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10年代和20年代,马来亚经济繁荣,各行各业都需要劳动力,英国殖民当局鼓励移民,对中国移民几乎没有限制,因此中国人移民马来亚达到高潮。1911年移入的中国人接近27万,1915年锐减为9万多,1921年为19万,1927年达到35万多人,达到移民的顶点(表4-1)。
表4-1 来自中国和返回中国的马来亚华人移民统计 (单位:人)
续表
数据来源:J. Norman Parmer, Colonial Labor Policy and Administration: A History of Labor in the Rubber Plantation Industry in Malaya, 1910—1941, New York: Published for the Association for Asian, 1960, p.271.
但1929年世界经济危机爆发,企业破产导致大量工人失业,政府出资将中国和印度工人送回各自的祖国。同时,为了限制新移民进入,殖民当局于1930年公布《移民限制法令》(Immigration Restriction Ordinance),从1930年8月1日起对进入殖民地的男性新移民进行名额限制,每月限额为6,016人,[19]因为移民中华人最多,所以《移民限制法令》虽未明确针对人群,但主要限制的是华人。1933年4月1日殖民政府又颁布《外侨法令》(Aliens Ordinance)代替《移民限制法令》,尽管《外侨法令》针对的是所有外国人,但由于移民中以华人最多,所以华人受移民政策的影响最大。该法令根据经济情况和劳动力需求,随时调整移民限额。1933年全年,政府规定每月华人男性新移民限额为1,000人。[20]1934年以后,随着马来亚经济有所复苏,对男性新移民的限额有所增加,1934年1—4月华人移民配额仍为每月1,000人,5—6月上升到每月2,000人,7月上升到每月3,000人,[21]8月起直到1936年,华人男性移民限额为每月4,000人,1937年2月1日华人男性移民限额提高到每月5,000人,4月1日起又提高到每月6,000人。[22]1938年由于锡和橡胶价格下跌,马来亚经济再次陷入不景气,失业人数增多,政府又降低移民配额,从1月起,华人男性移民限额减少到每月3,000人。[23]1938年马来亚经济进一步恶化,就业形势严峻,殖民政府规定自1938年4月1日起,华人男性移民限额为每月500人,同时宣布从1938年5月1日起,对华人妇女移民也实行限制,女移民每月限额为500人,也就是说,从1938年5月1日起,华人移民配额为每月1,000人,男女各为500人,这一限额一直持续到1941年底日本入侵马来亚。
经济危机和移民政策的改变对华人移民马来亚的人数和性别产生了很大影响。一个影响是华人移入马来亚的人数锐减。1929年经济危机刚爆发,还未对移民产生太大影响,移民人数尽管比1927年经济发展最高峰时有所下降,但还有29万人,1930年经济不景气开始显现,回国人数增多,到1931—1933年经济不景气狂扫马来亚,中国移民锐减,同时移出人数剧增,这三年是中国移民马来亚史上第一次出现出超。到1934年后马来亚经济略有复苏,移民人数又开始增加,尤其是1937年马来亚经济形势较好,加之日本入侵中国的影响,移民人数达到30年代的最高点。1938年后马来亚经济进入衰退,移民人数重新减少,这一状况一直持续到1941年底太平洋战争爆发和日军入侵马来亚,中国向马来亚的移民完全终止。
另一个影响是女性移民的增加。如前所述,19世纪下半叶华人女性移民比例极低,20世纪初缓慢增加,1901—1910年每年移民马来亚的华人成年妇女超过上万人,占成年移民的比例平均为7%以上。[24]1911—1920年每年平均进入马来亚的成年女性人数为2万人左右,占成年人的比例达到10%—19%。[25]20年代是马来亚经济发展繁荣期,移民人数也达到高潮,中国女性移民的人数和比例都较以前大为提高,每年进入马来亚的女性移民人数少则上万人,最多达5万多人,女性占成年移民的比例从13%到18%不等。[26]1929—1933年经济危机和殖民政府移民政策的改变确实对中国移民影响极大,但对男女移民的影响完全不同,《移民限制法令》和《外侨法令》限制的是华人男性的移入,而对妇女和儿童不加任何限制,这就导致30年代移民马来亚的华人女性迅速增加。1929年和1930年成年女性移民占成年移民的18. 98%和22.19%,1934年以后,女性移民人数持续上升,占成年移民比例也呈上升趋势,1934年为36.33%,1935年为32%,1936年为41.5%,1937年为48.67%,1938年女性超过成年男性移民,占57.84%。[27]这是因为1938年3月政府预先公布将要对女“新客”实行限制后,许多并不想移民或抱犹豫态度的妇女最终下决心下南洋,她们要抓住限制实施前的最后时机,以免以后难以移民,于是1938年5月1日前中国妇女蜂拥南来。女性移民的增加,不仅为殖民地提供了更多的劳动力,也改变了华人的人口构成。
2. 印度移民的增长
20世纪上半叶马来亚橡胶业大发展,橡胶园需要大量劳工,主要从印度引入。马来亚政府为鼓励更多印度劳工来此工作,于1907年建立半官方的移民机构——印度移民委员会(the Indian Immigration Committee),并设立“泰米尔移民基金法”(1910年更名为印度移民基金法),根据马来亚的劳工需求,通过控制招募许可证的数量和招募津贴来调节资助移民的输入人数。[28]政府资助移民相对较为自由,他们得到基金会提供的从印度到马来亚工作地点的旅费,而且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雇主,就可以自由改变职业。这种移民方式当然更受欢迎,1908年政府资助移民有2万多人,占印度移民比例的40%,1911年人数为8万多人,占77.8%,最多的一年是1926年,达14.9万多人,占印度移民总数的85%。在马来亚经济最为繁荣的10、20年代,政府资助移民大部分年份在70%以上。[29]1929年世界经济危机爆发,中国和印度劳工失业严重,1930年8月6日资助移民停止,后来虽然恢复,但人数大减,所占印度移民比例也大大降低。
随着殖民政府1907年建立“印度移民委员会”资助移民劳工,坎加奈制度开始衰落,在1929—1933年经济危机的冲击下,坎加奈制度暂停,以后也一蹶不振,直到1938年被正式废除。
而印度自由移民继续增长,20世纪10年代每年自由移民数量基本在1万到3万之间,1921年突破3万人,1928年达到3.5万人。1929年经济危机也影响到自由移民数量的减少,但1934年以后又有所增加,1935年为4万多人,1937年为6万多人,达到最高峰。[30]
同中国移民一样,印度移民绝大多数是青壮年男子,女性移民较少,1912年女移民较多,占到23%,但以后一直在10%左右,1937年为12%。[31]
3. 东印度群岛移民(www.xing528.com)
除了中国人和印度人移民外,马来亚的经济发展也成功吸引了荷属东印度移民,他们中有爪哇人、米南加保人、马来人等,与马来亚的马来人同属“马来世界”,移民马来亚进入种植园、矿场,充当劳工。1910年以前,进入新加坡、柔佛、雪兰莪、霹雳等地的荷属东印度人大约13,000人,10年代大约26,000人,20年代大约28,000人,30年代因为经济不景气,移民人数有所减少,大约21,000人(表4-2)。他们在马来亚落地生根,人口普查时被归入马来人。
表4-2 20世纪中叶以前英属马来亚的东印度群岛移民估计 (单位:人)
续表
数据来源: C. A. Vlieland: The Population of the Malay Peninsula, Geogr. Rev. 24,1934, pp.61-78.
外来移民与马来亚经济发展息息相关。20世纪20年代,中国人和印度人的移民达到顶峰。为了吸引外来劳工,英国殖民当局不仅对外来移民不加限制,而且还以各种措施加以鼓励。但1929年世界经济危机重创马来亚经济,殖民当局改变移民政策,根据经济的需求限制移民数量,外来移民人数有所下降。
4.族群鲜明的就业领域
马来亚经济发展带动就业结构的变化,但劳动力就业具有鲜明的族群特征,华人和印度人主要就业于新兴和现代经济部门,如种植园、锡矿场、制造业、商业等,而马来人仍固守于传统农业和渔业,只有少量马来人进入种植园。从1931年人口普查数据来看,马来人在农业的就业比例高达55%,而印度人和华人分别为17%和27%,且主要集中于橡胶园和其他种植园;马来人在矿业就业的比例只有8.5%,华人高达76.9%,印度人为13.5%;马来人在制造业就业的比例为20%,华人高达72%,印度人只有6.5%;在商业金融领域,马来人就业率只有8.5%,华人高达78.3%,印度人为11.5%。经过十多年的发展,1947年各族群的行业构成没有太大变化,华人仍在矿业、商业金融、制造业等领域占有绝对优势,马来人仍主要从事传统农业生产,印度人集中于橡胶园和服务业(表4-3)。总之,马来人主要就业于传统农业领域,是农民,极少数马来人充当公务员;印度人主要就业于种植园,是劳工,少数印度人在殖民地政府工作,主要充当警察和低层办事人员;华人主要从事商业、矿业、制造业和服务业,是商人和劳工。
表4-3 1931年和1947年马来亚各族群的行业构成(%)
续表
数据来源: Kennial Singh Sandhu, Indians in Malaya: Some Aspects of Their Immigration and Settlement(1786—1957),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69, p.248.
马来人之所以固着于传统农业,除了生产方式的路径依赖外,也与殖民当局的保护和定位有很大关系。英国殖民者认为马来人是当地原住民,需要受到保护,以免他们竞争不过华人和印度人。1913年马来联邦制定《马来人保留地法》(Federated Malay States Malay Reservation Enactment),规定马来人拥有保留地,种植稻米。1930—1941年马来属邦也分别通过类似的马来人保留地法,[32]这些保留地一方面限制了华人和印度人拥有土地,使他们只能从事非农业,或在种植园充当劳工;另一方面也使马来人拥有保留地和种植稻米的特权,使他们有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但同时也减少了他们向非农业领域就业的冲劲。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