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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专利权的罪行及刑罚规定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85.凡不经专利权人同意,侵犯第36条或第63条中专利权人的权利的,处两年以内监禁或四十万泰铢以下罚款,或二者并罚。

侵犯专利权的罪行及刑罚规定

81.凡违反本法第21条、第23条第2款、第65条或第21条、第65.10条及第21条、第23条第2款规定的官员,处两年以内监禁或二十万泰铢以下罚款,或二者并罚。

82.凡违反本法第22条或第65条或第27条或第65.10条及第22条规定的人员,处六个月以内监禁或两万泰铢以下罚款,或二者并罚。

83.凡违反本法第23条第2款条或第65.10条及第23条第2款规定的人员,处一年以下监禁或五万泰铢以内罚款,或二者并罚。

84.凡违反本法第75条、第76条规定的人员,处一年以下监禁或二十万泰铢以内罚款,或二者并罚。

85.凡不经专利权人同意,侵犯第36条或第63条中专利权人的权利的,处两年以内监禁或四十万泰铢以下罚款,或二者并罚。

86.凡不经小专利所有人同意,侵犯第65.10条及第36条中小专利所有人的权利的,处一年以内监禁或二十万泰铢以下罚款,或二者并罚。

87.为一件发明、外观设计申请专利或小专利时,凡为获得专利而提交虚假信息者,处六个月以内监禁或五千泰铢以下罚款,或二者并罚。

88.如果本法的违法者系法人、负责人或法人代表,除非能证明其对此次违法行为并不知情或并未应允,否则也应依本法规定受到处罚。

注:(1)在1979年3月16号的政府公报第96卷、第35部分中予以公布。

(2)(6)(7)(9)(12)(14)(16)(20)(31)(33)(59):经 佛 历2542年专利法(第3号)修订。

(3)(4)(32):经佛历2535年专利法(第2号)及佛历2542年专利法(第3号)修订。

(5)(8)(13)(15)(17)(19):经佛历2535年专利法(第2号)修订。

附表:最高费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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