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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失申请所导致的申请撤回及重申条件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若在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未能提交能够确定申请日的文件,则该申请视为撤回。在申请人提交授予专利所规定的文件之前,或申请被拒绝、撤销,或视为撤销,或视为放弃时,原申请人或其继承人可依据细则规定对在先申请中的任何部分提出新的申请,并且新申请在满足上述确定申请日所需的条件下,应当将在先申请的申请日作为其申请日。一件设计应当登记其注册申请提交日,依注册设计法作为其注册日。

缺失申请所导致的申请撤回及重申条件

按照新加坡专利法的规定,申请日是指下列条件的文件提交至登记处的最早日期:说明寻求保护的专利文件;证明专利申请人的文件;包含寻求专利保护的发明的说明书、指出在先申请的声明、有关在先申请里规定的信息、寻求专利保护的发明的说明书的陈述,在申请中引入作为参考,并且完全包含在在先申请中。(新加坡专利法第26条)

若不符合上款规定,登记员应当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将相关文件备案,并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交缺少的文件和信息,以确定申请日。若在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未能提交能够确定申请日的文件,则该申请视为撤回。但期限届满前,登记处长依据登记员的决定进行评估认为申请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除外。

如果一件专利申请已经确定了申请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依照规定把申请中不足的文件提交到专利局,并且在期限届满前未撤回遗漏部分,那么该遗漏部分应当视为包括在申请中,申请日是把遗漏部分提交到专利局的日期,即重新确定的申请日。

重新确定申请日不适用于下述情形:申请人在申请日或者申请日之前已在申请或与申请相关的公告中说明,在在先相关申请中有具体说明。或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人向登记处长提出了例外请求,并向登记处长提交了发明的说明的一部分或附图在在先相关申请中涉及或完全包含在在先相关申请中的声明,并按规定提供了在先相关申请的信息和规定的其他文件。(www.xing528.com)

在申请人提交授予专利所规定的文件之前,或申请被拒绝、撤销,或视为撤销,或视为放弃时,原申请人或其继承人可依据细则规定对在先申请中的任何部分提出新的申请,并且新申请(新申请的内容不得超出在先相关申请公开的范围)在满足上述确定申请日所需的条件下,应当将在先申请的申请日作为其申请日。

与新加坡对申请日的规定不同,中国专利申请日的确定包括纸质申请、电子申请、PCT进入国家阶段的申请和分案申请,并且申请日的确定分为直接提交、邮寄、速递公司递交和电子申请等不同情况,而新加坡只规定了提交至登记处一种方式。

对于注册设计而言,注册日即相当于专利的申请日。一件设计应当登记其注册申请提交日,依注册设计法作为其注册日。(新加坡注册设计法第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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