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司法部长可以书面授权公职人员进行专利执法,被授权人员具有逮捕权、搜查权、调查权等执法权限。(马来西亚专利法第68条)
(一)逮捕权
如果被授权人员及警员认为或发现有人正在实施、准备实施或教唆犯罪,或怀疑其参与犯罪的实施、准备或教唆,且上述人员拒绝或未能提供其姓名、住址,或者能证明其提供的是虚假信息,有潜逃可能的,可以对其进行无证逮捕,并立刻把被捕人带到最近的警察局。经保释或法官书面发布特别命令后,方可获释。(马来西亚专利法第69条)
(二)搜查权
法官收到书面的起誓告发信并进行相关调查后,如果有充足的理由相信有人在某住宅、店铺、建筑或其他地点实施违反马来西亚专利法及根据马来西亚专利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则可以签发搜查证,授权官员或警员随时独自或在他人协助下进入该住宅、店铺、建筑或地点,搜查、收缴或带走所有含有或涉嫌含有与犯罪行为相关的信息的书籍、账目、文件及其他相关物品。
如有必要,上述官员可以强行开门并进入该住宅、店铺、建筑或地点及其每个房间;强行搬开阻碍其进入的障碍物,在其被授权范围内进行搜查、收缴及清除;在完成对该住宅、店铺、建筑或地点的搜查前,对屋内的人员进行拘留。(马来西亚专利法第70条)
官员在收缴书籍、账目、文件及其他物品后,需罗列收缴物品的清单,并立即将其署名的清单副本交给房屋的占有人、其代理人或在场的雇员。如果自收缴之日起4周内法庭未提起刑事诉讼,则应归还财产占有人收缴的物品。(马来西亚专利法第71条)
(三)调查权(www.xing528.com)
被授权官员或警员有权对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凡经被授权官员或警员要求,需要提供与该犯罪行为有关的信息或提交相关书籍、账目、文件及其他物品,并且有权实施上述行为的人员,有义务提供有关信息或提交相关书籍、账目、文件及其他物品。(马来西亚专利法第73条)
在进行调查时,可以对相关知情人进行口头询问,知情人有义务回答所有与案情有关的问题;但如果回答的问题可能导致其面临刑事诉讼或其财产被没收,则可以拒绝回答。但均应保证陈述的真实性。被授权人员或警员进行询问时,应首先上述规定告知被询问人。所做的陈述,在用陈述人所用语言向陈述人宣读并给予其机会进行修改后,均应形成简要的笔录,并附上其签名或手印。(马来西亚专利法第74条)
阻碍被授权官员或警员前往搜查地的,攻击、阻碍、干扰或拖延官员或警员进入专利法授权其进入的地点、履行专利法赋予的职责或执行本法赋予其的权力的,或拒绝按要求提供已知晓的信息,或者忽略上述要求的,均构成犯罪的,处3 000林吉特以下罚款或1年以内监禁,或者二者并处。(马来西亚专利法第76条)
(四)登记官与注册官传唤、命令权
专利登记官可以传唤证人,接受宣誓的证据,要求出示任何文件或物品,裁决一方支付其所进行的程序的费用。凡无正当理由,违反前三项所提出的召集、命令或指示的行为,均构成犯罪,将处2 000林吉特以下罚款或6个月以内监禁,或者二者并处。(马来西亚专利法第80条)
外观设计注册官可以传唤证人、接收口头证据、要求提供任何文件或者产品以及要求相对人支付诉讼费。没有法定理由不服从注册官的传唤、命令或者指示的,即构成犯罪,处以2 000林吉特以下罚款或者6个月以下监禁,或者二者并处。(马来西亚外观设计法第41条)
马来西亚的专利行政保护覆盖专利申请审查环节和专利利用实施环节,涉及的相关官员可以行使逮捕权、搜查权、调查权等权力,这与中国的专利行政保护有所不同。中国对专利采取的行政保护主要是指行政执法,包括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调解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调解纠纷时可以调查取证,查处假冒专利时可以查封和扣押涉嫌假冒专利产品、依法处罚假冒专利行为,假冒专利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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