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专利、工业设计侵权救济的途径包括司法诉讼、行政裁决、仲裁、调解、国际纠纷解决。
老挝通过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解决针对知识产权人的知识产权侵权争议。知识产权侵权的解决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进行:
(1)在产权人和侵权人之间进行仲裁,即知识产权人认为自己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以和侵权人进行仲裁。
(2)行政裁决,即知识产权人可以要求知识产权保护机构解决侵犯其知识产权的争议。
(3)通过经济纠纷调解委员会解决,即当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机构不能达成行政解决时,知识产权人可以要求经济纠纷调解委员会调查解决。
(4)到法院立案判决,即当知识产权相关争议不能通过行政程序或经济纠纷调解委员会解决时,知识产权人可以到法院立案判决。(www.xing528.com)
(5)国际纠纷解决,即知识产权的国际纠纷遵照与之相关的国际公约和程序加以解决。(老挝知识产权法第112条、第113条)
专利的所有者有权提出法庭诉讼,反对任何未经过其同意侵犯他专利的个人或法律实体,但这个权利不得延伸至专利授予之前,由其本人或经其同意投放在市场上的产品,或者用于进入老挝领空、领土或海域的交通方式的产品,或者为了完成实验的行为。(老挝专利、小专利和工业设计条例第19条)
工业设计的所有者有权向未经过其同意,侵犯了工业设计权的任何个人或法律实体进行法律诉讼。(老挝专利、小专利和工业设计条例第37条)
个人或法人,专利、小专利和工业设计的所有人,可以向科技和环境机构申请解决与其注册发明、装置和工业设计有关的侵权争端。个人或法人,专利、小专利和工业设计的所有人,有权提出争端解决方法并依据科技和环境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的适当批复要求侵犯其发明、装置和工业设计权利的行为人赔偿损失。发明、装置和工业设计所有人和被告可以选择以调解方式解决侵犯专利、小专利和工业设计的问题,科技和环境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对调解结果作出备案登记以用作后续法庭程序作出最后决定的证据。(老挝专利、小专利和工业设计法令实施规定第41至4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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