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文化小康建设自2016年6月初开始启动,县委、县政府制定印发《保康县文化小康建设工作方案》,6月中旬召开动员大会,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印发具体实施方案;在2017年进行中期评估考核,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分年度细化实施,县委、县政府定期组织督查考核;计划于2018年11月对县委、县政府组织考核,进行总结表彰。截至目前,全县共建成各类试点143个,从2017年6月份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文化小康”是全新的概念、全新的探索,在襄阳、湖北乃至全国均属首创。2016年10月26日,湖北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梁伟年在保康调研时指出,没有文化小康就没有全面小康。[1]保康县作为全省试点,要以“文化小康”为统领,率先在全省建设精神扶贫、“文化小康”和“两个文明”协调发展的“三大示范区”,探索补齐全面小康社会进程中的精神文化“短板”。在具体工作中,同步推进以148个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规模以上企业为主体的文化小康示范单位建设;以11个乡镇为主体的文化小康示范乡镇建设;以257个村19个社区为主体的文化小康示范村(社区)建设,分别出台示范标准,坚持整体联动,示范带动,同步推进。(www.xing528.com)
村级组织作为文化小康建设的前沿阵地,已将基层文化服务功能与“七个一”[2]、“九个一”[3]工程无缝对接。目前,全县257个村19个社区中已有15个村率先启动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并将分批次逐步覆盖到所有村和社区。并且,为推动文化小康示范工程建设,保康县对纳入文化小康建设和十星级创建的试点村,县财政每个村首期给予5万元建设资金,镇(乡)财政同步配套,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优先使用,驻村工作队重点扶持,一手抓文化广场、文化戏台、文化书屋、体育器材等硬件设施,一手抓十星创建、互联网+、双宣讲等软件落实,有力地促进文化小康建设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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