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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民营企业合法产权的重要措施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审法院判决倪菊葆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同诈骗罪,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后经再审程序,合同诈骗罪的相关裁判被依法撤销,对应的涉案金额被归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不可否认,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倪菊葆及所在企业确实存在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然而,原审对其部分行为以合同诈骗罪定罪量刑,属于混淆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保障民营企业合法产权的重要措施

1.颁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019年10月23日,我国第一部针对营商环境专门的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由国务院正式颁行。条例共有七十二条,分别从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等多方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其中第十条规定,国家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法律保护。市场准入方面,除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平等获取要素方面,保障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获取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方面,对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市场主体平等对待,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进行限制或者排斥。此外,在权利保护方面,自主经营权、财产权知识产权、中小企业等也都纳入了平等保护的范畴。这样一个总分结合、体系严密的制度体系,不仅实现了平等保护的全覆盖,而且突出了对公有制与非公有制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的依法保护。此外,山东、天津省份直辖市)已经出台了本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细则,北京、上海等地也拟结合本土经济特点,以更细致的方式制定本地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实施办法。

2.依法改判涉民营企业产权案件

1995年至2008年,倪菊葆在担任原审被告单位(共四家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为实现企业经营资金周转,也为归还企业转制后所承担的原企业债务,以购买原料等名义,通过约定高额利息回报,支付部分本金、利息的方式,先后多次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7000余万元,造成损失共计2800余万元。其间,原审被告人倪菊葆于2007年以投资购买原料为名,采用空货操作的形式以其经营的原审被告单位名义与被害单位扬州恒昌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先后多次获得资金共计1300余万元,造成被害单位损失500余万元。一审法院判决倪菊葆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同诈骗罪,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后经再审程序,合同诈骗罪的相关裁判被依法撤销,对应的涉案金额被归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

倪菊葆是吴江地区改革开放后第一代知名企业家之一,曾被授予“全国优秀女企业家”“江苏省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担任过民进吴江主委、吴江市政协常委、苏州市人大代表、江苏省政协委员等职务。不可否认,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倪菊葆及所在企业确实存在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然而,原审对其部分行为以合同诈骗罪定罪量刑,属于混淆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后依法改判,凸显了审慎甄别、实事求是、妥善处理民营企业(家)历史案件的法治精神,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力践行。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法治为其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进而为我国民营经济的蓬勃繁荣贡献力量。(www.xing528.com)

在全面倡导消弭“重公轻私”现状,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的语境下,司法机关应进一步恪守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等基本刑事法原则,以审慎的态度对待每一件涉民营企业家案件,用法治为民营企业的行稳致远保驾护航。

【注释】

[1]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发布的《企业家刑事风险分析报告(2014-2018)》将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计为2014年度,以此类推。

[2]人民日报评论员:《乘势而上,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刊载于《人民日报》2018年1月14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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