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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及完善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泰国的专利制度始于其1979年颁布的第一部专利法。1992年泰国第一次对专利法进行了修订。时至今日,泰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专利制度体系。泰国1979年颁布专利法后,通过部长法令对该法进行修订和颁布,陆续对申请文件、专利审查、降低年费、职工酬劳、反不正当竞争、专利许可和放弃专利等方面进行了补充完善,体现了泰国专利制度在鼓励专利申请、完善审查制度、维护公平正义、迎合市场需求等方面的发展趋势。

泰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及完善

泰国的专利制度始于其1979年颁布的第一部专利法。1989年12月25日,泰国加入《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92年泰国第一次对专利法进行了修订。1999年,泰国第二次对专利法进行补充完善,并颁布了7部部长法令作为解释和辅助专利法适用。2008年8月2日,泰国正式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2009年12月24日,泰国又正式加入专利合作条约(PCT)。时至今日,泰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专利制度体系。

在专利法律体系构建方面,1979年,泰国颁布了专利法,对相关术语,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小专利的申请、授予、权限、期限、许可、撤销、放弃、无效,专利委员会的成员、任期、离职,违法行为的处罚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1986年,泰国颁布了第10号部长法令,对在专利证和许可证损坏或丢失的情况下申请替代证书,以及泰国国内外居民申请专利的审查、申请表格式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1992年和1999年,泰国两次对专利法进行修订,并颁布了第21号至27号部长法令,对1979年专利法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补充。

第21号部长法令对发明专利、小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提交方式、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国外申请人在本国的申请、使用国外申请日的优先权、修改发明专利保护范围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并给出了授予专利权的规范表格。

第22号部长法令主要补充了专利审查方面的内容,包括审查专利或小专利和外观设计申请书、不合规申请书的处理方式、不合规申请书的修改、不是单一发明构思的申请改为分案申请的情况、驳回、专利权公示、实质审查、发明专利和小专利的转换申请等。

第23号部长法令给出了年费一览表,除了申请公开、审查、提出异议、申请登记许可和专利转让等少部分费用不变,其他费用相较于之前的年费都有所下降。此外,专利申请的费用细分为发明专利、外观设计和小专利申请,其中外观设计和小专利费用下降了50%。(www.xing528.com)

第24号部长法令主要对雇员取得酬劳的申请、纠纷处理方式、酬劳的确定及其考虑因素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第25号部长法令主要针对专利行为中的反竞争的不正当行为作出了规定,包括确定是否是反竞争行为要考虑的因素、反竞争行为的情况、申请专利许可和转让的申请方式、不合理及合理所对应的不同处理方式等内容。

第26号部长法令规定了没有授予他人独占许可的专利权人对同意他人获得许可效果所提出的申请、审查、登记以及交叉许可、独占许可等情况。

第27号部长法令对放弃专利的申请、共有人同意的证据、不得放弃专利的情况、放弃专利申请的审查、公示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泰国1979年颁布专利法后,通过部长法令对该法进行修订和颁布,陆续对申请文件、专利审查、降低年费、职工酬劳、反不正当竞争、专利许可和放弃专利等方面进行了补充完善,体现了泰国专利制度在鼓励专利申请、完善审查制度、维护公平正义、迎合市场需求等方面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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