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罗兰和莫利纳博士指出氟里昂对臭氧层的威胁后,国际上就开展了关于保护臭氧层的探讨,1985年通过了“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简称维也纳公约)”。1987年通过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简称蒙特利尔议定书)”。它规定了特定的破坏臭氧层物质的生产和消费量。控制量在计算时是以各物质的重量乘以该物质的臭氧层破坏系数。控制的实施是以1986年的生产量及消费量为基准,对氟里昂CFCs从1989年7月1日起每年的生产量及消费量均削减为不超过1986年的水平,从1993年7月1日起降到1986年的80%以下,从1998年7月1日起降到1986年的50%以下。对哈龙的生产量及消费量也从1992年起控制在1986年的水平以内。
1991年科学评价专家委员会的报告揭示了臭氧耗损比预期的还要严重,随后,缔约国于1992年通过了《哥本哈根调整和修正案》于1994年6月14日生效。CFCs、四氯化碳和甲基氯仿的淘汰已提前到1996年,而哈龙的淘汰则提前到1994年。
《蒙特利尔议定书》取得了成功,因为它是一个依靠定期科学评价、经济评价和技术评价而不断推进的进程。《哥本哈根修正案》的生效是为保护臭氧层而不断努力的一个重要步骤。
中国于1989年正式加入《维也纳公约》,积极参与了1990年《蒙特利尔议定书》的修订工作,在1991年正式加入《蒙特利尔议定书》伦敦修正案。目前,全世界已有149个国家批准了这个议定书。因此,保护臭氧层名副其实地成为全人类的共同的责任。
在世界范围内,消耗臭氧层物质在过去6年中减少生产近75%,同时,这些物质在大气层中的增长速度也同步下降。三氯甲烷含量的绝对值已经下降,议定书要求发展中国家在1995年开始冻结他们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和消费,110个发展中国家已有80个拟定了消耗臭氧物质的停止生产和消费的国家方案。(www.xing528.com)
1995年我国在国际上率先制定了气溶胶、泡沫塑料、实用冰箱、工商制冷、汽车空调、哈龙灭火剂、电子零件清洗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8个行业的逐步淘汰的战略研究。截止1995年9月中旬,我国已向国际保护臭氧层多边基金执委会申请并得到批准的项目有143个,共获多边基金9200万美元,如果这些项目全部完成,可消减消耗臭氧层物质3万吨(按消耗臭氧层潜能计)。
我国截止到1995年6月1日,已消减了6000吨消耗臭氧层物质。因此,受到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伊丽莎白·多德斯韦尔女士的热情称赞。
让我们记住伊丽莎白女士的告诫:“威胁依然存在,臭氧层依然面临着一个不确定的未来,如果我们要在拯救这种全球性资源方面取得成功,我们就必须全力以赴做好《议定书》的工作。它,是我们惟一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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