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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族群政治联盟的诉求及优化策略

时间:2023-07-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面对马来人政治意识逐步提高,华人和印度人也积极结盟组成联合阵线。相较于提倡马来人权益的诉求,非马来人组成的政党联盟则提倡族群平等权益以及反对族群分化。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成立的目的就是要代表非马来人的利益,直接参与制定新宪政的协商。此外,《人民宪章》主张用“马来人”作为马来联邦公民国籍的统一称谓,而不以族群身份来界定国民的类别。

跨族群政治联盟的诉求及优化策略

1946年7月25日,由六名英国高级官员,四名马来统治者代表和两名巫统代表成立了一个宪政工作委员会,制定新的宪政条文,主要内容包括: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以确保马来亚在行政和经济建设上有效率;各州与海峡殖民地(槟城及马六甲)可享有相当程度的自治;宪政条文必须为将来的自治做好法令规章上的准备;公民权将收紧,只对那些认同马来亚的人开放;苏丹的权威马来人的“特殊地位”必须得到保障。[16] 1946年12 月5日英国内阁通过了该宪政建议书,1946年12月11日,英国国会认可了这个建议案,这意味着苏丹将恢复战前所拥有的地位,马来人将在新的联合邦体制下获得主要的代表权。这部新的宪政法案被命名为“马来亚联邦”(Persekutuan Tanah Melayu,Malayan Federation)。

面对马来人政治意识逐步提高,华人和印度人也积极结盟组成联合阵线。因为新的联邦宪政演变成英国只和巫统以及苏丹闭门协商,非马来人被排除在外,华人和印度人的权益将不受到保障。

1946年7月6日海峡华人领袖陈祯禄(Tan Cheng Lock)联合多个团体向伦敦当局发电报,强调马来亚的所有族群都应该参与新宪政修订案的协商。[17] 为了回应民间对马来亚联邦的质疑,殖民政府宣布成立一个咨询委员会收集公众的意见,尤其是非马来人的建议,以补充最后的定案。1946年12月12日成立的委员会,除了英国官员外,还有华人和印度人代表各两名,华人代表为李孝式和梁宇皋。[18]新马的各个华人商会分别召集会议,提出各自的备忘录,要点有:新马不应该分家;公民权以出生地原则为准则;议席的分配要反映新马族群的比例,华人至少应占18或19席。[19]

在陈祯禄“团结则存,分裂则亡”的倡议下,1946年12月22日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AMCJA)成立,[20]这个多族群的阵线包括了民盟(MDU)、全马来亚职工总会(PMFTU)、国大党(MIC)以及马来亚人民抗日军退伍同志协会(MPAJECA)等多个组织。其中“国大党”全名为马来亚印度国大党,于1946年8月成立,由马来亚的印度、巴基斯坦人组成。国大党早年与印度本土国大党渊源很深,有浓厚的反英殖民统治色彩,所以它不单反对“马来亚联盟”也反对“马来亚联邦”。(www.xing528.com)

相较于提倡马来人权益的诉求,非马来人组成的政党联盟则提倡族群平等权益以及反对族群分化。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成立的目的就是要代表非马来人的利益,直接参与制定新宪政的协商。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于1946年12月24日提出马来亚联邦宪政建议书,主张联盟的建立应基于六项原则:(1)建立一个含新加坡在内的统一的马来亚;(2)设立一个完全民选的全马中央立法议会;(3)把马来亚当作真正家乡和效忠对象的所有人民应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4)马来苏丹应成为完全自主的立宪君主,通过民主制度接受人民的忠告,而不接受英国“顾问”的忠告;(5)伊斯兰教和马来习俗事务完全由马来人管理;(6)应特别关注马来人的发展。[21]

马来亚左翼组织也提出主张。1947年左翼组织马来国民党(PKMM)在觉醒青年团(API) 的协助下,在全马展开活动,反对宪政工作委员会所制定的宪政建议书。这个运动最终催生了马来左翼联盟“人民力量中心”(PUTERA),其成员来自马来国民党、觉醒青年团、农民协会、觉醒妇女团(AWAS)等多个团体。人民力量中心是根据10项原则而成立的,首6项原则和 “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 的相同,另外4项原则是:马来文应成为国家的官方语文;外交和国防应由马来亚政府和英国政府共同负责,“马来人”(Melayu)应成为马来亚公民或国籍的称呼;国旗应加入马来人的民族特色元素。[22]

1947年3月人民力量中心加入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形成一个跨越三个族群的联盟——“全马联合行动理事会—人民力量中心”联盟(AMCJA-PUTERA)。该联盟提出《人民宪章》,此宪章主张公民权的界定采取出生地原则,公民享有平等的权益,所有的议员都应该由公民直接选举,同时建议把新加坡涵盖在新的联邦里。此外,《人民宪章》主张用“马来人”作为马来联邦公民国籍的统一称谓,而不以族群身份来界定国民的类别。需要指出的是,《人民宪章》里阐述的“马来人”不含任何宗教含义,只是一个新的国族的代称,这个代称得到其他非马来人团体的认可。[23]而巫统及英殖民政府版本的马来联合邦则阐明,马来人必须信奉伊斯兰教,说马来语,奉行马来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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