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与亚太的关系由各种各样的区域、次区域及国家倡议组成。在区域层面上,1994年7月,欧盟委员会发布《迈向新亚洲战略》[59],提出要在承认亚洲地区经济重要性的基础上加强与亚洲的接触;1996年,欧盟与亚洲伙伴建立了地区对话机制亚欧会议(ASEM),就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问题开展政策对话;2001年9月,欧盟发布《欧洲与亚洲》[60]战略,确定了加强和平与安全、增加相互贸易与投资、增进发展合作、保护人权、推广民主与善治、增进相互了解等欧盟—亚洲合作六大目标。在次区域层面上,自1994年东盟地区论坛建立以来,欧盟一直参与并积极推动就亚太地区政治与安全问题开展建设性对话;2003年,欧盟发布《与东南亚的新伙伴关系》,[61]试图为欧盟—东盟伙伴关系重新注入活力;2006年,欧盟成为南亚区域合作联盟(SAARC)的观察员;2007年12月,欧盟发表《东亚政策指南》[62],表示东亚是欧盟及其成员国拥有重大利益又变化尤其迅猛的地区;2012年6月,欧盟出台了第二份东亚外交与安全政策指南《欧盟东亚外交与安全政策指南》,[63]并加入了《东南亚友好与合作条约》(TAC);2015年5月,欧盟发布《欧盟与东盟:具有战略目标的伙伴关系》,[64]制定了在众多经济、政治、安全领域深化与欧盟合作的详细路线图,为双方建设更加机制化的伙伴关系铺平了道路。双边层面上,欧盟先后与中国(2003年)、印度(2004年)、日本(2004年)和韩国(2010年)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
1980年《欧共体与东盟成员国合作协定》的签署标志着欧盟与东盟正式官方合作关系的建立,当时双方合作的焦点是相互给予《关贸总协定》规定的最惠国地位及发展合作。20世纪90年代,随着冷战结束,双方因民主与人权问题而关系紧张。2012年4月,欧盟—东盟文莱斯里巴加湾部长级会议通过《斯里巴加湾加强欧盟—东盟深化伙伴关系行动计划(2013—2017)》[65],计划在2013—2017年间在政治与安全、经济与贸易及社会与文化等领域开展90项联合行动。2013年11月,第一届欧盟—东盟海上安全高级对话在雅加达举行。2015年9月,欧盟还任命帕多(Francisco Fontan Pardo,2015年至今在任)担任欧盟第一任驻东盟大使,并在雅加达设立使团以加强欧盟与东盟地区间关系。2017年3月,欧盟和东盟宣布将尽快重启2007年启动但2009年中止的自贸协定谈判。
自1975年欧盟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迄今,中欧关系得到很大发展。自1995年以来,欧盟已累计发布《中国—欧盟关系长期政策》(1995年)[66]、《与中国建立全面伙伴关系》(1998年)[67]、《欧盟对华战略——1998年文件实施情况及进一步加强欧盟政策的措施》(2001年)[68]、《走向成熟的伙伴关系:欧盟—中国关系的共同利益与挑战》(2003年)[69]、《欧盟—中国:更紧密的伙伴、增长的责任》[70]与《欧盟—中国贸易与投资政策文件:竞争与伙伴》(2006年)[71]、《欧盟—中国2020年合作议程》[72](2013年)、《欧盟对华新战略的要素》[73]和《欧盟对华战略决议》[74](2016年)等重要对华政策文件。除了一年一度的欧盟—中国峰会(1998年建立)之外,已建立了众多对话机制,涉及人权、投资、服务、采购、知识产权等广泛议题。2003年10月,双方宣布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自2004年以来,欧盟成为了中国最重要的贸易伙伴。目前,中欧之间的日均货物与服务交易量已高达16亿美元。总体上,用欧盟自己的话来说,欧盟试图与中国保持“有原则、追求实效和实用主义的接触”。[75]
1962年,欧盟与印度建立了外交关系。1993年的《联合政治声明》及1994年的《合作协定》把双方关系拓展到贸易与经济以外,其中《合作协定》奠定了欧盟—印度关系的法律框架,在加强经济与部门合作的同时促进政治对话。欧盟—印度之间定期举行部长级、专家级会议,涉及安全、人权、贸易、经济合作、发展政策、能源、环境、信息通信技术、研究与创新等广泛议题。伴随2000年欧盟—印度首届首脑峰会的举行、2004年欧盟—印度战略伙伴关系的启动、2005年《共同行动计划》的发表以及2007年《广泛基础的贸易与投资协定》(BTIA)谈判的启动,欧盟与印度对深化双边关系热情高涨。但自2009年以来,贸易谈判的僵持、全球经济放缓、欧元区经济危机以及印度国内政策的瘫痪等使欧盟—印度关系失去了动力,2015年,印度单方面暂停了贸易与投资协定的谈判。目前,欧盟是印度最大的贸易伙伴和最大的投资者,而印度是欧盟第九大贸易伙伴。
20世纪70年代中期,欧盟与日本建立正式关系。自1991年欧盟与日本发表《海牙联合声明》以来,双方的合作已经从最初的贸易与投资等经济领域扩展到和平与安全等广泛议题。欧盟与日本缔结了一系列部门协定,包括核能(1989年、2006年)、相互承认(2001年)、竞争(2003年、2007年、2011年)、关税(2008年)、刑事事务法律援助(2009年)等。自2013年以来,双方开始了《框架参与协定》(FPA)及《全面经济与贸易协定》(CETA)的谈判。经过18轮艰苦谈判,2017年7月,双方就《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和《战略伙伴关系协定》达成原则性协议。其中,《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覆盖全球国民生产总值的30%和全球贸易的40%,是迄今为止最大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www.xing528.com)
1997年生效的《关税事务合作与相互行政援助协定》和2001年生效的《贸易与合作框架协定》为欧盟与韩国关系奠定了良好基础。2010年双方关系被提升为战略伙伴关系。2010年5月签署、2014年6月生效的《欧盟及其成员国—韩国框架协定》[76]为强化双方在人权、不扩散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打击恐怖主义、气候变化与能源安全等主要政治与全球议题合作提供了基础。2011年,双方又签署《欧盟及其成员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77]欧盟与韩国互为对方重要贸易伙伴,韩国是欧盟第九大货物出口目的地,而欧盟是韩国第三大出口市场。
表6-3 欧盟亚洲伙伴一览
资料来源:Antonio Missiroli ed.,The EU and the World:Players and Policies post-Lisbon:A handbook,EU Institute for Security Studies,2016,p.141.
美国的亚太“再平衡”促进了欧洲国家关注其在亚太地区的利益和战略,在整个欧盟范围激发了扩大与亚太地区贸易、投资、外交和文化联系的热情。总体上,虽然近年来政治对话与合作以及气候变化、环境保护等非传统安全的地位持续上升,数个亚洲国家与欧洲国家在欧盟领导的在西印度洋打击海盗的“亚塔兰塔”行动中紧密合作,但经济问题仍然占据了欧盟在亚太地区利益的首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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