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是案件成立的基础。实践中,大多数法律文书的制作都要求写明案件事实。司法机关处理任何案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都需要首先通过对具体案情事实的分析,判明当事人的是非责任,而后才能对案件作出处理结论。如果事实本身是虚假的、错误的或被歪曲的,就会影响司法人员对是非责任的正确判断,也就难以对案件作出公正的处理结论。将这样的法律文书付诸实施,不可能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因此,事实的叙述对法律文书质量的保障至关重要,在具体写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写清事实的基本要素
事实要素是事实成立的基本成分。在叙述事实时,不同的要素从不同的方面产生不同的功效,组合起来构成一个完整的情节。法律文书叙述事实只有将应当具备的要素明确交待出来,才能保证事实叙述的清楚、完整。事实要素在不同性质的案件中,表现形态不完全相同。刑事案件叙述犯罪事实时应写明犯罪的时间、地点,作案的动机、目的,犯罪手段、过程、造成的后果,被害人,作案人及其事后态度,证据等要素;民事案件叙述事实时应写明具体民事法律关系及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内容,涉及的当事人,纠纷的起因,具体过程、结果,各方的争执意见和理由以及证据等要素;行政案件叙述事实时应写明具体行政法律关系及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内容,涉及的当事人,纠纷的起因,具体过程、结果,各方的争执意见和理由以及证据等要素。请看下面一份民事判决书记叙的事实:
原告红星金属加工厂于2015年3月10日在其办公室同被告华林灯具厂签订了订购边角废钢材15吨的合同。合同约定:每吨单价360元,于同月27日在原告加工厂内交货。华林灯具厂在合同签订后的次日即向红星金属加工厂索取印鉴齐全的空白支票一张作担保,并于当日擅自在空白支票上填写5400元金额,通过银行套取挪用,至今既未交货也不退款。红星金属加工厂遂起诉至我院,要求解除合同,由华林灯具厂返还套取挪用的5400元,并按银行规定的利率赔偿利息损失。被告华林灯具厂在答辩中表示愿意退还红星金属加工厂5400元,但不同意赔偿利息损失。
这段事实叙述要素完备,符合法律文书事实的写作要求。需要指出的是,对事实要素的写述不能完全机械地理解,并非所有案件的事实都必须写明上述要素,而应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实际需要加以灵活掌握。例如,在某些刑事案件中,犯罪目的属于不言自明的,就可以不写犯罪目的,如盗窃、强奸等案件。但有些案件的犯罪目的因涉及案件性质的认定,就必须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写明。如诬告陷害罪必须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无此犯罪目的,就不能说明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罪。又如,在民事侵权案件中,损害结果是原告提出诉讼请求的依据,在制作民事起诉状时,必须写明。
(二)关键情节具体叙述
写清事实要素并非要求对所有要素平均用力,平铺直叙、记流水账,而是应该有所区别,突出重点,对关键情节详写,对其他情节简写。所谓关键情节,通常是指有关定性的情节、涉及有无法律责任的情节和影响问题严重程度的情节。由于这些情节关乎案件性质,决定着当事人有无法律责任及责任大小,因此应不惜笔墨,具体写清,以便于司法机关作出正确判断,公正合法地处理案件。例如,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实施某种犯罪行为时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涉及是否构成犯罪、所犯何罪的问题,必须写明。如果被告人有杀人的故意,则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没有杀害他人的故意,即使被告人行为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也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www.xing528.com)
(三)因果关系交代明确
要写清事实还必须注意因果关系的明确。某一行为的目的、行为本身以及产生的后果之间的必然联系,就是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常常是判断案件性质的重要依据。在刑事案件中,因果关系是司法机关准确认定罪名,以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所依据的必要条件。在民事、行政案件中,因果关系是司法人员分辨是非、确定当事人法律责任大小的重要依据。因此,在叙述案情事实时,有因果关系的,必须写明因果关系。下面这份损害赔偿案件一审判决书对法院查明事实的表述就较好地体现了这一点:
经审理查明:王××于××年7月以西安市阎良区××消烟除尘厂的名义与××鞋厂签订了锅炉改造消烟施工合同。在施工期间将使用的自制简易浮桶式乙炔发生器置放在厂区内丁字形路道和厂医务室南墙外,这是行人去厕所的必经之路。王××停工后,仅将乙炔罐内的电石篮取出,浮桶未拔,电石渣、废水仍然在桶中。同年12月6日晚6时许,因天黑没开路灯,厕所也无照明,冯××的两个孩子冯甲(男,14岁)、冯乙(男,8岁)用火柴照明去厕所,路过乙炔罐时,在罐跟前晃动内浮桶划着火柴玩耍,因遇明火乙炔罐爆冲,浮桶冲出底罐高约四米,打在冯甲的右前额和冯乙面部下唇处,冯甲当即昏迷。经送西安市中心医院抢救脱险,诊断为重型内开放性颅脑损伤……住院治疗165天,医疗费23 823.80元;冯乙经医院诊断为:①下唇撕裂伤;②下上颌骨前牙区齿槽骨折,上门牙被打掉三颗,花费医疗费1320.22元。冯××及其妻戚××因看护小孩旷工8个月,被扣除工资6300元。[31]
上述案件事实写得条理清晰,文书制作者采取时序法,分四个层次记叙案发经过及造成的后果。首先,着笔叙述被告王××与××鞋厂签订锅炉改造消烟施工合同,进而交待清楚他们之间的关系;其次,叙述被告王××在施工期间将易爆品放置在“行人去厕所的必经之路”,说明其施工违背了操作规程;再次,进一步叙述被告王××在停工后对自制的简易浮桶式乙炔发生器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从而交待出此次事故发生的隐患原因;最后,叙写两名受害人夜晚去厕所路经乙炔罐时,点火在罐边玩耍,造成重大人身伤害事故,写明了事故造成的后果。这四个层次的内容逐层深入,由因到果。这样写来,不仅脉络清晰,层次分明,而且明确了损害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为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准确写清争议焦点
争议焦点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控辩双方或诉辩双方各自提供的事实和意见所形成的对立观点。案件中的争议焦点必须是诉讼双方争议很大的关键性问题,争议焦点是裁判文书正确有效展开论述评判的基础和立足点,因此必须具体明确地记叙。在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一般在对被告人的行为如何定性、怎样定罪、如何量刑等问题上。由于控辩双方提供的事实和意见只是为法院查明认定事实打基础的,必须写得简明扼要,因此在表述时,应当抓住双方有分歧的关键性问题,提炼出争议焦点,使之形成一种对峙的势态。如在一起被告人将被害人打伤的刑事案件中,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将被告人起诉至法院,要求追究刑事责任。庭审中,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的行为属于对不法侵害的自卫表现,是正当防卫,不应承担刑事责任,要求法院宣告无罪。此案中控辩双方,一方以有罪起诉,一方以正当防卫要求宣告无罪,这正是本案分歧的核心,判决书中抓准了争诉的焦点,并将之明确突显出来,这就为下文查明认定事实及判决理由的阐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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