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郭公民博士对公共性概念提出了反思。他认为,从一般的概念、抽象的公共精神层面去论述公共艺术的“公共性”含义恰恰是一种相当泛化的做法,“公共性”被扩大化的同时却未能体现出不同作品在公共性取向上存在的差异。毕竟,无论社会“公共领域”当中的“公共”还是艺术的“公共性”都不是一种全民性的乌托邦神话或是某种确定不移的东西,“公共性”无法被化约为简单抽象的一般概念,也不可能被完全无差别地看待。此外,“公共性”同样还是一个相当易变的概念。与其将“公共性”当作一种“超历史”“超文化”的概念而去寻求普遍性的理论解释,还不如把公共艺术的“公共性”视为某种始终处于历史性建构的东西,根据具体作品的具体内涵去挖掘公共艺术在发展过程中受到哪些社会因素、社会群体的建构而发生了哪些变化,而这又如何在社会、政治、艺术、意识形态等方面决定了其公共性的意义,否则对公共艺术的公共性问题所作的任何结论都只是凭空虚构。[13]
事实上,很多学者正是沿着这样的方向展开讨论公共艺术的公共性问题。
首先,在公共场所中委托、设置艺术作品,这种行为从一开始就包含了一系列复杂的法律关系。这种关系交织着一系列行政的、政治的和资金的考虑。一件受委托的艺术作品,并不必然意味着它就被看作是公共的。在政治公共性匮乏的情况下,并且随着公共领域概念的崩溃,公众只能把政府资助的艺术理解为政府强制的艺术。[14]艺术家在这种权力化的赞助面前创作的所谓公共艺术,或者出于对权力的压力,或者出于对权力所能给予的商业利益的需要,无疑要屈从于权力的要求,可能更多不是出于艺术的创造和审美的兴趣。即使在实现了所谓现代民主政治的国家中的公共艺术也不例外。它们往往以某种象征的方式关注、解释,甚至强化人们接受来自国家或政府倡导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包括被视为民主和开放象征的自由女神像,无不是以一种视觉语汇、艺术符号,塑造一种政治形象,建构起一种审美化了的政治意识形态。
其次,公共艺术的公共性也经常受到私人商业话语权的侵蚀。在政策的鼓励下,许多公共艺术项目产生于由私人资本投资的商业开发项目。而资本的逐利性与公共艺术的公共性、福利性存在着与生俱来的矛盾。而其结果常常是资本占据上风,公共艺术则成为了推动房地产经济,服从于以经验主义美学为基础的城市规划的辅助手段。不仅如此,大批的商业开发使得城市中心原本可以用于集会、组织庆典活动的公共空间,成为私人瓜分和拥有的商业中心。这种空间的转换使得公共集会或意见的表达常常被禁止,公共领域被私人商业空间所侵蚀。除此之外,艺术品的装饰导致了房地产价格的上涨。社区的原住居民因各自的房屋购买能力的不同被驱散开来。在这种形势下,公民作为个人的决定权更是被大大减弱,公共艺术事实上成为城市经济发展轨迹下的一种添加物。
再次,公共艺术很容易成为意识形态导向的手段。公共艺术政策中强调艺术的可接触度,要求降低艺术门槛,鼓励居民参与公共艺术项目,甚至参与到城市规划中来,其初衷是倡导艺术的民主化、平等化,但在操作过程中却常常出现精英阶层对公共思想的管理倾向。法国学者布尔迪厄曾经提出,文化追求一种仪式化的快乐,会使我们天真地认为社会变革的前提是遵循艺术所倡导的专业性、世界观、品味和生活方式。英国华威大学乔纳森·维克瑞则明确表示:文化主导的复兴保持着一种不知不觉的意识形态的功能,是对公共文化领地的殖民。他还说:城市复兴项目常常试图参与到构建市民身份特征的过程中(通过城市品牌的重新构建,树立标语口号等);这里的假设是,公民的身份特征是可以在断裂的社会秩序以及文化不均衡的公众之外被创建的。因此,艺术成为了国家和市民间构建公共关系的媒介,成为用来管理社会观点的工具。
总之,公共艺术政策为公共艺术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政府资助。但是由于其政策的制定在思路上是将公共艺术作为工具,推动经济并有目标地改变社会,而并非以形成公共领域,创造公共文化、建立公民社会为目的。艺术成为政治、社会、文化相互共谋的代理工具,这也就很难保证公共艺术的公共性在这一政策导向下能够真正实现。
此外,一旦艺术从孤立的博物馆和美术馆体系中走出来,它立即就成为了与非艺术问题的范围交织在一起。随着现代艺术的出现和现代风格的发展,精英主义与大众主义相对的问题就被增加到关于民主性的公共艺术的争论之中。公共艺术与公众的矛盾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来自艺术家,艺术家站在创作和审美的角度,以一种艺术精英主义的态度认为公众没有足够的能力欣赏和理解艺术;另一方面来自社会公众,公众认为艺术家以一种孤傲的艺术态度漠视公众的审美能力和审美需求,严重地忽略了大众的审美民主权利,并低估了大众欣赏水平和理解能力。从18世纪、19世纪开始,现代主义艺术家们致力于把艺术从宗教、道德和政治领域独立出来。20世纪的艺术家们尤其集中于对艺术形式和审美风格的关注和探索。一些现代主义风格的雕塑作品会让公众觉得无法理解其主题内涵。这些公共艺术作品遭到各种嘲弄也是经常发生的事情。解决这个问题需要过程,固然需要对公众进行必要的艺术普及教育。在公共艺术规划、设计和设置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到社会生活中的公众如何参与到公共艺术建设的过程中,艺术家如何参与到公众的诉求和期待之中,让公共艺术成为一种城市文化和审美实践民主化的过程。(www.xing528.com)
从全球范围来看,进入21世纪的公共艺术,强调艺术与城市空间及性能的转换、地方再造、社区文化建构,以及生态多样性维护的密切结合,并融于建筑景观和公共设施的设计,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整体性的支持。就公共艺术介入方式而言,强调艺术形式及环境设施对公众的接纳及互动的满足,注重公众的交流和多元文化的融合,主张对当地社会文化和生态环境的嵌入,追求公共艺术及场所营造中的审美与社会功能的统一性,强调对公众的沟通方式和心理体验过程的重要性。这些也都应该成为中国公共艺术实践与理论转型的方向。
公共艺术并不仅仅是作为一种文化思潮和艺术实践在我国出现的,同时也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然要求和体现,是我国民主社会、民主政治与文化进步的产物,并作为艺术与整体社会的纽带,作为社会公共精神的文化平台,作为当代政府、民众与艺术创作群体之间对话、交流与合作的开放性领域,成为我国城市文化建设和城市的公共艺术建设中促进和改造各个城市,并提升市民修养与人格的一种途径和动力,表现出与现代社会的城市政治、经济、文化、艺术及生态环境相和谐发展的价值趋向。
当下中国公共艺术的实施方式基本上还是自上而下的,缺乏社会基层的公共参与,而且,公共艺术很少立足市民日常生活的普通社区。而城市社区恰恰是城市生活的基础和细胞,是市民日常生活、社会意识和公民素质赖以滋养的容器。如果社区文化和公共艺术活动得以普遍的公众参与,将会有助于提升城市的整体品位和市民的综合素质、加强市民对社会的认同感和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
当然,中国艺术界在重视公共性问题的同时,也同样重视公共艺术的美学价值,实际上公共艺术领域的良莠不齐乃至低俗无聊的作品也是广受关注和质疑的。今后我们应该把公共性及社会效应和艺术性即审美效应问题并举,保持公共艺术的整体性和统一性。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整体的进步,中国的公共艺术将会逐渐走出初级发展阶段,在艺术为生活、为社会服务的理念下,立足本土,放眼世界,必将会产生更多符合时代精神、民族精神的公共艺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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