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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品外观设计登记的撤销及优化方案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款所述商事法院就工业品外观设计权登记的撤销作出的判决应当自判决作出之日起十四天内传送总局。第42条总局应当将申请撤销的、已产生永久法律效力的诉讼的判决在工业品外观设计登记簿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公报中予以登记。第四部分登记被撤销的后果第43条工业品外观设计登记被撤销的应视为该工业品外观设计没有任何法律后果,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

工业品外观设计登记的撤销及优化方案

第一部分 基于权利人请求的登记撤销

第37条

(1)总局基于工业品外观设计权利人的书面请求,可以撤销一项已登记的工业品外观设计。

(2)第(1)款所述工业品外观设计权的撤销,如果在提出撤销请求时未附带工业品外观设计登记簿中登记的工业品外观设计权的被许可人提供的书面同意,则不能作出。

(3)总局就工业品外观设计权的撤销作出决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

(a)工业品外观设计权利人;

(b)如果已授予许可证,则应当通知工业品外观设计登记簿中登记的被许可人;

(c)通过声明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该工业品外观设计权无效形式,提出撤销请求的当事人。

(4)第(1)款所述的登记撤销的决定应当在工业品外观设计登记簿中予以登记并在工业品外观设计公布中予以公告。

第二部分 基于诉讼撤销登记

第38条

(1)任何利益相关人可以基于第2条或者第4条提起与工业品外观设计登记的撤销有关的诉讼。

(2)第(1)款所述商事法院就工业品外观设计权登记的撤销作出的判决应当自判决作出之日起十四天内传送总局。

第三部分 提起诉讼的程序

第39条

(1)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登记撤销的诉讼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商事法院院长提起。

(2)被告户籍所在地在印尼境外的,应当向雅加达市中心的商事法院院长提起诉讼。

(3)法院书记员应当在提起诉讼日予以登记并制作由其签名的收据。

(4)法院书记员应当自登记日起两天内将案件传送给商事法院院长。

(5)自登记日起三日内,商事法院应当研究该案件并确定听证日。

(6)案件听证应当自该案件登记之日起最长六十日内举行。

(7)没收职员应当在自该案件登记之日其七日内召集相关当事人。

(8)对该案件的法院判决应当自该案件登记之日起最长九十日内作出,经商事法院院长同意的,可以延长最多三十天。(www.xing528.com)

(9)第(8)款所述法院判决,其包含为该判决基础的完整的法律推理,应当在向公众开放的法庭审理时宣布,并且可以事先执行,尽管法律行为是根据该判决提交的。

(10)第(9)款所述商事法院的判决的副本应当由没收职员自该判决签发之日起十四日内传送给相关当事人。

第40条 不服第38条第(2)款所述商事法院的判决的,唯一合法的行为是向最高法院上诉。

第41条

(1)第40条所述上诉请求应当在判决作出之日起十四日内提出,通过对该案件作出判决的法院的书记员注册。

(2)在该上诉被提交并作出收据的当日,法院书记员应当就上诉请求予以注册,并在同一日由其签名。

(3)撤销申请人应当自第(1)款所述撤销请求提交日起一日内向法院书记员呈送该撤销摘要。

(4)法院书记员应当将第(3)款所述撤销请求和摘要自请求提交之日起两日内呈送被告。

(5)上诉案件的被告人自收到第(4)款所述上诉摘要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法院书记员呈送抗辩书,法院书记员应当自收到该抗辩书之日起两日内将抗辩书送达上诉申请人。

(6)法院书记员应当自第(5)款所述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将上诉请求、上诉摘要和抗辩书以及相关文件送交最高法院。

(7)最高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两日研究该请求并确定举行听证会的日期。

(8)上诉请求的审查听证会,应当自最高法院收到该请求之日起六十日内举行。

(9)最高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九十日对该上诉案件作出判决。

(10)第(9)款所述上诉案件的判决,包括作为判决基础的完整的法律推理,应当在公开审理时宣布。

(11)最高法院书记员应当将上诉案件的判决自该判决作出之日起三日内传送法院书记员。

(12)法院书记员应当自收到该判决之日起两日内将第(11)款所述上诉判决传送给上诉申请人及被告。

第42条 总局应当将申请撤销的、已产生永久法律效力的诉讼的判决在工业品外观设计登记簿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公报中予以登记。

第四部分 登记被撤销的后果

第43条 工业品外观设计登记被撤销的应视为该工业品外观设计没有任何法律后果,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

第44条

(1)凡工业品外观设计基于第38条所述诉讼被撤销登记的,被许可人应当仍有资格实施其许可证,直至许可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

(2)第(1)款所述被许可人,对已被撤销登记的工业品外观设计不再需要向曾经的权利人支付许可费,但在其被许可期间应当向该工业品外观设计的真正权利人支付许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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