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行政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在我国即指1989年通过的《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特点包括:第一,行政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律部门。行政诉讼法是解决行政案件的专门法律,行政诉讼法的法律规定和通过行政案件的审理对行政诉讼法的适用,从主观和客观上都起到对国家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的作用。
行政诉讼法则是指有关调整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所形成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行政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行政诉讼法仅指行政诉讼法典。在我国即指1989年通过的《行政诉讼法》。广义的行政诉讼法,既包括宪法(包括组织法)、行政诉讼法典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或者民事诉讼法可适用于行政诉讼的原则、制度和具体规定,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行政诉讼的司法解释和已经转化为国内法的国际条约。
行政诉讼法的特点包括:
第一,行政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律部门。行政诉讼法是以行政诉讼为调整对象,人民法院主持下的行政诉讼活动及由此形成的诉讼关系必须依据行政诉讼法进行,它是我国的基本法律之一,这就决定了行政诉讼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www.xing528.com)
第二,行政诉讼法是一部程序法。行政诉讼的主要任务是裁判当事人之间就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发生的争执,行政诉讼法就是具体规范人民法院和诉讼参加人在诉讼过程及裁判过程中的各种活动。
第三,行政诉讼法是对国家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的法律制度。行政诉讼法是解决行政案件的专门法律,行政诉讼法的法律规定和通过行政案件的审理对行政诉讼法的适用,从主观和客观上都起到对国家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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