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歌曲的练唱自始至终伴随着学习声乐技巧与表现的全过程。在浩如烟海的歌曲中,并不是任何歌曲都可以作为教材使用的。选作教材歌曲的原则是:在反映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方面有着积极、进步的思想内容;在演唱实践中体现出了启迪人们思想、陶冶情操、感动心灵的艺术魅力;经过教学实践证明,具有适合声音类型、性质和特点,利于发展声乐技巧的训练价值。就是说教材歌曲是经过演唱和教学长期实践而提炼出来的歌曲精品,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教学价值。在声乐艺术发展的历史过程中,教材歌曲是教师传授,学生学习声乐知识、歌唱技能和方法的一种重要工具,它有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以及促进建立教学体系的功能。
选用练唱的歌曲,一般都遵循下列规则:
1.根据声乐程度选用
歌曲有深、浅、难、易之分,歌唱学习的成效几乎都体现在教材歌曲的演唱之中。发声技术练习都是在一定的音域范围内活动,歌曲教材与发声练习的音域发展应相适应。
音域是歌曲程度的重要标志。按照由浅入深、从易到难、循序渐进的教学原则,本教程的歌曲分为初级、初中级、中级、中高级、高级五个“程度”等级。每级“程度”都有一定数量的曲目,不同程度的歌曲都有各自的训练目的、技术规范和要求。“程度”是指掌握技巧应达到的某一水平,它有利于掌握教学进程和成绩评估,但它并不标志着达到了相应的艺术水平,这是因为技术受嗓音条件所制约而有一定的限度,而艺术创造的追求却永无止境。教学中,应根据学生的嗓音特点和学习进程,循序渐进地按照教材的相应程度选用歌曲。初学者首先练唱初级程度歌曲,再唱初中级、中级程度歌曲,有了一定的技术基础之后,才能选唱中高级和难度较大的高级程度歌曲。如果按正常的教学进程和学习年限选用教材,一般是一、二年级选用中级以下和中级程度歌曲,三年级以上才能选用中高级以上程度的歌曲练唱。(www.xing528.com)
教材歌曲的类型是经长期的演唱模式和教学实践经验积累而划分的。有的歌曲适合各个声部甚至不同的唱法选用,而有的歌曲则仅适合于男声或女声,高音或中、低音声部使用。选准适合声音类型的教材歌曲更能发挥声音的特色。中、外歌剧咏叹调一般都是高级程度歌曲,只能按剧中规定的角色和声部选用,具有教学和演唱两方面的功能。民歌和艺术创作歌曲除特定的内容分别适用于男声或女声外,适应较宽的声音类型和声部范围。
2.注意发掘声音的特色
用嗓子来表现自我是人的一种天性,歌唱就其本质而言是表现生活中的喜、怒、哀、乐、恨。人的这种情绪变换,都可以通过嗓子表现出相应的效果。每个人表现出的这些声音效果都蕴含着各自的特色。这就是人声的一种自然表现形态。一些人常常凭借歌曲音像资料的感受模仿学唱某种与自己相近的歌声。模仿学唱是情感随着嗓音的一种自然发展,对初期学唱有一定的启发帮助作用。但最可贵的歌声则是具有个人的独特音色的声音。有个性的音色有的从模仿学唱中就能显露出来,有的则需经过呼吸和打开喉咙的发声练习之后才能获得。在初期训练阶段,多数人会强化原有的声音特色,但也有可能出现更加美妙动听的声音。而教材歌曲的恰当选用,有助于声音特色的发掘。值得一提的是,不要凭着优异的嗓音条件先入为主地困于某种“唱法”的声音模式去选用力所不能及的教材歌曲。“唱法”基础练习的“共性”多于“个性”。练唱中级程度以下的中国歌曲或翻译成汉语的外国歌曲,其基本发声技术要求则多是属于“共性”的。在具备一定的声乐程度和稳定的声音特色之后,再决定向某种“唱法”方向发展则更为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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