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所述,多数发达国家在国内都是文化多元政策的拥趸,积极鼓励发展多元文化,有的还直接以多元文化为国策,例如加拿大早在1971年就宣布多元文化主义为其国家政策,紧随其后的是澳大利亚,一个40%的居民来自世界各地的移民国家,这些国家的经验充分证明将多元文化打造为国家政策,不但可以促进国内各亚文化族群间的和谐共处,还可以对文化产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在这方面美国也是一个很好的范例,因为美国也是多民族国家,而且一向提倡文化多元主义,而多民族、多元文化正是文化产业不断发展的基础。因为不同民族、族群对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是多样化的,可以促使企业开发出更丰富多元的文化产品,这正是文化产业崛起的动力之一。
国内有关文化产业多元化的研究集中在构建多元化产业主体、建设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和支持体系、企业多元化发展战略等具体问题的探讨上,有少部分研究谈到了消费主体多元化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影响,例如张黎明(2013)认为消费社会带来的消费主体多元化在客观上会迫使生产者不得不生产出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多元产品,这是促使传统小生产向社会化小生产转变的外生力量,它通过鼓励创造丰富多样的文化产品,从而实现了从一般日用品生产向文化产品生产的转变。[7]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提到的消费主体多元化虽然同样促进文化生产的多样性,但与发达国家从大规模日用品生产转向小规模文化用品生产有所区别,因为它主要是将原来的日用品注入本土文化元素后转变为民俗文化产品来实现的小生产转型,其特征是外来消费者激增后带来的消费多元化,而不是本地消费者中的进一步细分。
当然,在国民生活水平提高、消费能力普遍增强后,本土消费者的个人偏好也会衍生出多样化的文化需求,同样可以促进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例如日本的漫画市场就考虑到了国内幼儿、少年、少女、青年男性、青年女性乃至中老年等各个群体的偏好,在产品形式上力求多元化,开发出各种动漫的周边产品如游戏、音乐、电视剧等,使得不同年龄、性别和各种偏好的消费者欲求都可以得到满足。目前在国内,一些针对特定群体(如青年、儿童、女性、同性恋等)的亚文化产业正在兴起,如李会军、罗婷(2014)的《湖南文化产业发展的性别策略》就着重介绍了湖湘的女性文化产业。不过,这方面的研究整体来看比较薄弱,如对单身经济和粉红经济的研究,基本是一些时事类期刊报纸在进行报道,还没有严肃的研究。
国内的文化产业研究一般不以消费族群来进行分类研究,更多是选取某一个地区作为案例来切入,通过介绍和分析当地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等。例如花建、郝康理(2008)的《文化成都——把什么样的成都带入2020年》;李炎、王佳(2011)的《空间布局与特色:云南文化产业现状与对策》;张智荣、柴国君的(2014)的《中国西部城市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实证研究》等。这些研究大多在分析当地丰富的文化资源,以及如何利用这些资源来进行文化产业开发。显然,传承和发扬地方文化特色是维持文化多样性和促进文化产业多元化发展的基础,这方面国外有很多成功案例可参考,如日本的“家乡文化再兴事业”、法国的文化遗产立法等。不过在既有研究中,似乎还缺乏国际视野,比较研究相对匮乏,这可能是未来需要加强的地方。(www.xing528.com)
在区域化文化产业研究中,台湾由于与大陆文化同种同源、声气相通,其发展经验似乎更值得借鉴,从而成为了研究者特别青睐的地域。不少研究都指出,台湾在将社会矛盾和自我认同引发的街头运动引入“深耕地方基层文化的‘宁静革命’形态”的过程中,对本土文化产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例如马群杰(2011)曾详细介绍台湾的地区文化营销经验,认为在全球竞争的背景下地方多元群体应该积极参与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制定。由于地方发展过程中相关的产业规划行动可能会牵涉多元社会中的不同群体利益和认知的冲突,所以地方营销应在兼重市场经济、多元社会、民主政治、效能政府、公共政策、公共管理与公共价值创造理念的前提下,寻求多元社会之公众参与政策制定的途径。这不难理解,既然文化创意与创新依赖于公部门、私部门以及第三部门等多元群体的信念和经验,当然只有联合地方多元群体来共同参与地区文化发展的规划,“由下而上”地探讨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愿景,才能激发起民众参与文化发展的热情,从而在促进本土多元族群文化融合的基础上,有力地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
此外,许多研究者都指出发展本土文化对凸显本地居民的文化认同、发展本地文化经济乃至对抗全球化文化霸权等均具有积极意义,不过在将地方特色文化用作资源开发、走产业化发展的进程中,需要随时警惕过度商业化的问题,避免地方特色文化被逐渐消解,只剩下被过度消费后的空壳的现象。因为被浅薄包装后大量出售的文化商品会破坏文化多样化的根基,从而对地方文化的传承产生冲击,对本土文化产业的后续发展带来伤害。我们必须认识到,现代化进程正使得地方文化特色在日益减少,大量境外文化产品的入侵更是削弱了民众对本地文化的认同。在这种背景下,只有对民族文化、族群文化的资源进行深入挖掘,达到对这种文化符号的完整理解和准确把握,赋予其鲜活的生命力,将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相结合,在接纳外来文化的基础上弘扬本土文化,才能达到既保护和传承本土文化、又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共赢局面。
另一个重要议题是如何消解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过强的国家权力,因为这种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能有效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可能会削弱生成多元文化产业的土壤。如上所述,现代社会的多元化倾向已经是势不可当,随着文明社会的进程,人们的兴趣、价值观念、精神文化等都高度多元化了,对文化产品的需求自然也高度多样化,仅仅依靠文化企业已经不能很好地满足这些需求,所以我们不仅需要营利性的文化企业,也需要非营利性的文化机构。在许多发达国家,非营利文化机构正在蓬勃发展,有些还有自己的文化产品,可以在产生良好社会效益的同时带来经济效益,实现自给自足,而不仅仅依赖于国家拨款或者基金会的资助。而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则相对忽略了非营利组织,现有的非营利文化组织多是官办的文化事业单位,自主经营能力较弱,在市场上很难独立生存,相应地这方面的研究也比较少,更没有深入的理论探讨,这是未来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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