生活的传承,以及由传承形成的规模与规律的日常生活。刘铁梁(2011)认为民俗学不只是以生活文化为研究对象的学问,而且是懂得怎样研究生活文化的学问。他说:各国民俗学所共同关心的,是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中创造、建立和传承的文化,并且是体现出集团性、模式性等特征的文化。[11]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的日常生活都是民俗学的研究对象,只有那些已经在不断传承中形成规模与规律的日常生活才是。陈勤建(2014)的看法与他类似,“民俗学以一国、一地区、一族群民众日常生活中反复出现的、传承性的生活文化知识为研究对象和边界,其内容十分丰富,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传承性的生存方式、生活技艺、生活智慧、思考原型。一些学者和我在不同的论著和演讲场合都反复强调过这点,这点应该成为学界的基本共识。”[12]陈勤建将日常生活中重复出现的、传承性的生活文化知识视为民俗学的研究对象和边界,这一种认识与传统民俗学将传承性作为民俗的本质属性的看法相关,属于对传统民俗学研究对象的坚守。
还有一些学者认为应该在非遗保护的大背景下重新建构民俗学的研究对象。传统民俗学的研究对象包括民众的知识、文化遗存、文化传统、民间文艺等,主要关注的是民间,或者是底层的民众。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则是着眼于全民族的文化遗产,不区分是统治者的文化遗产还是民众的文化遗产,也不区分格调是高雅还是通俗,只要是有价值且濒危的统统予以保护。田兆元(2014)强调在非遗保护的大背景下,应该关注到传统民俗学也有将研究对象定位于一国与全民族的民俗的一面。在这个角度上,“民俗学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对象是可以相合的,并不是非遗保护发现了新大陆”。[13]他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兴起,把民俗传统提升为文化精华,“无论是国家级还是地方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文化的精华;无论是国家级传承人还是地方级传承人,都是文化精英,这是不容置疑的”。[14]他反对将民俗学的学科对象定位为“日常生活”,认为:“民俗不是日常生活,民俗超越日常生活,是生活的华彩乐章;民俗是精英创造,民众认同并共同完成的文化形态。”[15](www.xing528.com)
以上三种看法虽然产生的先后有所区别,但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模糊了传统民俗学对于阶级的区分,不再强调将研究对象的人群范围设定为底层群体,而将其扩大至全民。更重要的是:这三种观点实际上在民俗学的研究对象上形成了递进的关系。第一种观点强调的日常生活与生活世界可以看作是民俗学的广义研究对象,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都由此被纳入了民俗学的研究范围。而第二种观点强调日常生活的传承,实际上缩小了研究对象,选择了人类社会中那些经过传承,经过沉淀的事项。第三种观点是在第二种观点的基础上进一步选择了其中优秀的,精华的事项,将其作为民俗学的研究对象。
以上三种观点对民俗学研究对象的设定有各自不同的目标。如前所述,日常生活的设定是为了解决在技术时代民俗学的合法性问题,传承性的日常生活的设定是为了区别民俗学与社会学、人类学等相关学科,而生活的华彩乐章的设定则是为了提升民俗学的学术地位和社会地位,增强民俗学学科的话语权。但它们都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大背景下,学者关注民俗学学科命运的种种表现。正像吕微(2014)和高丙中(2014)所指出的那样:“如何推动民俗学从传统之学、经验之学转变成为一门涵濡历史性与现代性,兼具生活活力与理论根脉的现代社会科学,以推动民主、自由等现代价值和理念的社会实践,正在成为当前国际民俗学界需要共同思考和面对的重要命题,也可能是民俗学发展的新契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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