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险恶的形势,起初中央分局“基本上没有认识当时整个斗争的实质,不能彻底转为纯粹的游击战争,还保留大兵团作战的方式,还偏于单纯的消极防御,更没有从各个时代的特性与变化来认识当时游击战争的实质及其战术的特点”[18],致使党组织和红军游击队受到严重损失,如1935年项英和中央军区组织的洋战斗、牛岭战斗,使红军游击队伤亡千余人。至1935年初,中央分局、中央政府办事处、中央军区和赣南省委机关、红二十四师和各独立团以及赣南军区等已被敌人围困在于都南部的狭小地区。仅仅过了两个多月,三四万的红军部队在与敌人死打硬拼下仅剩下五六千人。除与赣南省委尚能联系外,中央分局与中央苏区各省委失去了联系,与湘赣等相邻苏区的联系也已中断,中央苏区形势变得十分危急。摆在中央分局面前的只有两条道路可供选择。一是彻底转变战略方针,迅速组织突围,另图发展;二是坚守“最后阵地”,与敌人拼到底。显然,后一条路将导致全军覆没。项英深知事情十分重大,难以决断,只好请示中央。
1月30日,项英致电博古、朱德、周恩来:向“南则非大打击粤敌不能立足,西到湘赣(苏区)则转移不易,东则无大发展前途,给养甚困难。如穿袭封锁线,则部队(有)巨大不便”,请中央在“任何紧张情况下,应抽空讨论我们的问题,并迅速回电”。[19]2月1日,项英再次致电朱德、周恩来、博古:“屡电谅达,无一指示,令人不解。中区环境日益紧张,迟延不决是最有害的。”接着提出中区部队集中行动与分散目标两策:“集中行动必有立足之地,不能长久游击,目前四周无此条件,否则一战不利,即被敌冲散。”“分散目标,便于游击,但各自为战,领导困难,有[易]被敌各个击破”的危险。[20]请中央在一两天内给予具体指示。
2月初,面对日益严峻的形势,中央分局在于都县黄龙井塘村召开了中央分局扩大会议,讨论行动方针。参加会议的有项英、陈毅、贺昌、陈潭秋,以及何叔衡、谭震林、毛泽覃、邓子恢、汪金祥、李才莲等。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应该从中央苏区突围转移出去,但是关于转移的目的地,众说纷纭,归纳起来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集中基干部队向西突围,转到河西井冈山一带另图发展;另一种意见是背靠于南向南发展。向西不符合中央意图,且粤军封锁了信丰河、大余河,此时北面、东面都有强敌,并筑有严密的堡垒封锁线,穿插很成问题。于是,项英于2月4日凌晨1时,又急电中共中央和中革军委,再次提出:“目前行动方针必须确定,还是坚持现地,还是转移方向,分散游击,及整个部署如何?均应早定,以便准备。”并请求“中央及军委立即讨论,并盼于即日答复”[21]。因未得到中共中央指示,中央分局扩大会议对转移方式与方向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月5日,项英以中央分局名义再次急电中共中央,报告中央分局对行动方针的两种意见:“(1)为保持有生力量,留少数部队及人员继续在中区活动,大部集中过信康[丰]河。但目前情况能否过河,尚成问题。(2)部队以团为单位分散,主要方向为湘赣、饶和浦、闽赣。分区[局]随部队行动,继续在中区领导斗争。”请中央立即复示,并称:“以上请立复。迟则情况愈紧张,则愈难。”[22]
1935年1月遵义会议召开,“我们撤换了‘靠铅笔指挥的战略家’,推选毛泽东同志担任领导”,[23]从而结束了“左”倾教条主义错误在中央的统治。“这次会议开始了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中央的新的领导,是中国党内最有历史意义的转变”。[24]遵义会议确立了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和红军的领导地位。正在长征途中的中央政治局和中革军委在接到项英的汇报电报后,尽管当时处境十分艰难,但是仍抽空讨论了中央苏区的严峻形势,作出了相应决议。先后四次致电中央分局和中央军区:第一次是1935年2月5日《中央书记处关于在中央苏区及邻近苏区坚持游击战争给项英及中央分局的指示》。中央政治局和中革军委在《指示》中有明确要求,指出:“(甲)分局应在中央苏区及其邻近苏区坚持游击战争,目前的困难是能够克服的。斗争的前途是有利的。对这一基本原则不许可任何动摇。(乙)要立即改变你们的组织方式与斗争方式,使与游击战争的环境相适合。而目前许多庞大的后方机关部队组织及许多老的斗争方式是不适合的。(丙)成立革命军事委员会中区分会,以项英、陈毅、贺昌及其他2人组织之,项为主席。一切重要的军事问题可经过军委讨论,分局则讨论战略战术的基本方针。”[25]
第二次是1935年2月13日《中央关于坚持游击战争给中央分局的指示》。中央向中央分局指出:“放在你们及中区全党面前的任务是坚持游击战争,是动员广大群众用游击战争坚忍[韧]的、顽强地反对敌人的堡垒主义与‘清剿’政策。应该承认中区目前环境的严重性,但应认识中区的斗争对于全国仍然有极大的意义”“中区党内存在着对时局与当前环境的悲观认识是不对的,震骇于一时的困难是不应该的,对游击战争的坚持性不足是最大危险。因此必须首先把对这一斗争胜利前途的坚信放在你们及全体同志心目中。”
《指示》在重申2月5日复电指示精神的同时,进一步要求中央分局把中央苏区现存的红军部队以“一连人左右的游击队,应是基干队的普通方式,这种基干队在中区及其附近,应有数十百支。较大地区设置精干的独立营,仅在几个更好的地区设置更精干的独立团。依此部署之后,把那些多余的独立团营,都以小游击队的形式有计划的分散行动。环境有利则集合起来,不利又分散下去,短小精干是目前的原则。同时普遍发展群众的游击组,把多余枪弹分配给群众,最好的干部到游击队去”。“在边境及敌后有计划的部署游击战争。上犹、崇义、南山、北[山]、油山、兴、龙、饶、和、浦等处要加派精干部队及好的领导人去。在这些地方开展游击战争,将给中区的斗争以极大帮助。”“湘南游击区也应由你们去加强它。”要“加强秘密工作,使与游击战争联系起来。占领山地,灵活机动,伏击袭击,出奇制胜是游击战争的基本原则。蛮打硬干,过分损伤自己是错误的,分兵抵御是没有结果的。突击运动及勉强使用纸币目前都不适宜了”。(www.xing528.com)
决议还指出,必须“极大的给以地方党及游击部队以独立领导权,并培养他们这种能力”“庞大的机关立即缩小或取消,负责人随游击队行动,得力干部分配到地方去。分局手里应有一独立团,利用蒋粤接合部,在赣南、闽西一带活动,最忌胶着一地”。[26]
第三次是1935年2月23日《中央书记处给项英及中央分局的指示》。《指示》明确指出,中央分局在执行中央指示时必须注意下列八个问题。其基本要点包括:一是在行动前“必须将行动的任务及目前的形势”进行充分的解释与动员,“应尽可能的给部队以相当休息训练与补充的时间”;二是“所有出发游击的部队,必须绝对轻装”;三是干部必须要分散;四是干部要分散隐藏在群众中建立秘密工作;五是多余干部留地方加强领导;六是让干部“应有决心独立进行工作,顽强奋斗”;七是“必须周密地建立秘密的交通网”;八是“必须特别反对关门主义,反对机械的使用老苏区的一切办法的倾向,广泛的进行发动群众的工作”。[27]
第四次是1935年2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政治局扩大会议大意和目前全党的任务致二、六军团,四方面军及中央军区电》。这封电报向中央军区传达了遵义会议精神,告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批判和纠正了博古、华夫(李德)在军事上的单纯防御路线的错误,及博古的“严重的政治错误”;要求中央军区坚持中央苏区、湘赣苏区等游击区域的游击战争,“目前的环境依然有利于我们创造苏区的。几个苏区的变为游击区,不过是整个苏维埃革命运动中部分的挫折。这种挫折丝毫也不足以使我们对于苏革前途表示张惶[皇]失措。……正确的灵活的艺术的运用战略战术的基本原则,是目前争取胜利的战斗任务。我们相信,这些任务是能够完成的。因此我们必然要胜利”[28]。
遵义会议后党中央的四次复电指示,对于开展游击战争的战略战术和组织领导方式则更加具体化了,同时已不再提保卫苏区,而强调“应由苏区方式转变为游击区方式”,采取“老的斗争方式”“是不适的”,指出“蛮打硬干,过份损伤自己是错误的”。[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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