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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问笔录的写作方法和技巧优化指南

时间:2023-07-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提问应根据供述情况,提出与认定案件事实有关的问题。对于犯罪嫌疑人在讯问中气焰嚣张、无理取闹、拒绝签字等情况也应记录下来,可作为起诉时对其提出从严处理的意见依据。讯问笔录应在讯问时当场制作,如实反映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的原意,不能随意取舍、夸大或缩小。讯问聋、哑犯罪嫌疑人,应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在讯问笔录上注明犯罪嫌疑人的聋、哑情况,以及翻译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业。

讯问笔录的写作方法和技巧优化指南

(一)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写法

第一次讯问时应详细地记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即写明其姓名、曾用名、别名、绰号、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件号码、籍贯、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现住址、职业和工作单位、政治面貌、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受过刑事、行政处罚等情况。在第二次及以后的讯问中,上述情况一般可以不必再记。但如果对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有疑问,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可有针对性地进行讯问和记载。

(二)告知事项的写法

侦查人员在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将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交犯罪嫌疑人,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阅读能力,侦查人员要向其宣读。然后,侦查人员要问犯罪嫌疑人是否看清或听清告知书的内容,以及有何要求,即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聘请律师、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等。对犯罪嫌疑人有具体要求的,应如实记录。

(三)讯问和回答内容的写法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人员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首先讯问他是否有犯罪行为,让其陈述有罪情节或者进行无罪辩解,然后再向其提出问题。提问应根据供述情况,提出与认定案件事实有关的问题。与案件有关的重要情节应作为发问的重点。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犯罪,应根据讯问情况,记载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过程、危害后果及与犯罪有关的人、事、物等。如犯罪嫌疑人否认犯罪,作无罪辩解,也要记录其辩解的理由。在第二次及以后的讯问中,侦查人员主要根据以前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和案件侦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对案件有关情况作进一步讯问,记录人应将问与答的主要内容准确、清楚地记录下来。(www.xing528.com)

讯问笔录应能如实反映讯问的全部过程和内容,要使不在讯问现场的人看过笔录后,能知道讯问的全部情况。因此,制作笔录时,要准确、清楚地将问话和答话以及讯问的经过不失原意地记录下来。对犯罪嫌疑人在讯问过程中的表现和回答问题时的表情、动作、神态也应记录下来,如低头不语、哭泣等都应写明,这样利于侦查人员分析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动态,以便制定相应的讯问策略。对于犯罪嫌疑人在讯问中气焰嚣张、无理取闹、拒绝签字等情况也应记录下来,可作为起诉时对其提出从严处理的意见依据。对于犯罪嫌疑人供述中的方言土语、黑话暗语,既要照原话记录,又要问明原意,并在其后用括号加以注释和说明。

讯问笔录必须全面地反映讯问的情况,不能任意删减和遗漏。同时,也应重点围绕与犯罪有关的情况进行记录。

讯问笔录应在讯问时当场制作,如实反映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的原意,不能随意取舍、夸大或缩小。

讯问聋、哑犯罪嫌疑人,应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在讯问笔录上注明犯罪嫌疑人的聋、哑情况,以及翻译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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