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西北地区发展历史悠久,恐龙蛋化石群的发现证明了鄂西北地区是人类古老文明的起源地之一,且“郧县人”头盖骨化石的出土、梅铺猿人和郧西白龙洞猿人等遗址被发现也都表明鄂西北地区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从未断流。[13]夏商时期,鄂西北地区郧县(现郧阳区)分别隶属豫州、庸国,上津县为梁州所辖,房县、竹山县为部落方国。西周时期为周之属地,春秋时期鄂西北地区郧县、竹溪县、竹山县、房县等为绞、麇国之域,秦汉时期为益州汉中郡。[14]后期由于朝代变更行政区划不断更改,鄂西北地区行政级别和所属行政区域也不断变化,直至明朝时期设立独立行政机构。
明朝成化年间,在鄂西北建立独立行政区划郧阳府,一直延续到1912年民国建立而被废止,历时约四百三十年之久。治所一直在今湖北郧阳区,其辖境属县屡有变更。[15]历经郧阳府、郧阳抚治和郧阳专署3个历史时期,郧阳府和郧阳专署时期辖区和今天鄂西北范围大体一致,在郧阳抚治时期辖区主要为湖广荆州、襄阳、郧阳,河南南阳,陕西汉中及西安府之商州即“五府一州”。[16]郧阳地区大山延绵,地处鄂豫陕渝交界处。鄂西北行政区划面积随着历史的变化而有所变化,具体如表1-1。
郧阳府是为处置流民而设置。明成化年间,随着大量流民涌入此地,成为影响国家统治的潜在威胁,政府采取武力镇压、强行驱逐等措施均无显著效果,经历一次大规模农民起义之后,为加强此地的管理,将此地从襄阳府析出,独立设置郧阳府。[17]明成化十二年(1476年)开府置县,析并湖广襄阳府的郧县、上津、房县、竹山4县,以郧县县城置府。同年,增置郧西县,析郧县的武阳4个里和上津县的津阳4个里,治所南门堡。后又增置竹溪县,析竹山县的尹店社,治所尹店。弘治十年(1497年)增设保康县,治所潭头坪,十一年任苏惠和为知县,始筑县城。明朝时期郧阳府辖7县,即郧县、上津县、房县、竹山县、郧西县、竹溪县和保康县。清代年间,在顺治十六年(1659年)郧西县析并上津县,郧阳府辖6县。[18]
民国时期,湖北省划为11个行政督察区,郧阳隶属第八行政督察区。(www.xing528.com)
1949年5月,十堰全境解放后,在十堰设立两郧专署,归属陕南公署(今陕西省)管辖。1950年2月将该地区划回湖北省,将两郧专署改为郧阳专员公署。1952年12月,襄阳、郧阳两专署合并。1965年,为加快山区建设,又分设襄阳、郧阳两专署,郧阳专署辖郧县、竹山、竹溪、郧西、房县、均县6县。1967年,中央决定在十堰建设我国第二汽车制造厂。先后划出郧县的十堰区、黄龙区及茶店区的茅坪公社,成立十堰办事处,隶属郧阳地区管辖。1969年撤销十堰办事处,在境内设置十堰市,由郧阳专署领导。1973年2月,十堰市升格为地级市,为湖北省直辖。1994年,郧阳地区和十堰市合并,仍称十堰市,辖丹江口市、郧县、竹山、竹溪、郧西、房县及张湾、茅箭两区至今。如今鄂西北范围包括整个十堰市和襄阳市部分地区。
表1-1 鄂西北行政区划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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