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战时期不仅是经济共同体而且是“价值共同体”的欧共体锚定了民主,并促进了20世纪70年代中期西班牙、葡萄牙、希腊的民主转型。1967—1974年希腊独裁政权复辟期间,欧共体冻结了1961年与希腊签署的联合协议。直到希腊结束独裁统治并建立起民主政体以后,希腊才得以加入欧共体。葡萄牙和西班牙也与希腊类似,在结束独裁统治以后才被接纳为欧共体成员。在冷战结束之际,民主促进才出现在欧盟对外政策中。[9]继1991年11月的人权、民主与发展决议[10]首次把促进人权和民主系统地置于欧盟对外政策的核心之后,1993年生效的《马约》第21条又指出民主、法治、普遍而完整的人权与基本自由是欧盟对外行动的指导原则。1994年,随着“欧洲民主与人权倡议”(EIDHR)的推出,欧盟开始了覆盖全球的民主援助项目。2009年,欧盟理事会关于欧盟对外关系中的民主支持决议[11]使得欧盟支持民主的努力更加一致。
就本质而言,欧盟的民主促进是按照欧盟的民主标准对目标国家和地区进行政治生活的根本改造。以工具而论,20世纪90年代欧盟涉及民主援助的工具包括:1989年设立的主要针对中东欧国家的“法尔”(PHARE)项目,1991年设立的针对东欧和中亚国家的“对独联体技术援助”(TACIS)项目,“欧洲民主与人权倡议”,1995年设立的“技术援助信息交流办公室”(TAIEX),1995年设立的针对地中海国家的“伴随措施”(MEDA)项目,1998年设立的“结对”(Twinning)项目,1999年设立的“农业与乡村发展特别入盟项目”(SAPARD),1999年设立的“入盟前结构政策工具”(ISPA)等。进入21世纪,欧盟涉及民主促进的工具有:2006年设立的“稳定工具”(IfS)——2014年更名为“促进稳定与和平工具”(IcSP),2006年启动、2007年元旦正式运作的“欧洲民主与人权工具”,2007年设立的“欧洲睦邻政策工具”(ENPI)——2014年更名为“欧洲睦邻工具”(ENI),2007年由“法尔”、“农业与乡村发展特别入盟项目”“入盟前结构政策工具”、针对西巴尔干的“共同体对重建、发展和稳定的援助”(CARDS,2000年设立)等合并而成的“入盟前工具”(IPA),2012成立的欧洲民主基金会(EED)等。
在这些工具中,除了“欧洲民主与人权工具”、欧洲民主基金会是促进民主的专门工具以外,其他工具并不以促进民主为唯一目标。2007—2013年,“欧洲民主与人权工具”预算约为11亿欧元;2014—2020年,其预算约为13.3亿欧元。通过执行选举观察并提供改善民主与选举进程建议,“欧洲民主与人权工具”几乎完全致力于支持公民社会。2013年开始运作的欧洲民主基金会作为一个独立组织,是对欧盟相关官方倡议的补充,其宗旨是在转型国家及正在为民主而努力的社会培育并鼓励“深刻而可持续的民主”。[12]最初,欧洲民主基金会主要在欧盟东部邻国和南部邻国[13]开展工作。从2015年起,欧洲民主基金会也为巴林、乍得、伊朗、伊拉克、哈萨克斯坦、科威特、吉尔吉斯斯坦、马里、毛里求斯、尼日尔、阿曼、卡塔尔、俄罗斯、沙特阿拉伯、苏丹、塔吉克斯坦、土耳其、阿联酋和乌兹别克斯坦等提供资助。截至2017年6月,已提供378项资助。[14]民主促进只是“入盟前工具”、“促进稳定与和平工具”、“发展合作工具”(DCI)、“欧洲睦邻工具”等的众多目标之一。(www.xing528.com)
就机构而言,欧盟委员会、欧洲理事会、欧盟对外行动署和欧洲议会等都参与民主援助。在欧盟对外行动署的框架下,通过欧盟委员会“国际合作与发展总司”(DG DEVCO)、“睦邻和扩大谈判总司”(DG NEAR)、“对外政策工具署”(FPI)等其他负责欧盟对外事务的机构,欧盟已经实现了民主促进机制化。
就民主促进效果而言,普遍认为入盟是欧盟民主促进最强有力的工具,冷战结束以后中东欧国家的民主转型是“最成功的民主促进战略”。[15]1993年6月,欧洲理事会哥本哈根会议决议确立了被称为“哥本哈根标准”的入盟标准:“成员国资格要求候选国获得确保民主、法治、人权、尊重及保护少数民族权利的制度的稳定,运行良好的市场经济以及应对联盟竞争压力和市场力量的能力。”[16]“欧洲睦邻政策”(ENP)则为那些不存在加入欧盟可能的近邻设定民主化进程与方向。目前,虽然欧盟的民主促进活动覆盖全球,但其东部和南部邻国才是欧盟民主促进努力的重点。不过,在没有入盟这一胡萝卜时,“欧洲睦邻政策”的民主促进努力成效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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