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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需交繁多教学文字材料现象的看法

时间:2023-07-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是在明确各年龄段或各职称段教师需缴交的适宜数量之外,可以同类材料“抵换”。比如刊载一篇专业文章,可以在同年度“抵换”相应的教学材料。总之,推行“抵换制度”的目的是在尽量减少教学文字材料撰写工作量的同时,将教学材料检查的视角从“要求数量”转向“关注质量”。

教师需交繁多教学文字材料现象的看法

我们园每位教师都必须上交的与教学工作相关的文字材料,除了日常的教学活动计划外,老师还要定时定额地交“观察记录或学习故事”“教学反思”等材料。但我们发现,老师交上来的这些文字材料,其实质量是令人堪忧的,我们也清楚其实很多老师对这些文字材料的撰写工作是比较抵触的,所交的“观察记录或学习故事”“教学反思”有不少是“抄袭或编造”。现实尽管如此,但这些与教学相关的文字材料又是评估时评估专家最为关注而热衷检查的项目之一。为此我们也很苦恼,一方面明知道这些文字材料对教师改进教学质量所起的效果甚微,另一方面因评估检查的需要,我们又不得不要求老师这样做下去。想请教一下您对文字材料的提交方面有何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我在网络上也有看到有人特地撰文抨击评估时要求被评单位“凡事都要留有痕迹”的这一做法,是属于典型的新形式主义。因为都要“留有痕迹”而导致在文字材料上不得不造假,已成为一种劳民伤财的全民运动。

本人也很难理解这一现象,评估专家走进幼儿园进行检查指导,为什么不多走进班级好好地看一看老师与幼儿在活动中的各种真实表现?为什么不多花点时间去看一看幼儿与我们所创设的室内外环境是怎样互动的?然后,再透过他们专家的专业眼光,对我们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做出评判。如果再加上对园行政领导和个别教师的深度访谈,比如深度访谈园长的管理理念与管理方式、业务园长的教育理念、后勤园长的服务理念,再通过个别教师的访谈去验证对园行政领导的访谈结果,我想评估专家应该有能力对一所园的办园质量与存在问题做出比较明确的判断。而评估现场的现实情况,正如你们所言,评估专家经常是对现场中的活生生的“人”不大感兴趣,而是像一位资深的编辑在认真审稿那样,对那些“文字材料”逐字逐段逐页逐份地以“万分一”的出错率而严格要求自己。

文字材料表示的是“过去时”,审查材料应该只是评估的辅助形式。也就是说,对当下观察与指导中遇到的有“歧义”或一些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才借助这些文字材料来进行佐证,审查文字材料肯定不是评估的重头戏,评估应该是在关注与把握现在的基础上去展望未来。这种过分关注过去的,过分倚重文字材料来进行质量评判的评估导向与方式,确实值得深刻反思。(www.xing528.com)

既然当下的评估活动还是需要检查这些文字材料,我们也只能尽量灵活处理这项“无趣又无用”的工作,使之对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个人的建议如下:一是从教师自身的感受出发,组织教师进行讨论到底哪些形式的教学材料既是适宜她们做的,又是对她们改进教学行为、提升专业水平有帮助的?可以以年龄段的方式进行讨论,并尊重年龄段教师的讨论结果,也就是说,各年龄段具体需要写什么类型的教学材料,由各年龄段自决,不一定要强求全园统一。个人比较主张学习故事的这种文体格式,因为学习故事的记述方式比较多样,不完全是纯文字描述,也可以是图文并茂的形式,且目前专业期刊对学习故事这一教学材料比较感兴趣,很多期刊开辟专栏刊载优秀的学习故事案例。

二是在明确各年龄段或各职称段教师需缴交的适宜数量之外,可以同类材料“抵换”。比如刊载一篇专业文章,可以在同年度“抵换”相应的教学材料。或是在教学观摩研讨中,对于比较高质量的发言,可以过后请老师将之整理成文字,抵换一定数量的教学材料;或是给家长、本园同事等开设与教学相关的专题讲座的文字稿,也可以纳入可抵换的范畴

三是教学材料上交的数量要求,可以按教龄或职称进行分层次管理,原则上应该是新手教师数量要高于熟手教师。

总之,推行“抵换制度”的目的是在尽量减少教学文字材料撰写工作量的同时,将教学材料检查的视角从“要求数量”转向“关注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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