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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小专利申请文件的要求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泰国小专利的申请文件与发明专利申请的文件基本相同。泰国专利法对小专利申请文件的附图并没有明确要求。(四)申请文件的其他要求除了前述各类专利申请的要求之外,泰国专利制度还要求所有申请书和与申请书共同提交的文件都需按要求准确、清晰、完整的包含所有信息,而且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摘要以泰文打印。

泰国小专利申请文件的要求

(一)发明申请文件

泰国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包括申请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等文件(泰国专利法第17条)。申请书包括发明的名称,需与发明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简要说明一同提交。如果要求保护的发明与新型微生物有关,那么还应当有说明知识产权局公布的任一基因库颁布的该微生物的存放证书和/或描述该微生物性质和特征的文件。

1.说明书

说明书是关于发明内容完整、简明、清晰、确切的详细说明,使有关行业或相近行业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制造和使用该发明,并提出发明人实施其发明的最佳方案。

按照泰国专利法的规定,说明书的内容和格式顺序为:

(1)发明的名称;

(2)发明的性质和目的;

(3)发明的有关技术领域;

(4)发明的相关背景技术和有关文件引用;

(5)发明的内容;

(6)附图中数字的简要说明;

(7)实施本发明的最佳模式,必要的话,通过提供例子、相关背景技术和附图来说明;

(8)本发明适用于工业、手工业农业商业的方式。

具体来讲,说明书需要描述发明名称、发明的性质和目的,该发明的有关技术领域,指出有助于对本发明的理解、检索和审查的相关背景技术并引用有关文件(如有的话);并以完整、清晰和简洁的方式披露本发明,使该技术领域的普通人能够制造并使用本发明。说明书还需简要说明附图中的数字(如有的话),阐明发明人为实施本发明而设想的最佳模式。必要的话,应当通过提供例子、相关背景技术和附图来说明,并表明本发明以何种方式适用于工业、手工业、农业或商业。(泰国第21号部长法令第3条)

泰国对专利申请说明书的要求与中国基本一致,但在具体内容的板块顺序上与中国略有不同,关于“发明的性质和目的”放在了靠前位置。此外,“本发明适用于工业、手工业、农业或商业的方式”在中国专利说明书中没有作为专门描述的明确要求。

2.权利要求书

权利要求书是指包括一项或多项清晰、简明的权利要求的文件。(泰国专利法第17条)

权利要求书应清晰简明地阐述寻求保护的发明的特征,并且内容与说明书一致。如有附图的话,权利要求书可以在说明这种技术特征的陈述之后通过括号注明附图中示出的参考数字或标记,来指代本发明的一个技术特征。

如果一个单一的权利要求无法充分地涵盖该发明的所有技术特征,那么在一份申请书中可以有两个或以上的相同类别的独立的权利要求。如果需要,从属权利要求应遵循独立权利要求,并应说明所要求保护的附加特征。对独权或者从属权利要求的提及只能以替代方式进行。独立权利要求指不涉及其他权利要求中所包含的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指包括附加技术特征的涉及独立权利要求或其他从属权利要求中包含的技术特征的那些权利要求。(泰国第21号部长法令第4条)

3.摘要

摘要是描述发明性质与目的的文件,是对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中披露内容的概括。

摘要应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附图(如有的话)中披露内容的概述。该概述需简要说明每个主要技术特征,并以能够更好地理解本发明的技术问题、解决方案和其用途的方式描述。(泰国第21号部长法令第6条)

4.附图

在提交申请专利时,为帮助更好地理解发明,可与申请书一同提交附图。

附图应当清晰,与说明书一致并符合附图原则。附图亦指平面图和图表。(泰国第21号部长法令第7条)

5.其他文件

除了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摘要外,在泰国申请发明专利还需提交申请书(请求书)。(www.xing528.com)

专利申请书应按要求准确、清晰、完整地包含所有信息。对于基本特征或细节已在国际展览会或官方展览会或由泰国政府机构主办或认可的展览会上公开的,申请人需说明公开日期,和/或展览会开幕日期。申请人还应当连同申请一起提交由负责组织或授权展览会(视情况而定)的政府、服务机构或权威机构签发的证书,并说明披露或展示的发明的基本特征或细节。(泰国第21号部长法令第8条)

对于预先申请了国外发明专利或小专利的,申请书还需包含下述信息:

①专利或小专利申请的提交日期;②申请数量;③已指定的该申请的国际分类号(如有的话);④申请专利或小专利的国别名和受理机构的名称;⑤每个检索或审查要求的日期和提出要求的国家和办公机构的名称;⑥从检索或审查的部门或机构处收到的报告或结果中的检索或审查结果;⑦按照规定的申请表中的申请状态。如果专利或小专利已被授权,则还需指出该专利或小专利的数量。(泰国第21号部长法令第9条)

(二)小专利申请文件

泰国小专利的申请以发明专利申请为参照,每份小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数量不超过十个权利要求。(泰国21号部长法令第25条)

泰国小专利的申请文件与发明专利申请的文件基本相同。包括:

(1)小专利的名称;

(2)小专利的发明性质与目的的简要说明;

(3)关于小专利内容完整、简明、清晰、确切的详细说明,使有关行业或相近行业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制造和使用该小专利,并提出发明人实施其发明的最佳方案;

(4)一项或多项清晰、简明的权利要求;

(5)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泰国专利法对小专利申请文件的附图并没有明确要求。

(三)外观设计申请文件

泰国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包括(泰国专利法第59条):

(1)该外观设计的设计图;

(2)注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

(3)清晰、简明的权利要求;

(4)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设计的描述)。

泰国的外观设计申请应一并提交申请书、设计的描述图和权利要求书。

申请书应符合规定的格式,并说明设计描述的数量,指定使用工业品外观设计生产的产品,根据部长公布的分类确定其类别。

外观设计的描述可以包含能够展示要求保护的产品所有特征的照片或附图。可以是黑白的,或者彩色的。外观设计的说明书不能超过一百个字,可以包含在申请书中。每份外观设计申请中只能有一份权利要求书。

泰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所需提交的文件不同于发明专利和小专利申请文件,除了提交申请书、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以外,更重要的是要有附图,以展示设计的产品特征。

(四)申请文件的其他要求

除了前述各类专利申请的要求之外,泰国专利制度还要求所有申请书和与申请书共同提交的文件都需按要求准确、清晰、完整的包含所有信息,而且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摘要以泰文打印。

如果申请人已在国外申请专利或小专利,申请人可以要求以最初申请的外语提交发明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摘要,但需在申请日后90天内提交准确和与最初申请相关的泰语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摘要。申请书还需由申请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泰国21号部长法令第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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