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军第四十六师抵赣州后,将其第一三六旅第二七三团派驻信丰,其他团、营分驻信康赣和信南游击区周围。敌人重申继续采取移民并村等封锁隔离政策:“(一)各县匪区内之民众,应连同耕牛、粮食、物品一律迁入安全区居住,匪区内房屋概行拆毁或封锁。(二)接近匪区之零星居户归并大村内居住。(三)限十二月十五日以前办理完竣。(四)应迁出之地区,由县长会同团队酌量指定,并将迁移情形具报。”[3]另外,进一步强化保甲制度,用重金收买叛变分子和动摇分子,通缉游击队干部,于8月下旬对游击区发动了接防后的第一次大规模“清剿”。
赣粤边游击区的党组织和红军游击队广泛深入地传达、贯彻《九月决议》的精神。根据《九月决议》精神,特委决定派游击队分三路从潭塘坑出发,深入白区开展宣传。一路经大小窝、信丰城郊、安息、小江到崇仙;一路经九渡水、正平到小河;一路经上乐、大余杨柳坑、南康龙回,到信丰月岭。游击队员均装扮成农民,身藏宣传品,白天侦察情况,夜晚张贴标语、传单,或瞄准一白区村庄,以突然行动将村子包围,召集群众开会,进行抗日宣传,揭露蒋介石不抗日、妄图消灭红军游击队的阴谋。会后,游击队迅速撤离,对群众秋毫无犯,从而扩大了党和游击队的政治影响。群众纷纷传言相告:“昨晚来了红军大部队,共产党还在这里!”游击队在白区的活动,迫使国民党军调整部署,于是,游击队又从白区转回游击区,使国民党军的“抄剿”一无所获。
信丰潭塘坑、上下坪和中村坑等地的基本群众,在红军游击队和地下党的指导下,抵制敌人派工、派款、修碉堡等。当国民党军武力强迫老百姓筑碉堡时,老百姓或派出老弱妇女、残疾人员去出工,或采取怠工、拖延时间等办法来对付。当碉堡快要修好时,又暗中通知游击队夜晚来拆毁。敌人改派军队去修,刚修了一半,就被游击队炸掉,致使敌人碉堡数月不能筑成。国民党军强迫群众出钱买枪办民团,游击队发动群众以各种理由拒绝出钱,或拖延时间,或拒不参加民团,致使敌民团难以办成。
在游击区的一些基本地区,敌人撤换民选保甲长后,往往指定最反动的豪绅担任。而在需要选举的地方,游击队和党组织选派没有暴露身份的共产党员或开明绅士去担任,把敌人的基层政权夺过来,变成表面上为国民党做事、而实际上为红军游击队做事的“两面政权”。下坪的保长游爵治,黄坑口的甲长李绍沧(共产党员),就是这种“两面政权”的保甲长;信丰县上乐、中村、古洞坑等,大余县杨柳坑、宰子坑、小汾坑等地,南雄县沙水乡(现珠巩)、乌迳乡的部分保甲也都是“两面”保甲长。“两面政权”使敌人的“清剿”大打折扣。对反动保甲长则采取教育、劝导的办法,使其中立,或对敌人阳奉阴违,成为“灰色”保甲长;对那些坚持反共、严重危害革命的保甲长,则予以坚决打击。大余王坑的王保长对游击队工作障碍大,陈毅亲自登门夜审,要他做到约法四章:(一)不准带国民党军队进山“清剿”。(二)红军游击队到坑里来不准打锣吆喝。(三)游击区群众去池江买东西不准拘留。(四)经常向红军游击队送情报,不准掺假。在陈毅和红军游击队的威慑下,王保长被迫履约。龙南洒源三保保长廖振翼被红军游击队镇压后,无人敢继任,信南县委就派党员林芳荣担任保长。杉排下保长李淦元、全南下塘背保长刘尚清,都转向中立,或成为“两面派”。“两面政权”的保甲长,为游击队提供了不少军事情报,在保护群众利益、解救被关押的群众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工作,群众赞扬共产党和红军游击队“顺天理,合人情,仁至义尽”。(www.xing528.com)
在赤白交界区,红军游击队和国民党的区长、保长搞统一战线,建立“黄色村庄”。大余王坑王保长成为“两面派”后,他所在的王坑也成为黄色村庄。在大余县池江,陈丕显把争取国民党政权人员工作,做到区一级。在游击队的帮助下,湾里学校校长黄承祥,当选为国民党池江区区长,此后,黄承祥帮助游击队购置了一批棉衣、毛毯、鞋袜、药品、纸张和报纸等物资。凡是有“两面政权”的地方,大部分是黄色村庄。国民党对红色村庄采取烧光的政策,但对黄色村庄却不敢怎样。对于游击区外围或白色区域的保、甲长,游击队尽可能争取他们持中立态度,但对那些顽固不化坚持与红军游击队为敌的反动保长、甲长,则杀一儆百。杀掉后又叫老百姓去报告,以免群众受害。同时,赣粤边党组织还加强了城市和集镇的白区工作,分别在大余县城和南雄县城开办了一个糖铺,在赣州创办了一个纽扣厂,还准备在南昌、广州、香港建立白区工作基点。
1936年11月下旬,在信康赣地区,虽然敌人筑了一些碉堡,也办了一些民团,但是地下党、游击队的积极工作和广大群众的密切配合,争取了不少民团团丁。这些团丁前后尴尬,左右为难,只好保持中立状态,在国民党军强迫搜山时,他们便采取消极、敷衍的态度。另外,游击队还设法选派可靠人员加入已经建立的民团,掌握枪支和收集情报。如信丰油山锡坑村建起民团守碉堡时,游击队派下湾村党员李绍仁的弟弟进民团当团丁。敌人有什么行动,他很快就设法通知游击队,每次情报都很及时准确。因此,国民党军第四十六师的“清剿”没有任何新的进展,毫无实质性效果。而游击队反而在信丰与安远之间的龙头、隘高等地扩大了游击区,建立了新的活动基点。
据《江西第四行政督察区“清剿”计划》记载,1936年11月28日,为配合国民党军的“清剿”,国民党江西第四行政区保安司令部制定了“清剿”计划,将赣粤边游击区划为4个“清剿”区,即赣县、南康、信丰等县(信康路以东地区)边境划为赣信康“清剿”区;信丰、南康、大余等县边境(信康以西包含公路)划为信康余“清剿”区;大余、南雄等县边境划为余雄“清剿”区;信丰、龙南、全南、定南等县边境划为信龙全定“清剿”区。具体兵力部署如下:赣信康“清剿”区由保安第二十团第三大队长钟国鹏指挥所部及该“清剿”区义勇队、守护队负责“清剿”;信康余“清剿”区由保安第十一团第二大队长毕竟成指挥该队两个中队附第十一团第三大队第八中队及该“清剿”区义勇队、守护队负责“清剿”;余雄“清剿”区由崇余边区“剿匪”大队长周盛连指挥所部及该“清剿”区义勇队协同驻军“清剿”;信龙全定“清剿”区由保安第十二团抽派四个中队及指挥该“清剿”区义勇队、守护队协同驻军“清剿”;保安第十一团第一大队之两个中队担任维护信丰至龙南之公路并堵截及“搜剿”;驻地附近“残匪”归保安第十二团邹团长指挥;各县“零匪”由各该县长督率各该县团队及义勇队、守护队负责,依限肃清,“清剿”区各级长官应以全力协助政治人员办理地方一切政治事宜,必要时酌派部队掩护。准备从12月10日开始,限期4个月“肃清”游击队[4]。就在这时,东北军张学良和西北军杨虎城在西安扣留蒋介石,实行兵谏,要求停止内战一致抗日,这就是震惊中外的“西安事变”。“西安事变”的发生,迫使国民党军第四十六师不得不停止对赣粤边游击区的“清剿”。国民党军第一次“清剿”宣告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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