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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制建立的真正时期:第九封信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至于作为现代君主制根本要素的封建制度,它远非帝国在整个高卢的分级管理结构,而是为国家统一所制定的契约。12世纪前定都北方的诸王,跨越卢瓦尔河,南侵而建立的政权,仅仅达50年,而且从未获得真正的承认。罗马人和法兰克人的国土通过封建契约联系在一起,原先独立的公爵和伯爵,先后向法兰克国王的继承者称臣,表示愿意追随。法国君主制是封建制度的衍生物,同样,以长子继承制为代表的世袭制也源自封建制度。

君主制建立的真正时期:第九封信

“至1789年法兰西君主制已延续了14个世纪。”这是政治著作和演说中经常强调的一句话、一种惯用说辞,貌似合理,实际严重歪曲了历史。如果我们把法兰克国王在高卢建立政权后统治的时间一并归入法兰西诸王的执政岁月,那么将近14个世纪的用词,没有任何不妥,然而,若混淆各时期的统治形式,认为君主制的概念起始于6世纪、终结于1789年,就大错特错了。我们应避免受权威观点的影响,不要用现代视角去理解“法兰西”和“君主制”这两个词,而是先去除古代君王拥有后继君主独揽的大权这种想象,还必须明确人们笔下的君主制,比如杜博院长[1]撰写的法国君主制度建立,与十七八世纪时期的政权体系,并非同一概念。

我们的历史作家对法兰西民族的诞生年代没有分歧,在此基础上,他们习惯把漫长的法兰西史分为三个主要阶段:一律认为第一阶段,君主制延续直至法兰西扩张到现有疆界,大约10世纪时,因外省统治者、他们称作大诸侯的叛乱而废除;接着这次叛乱导致了第二阶段——封建制的合法契约化;第三阶段是君主制的复兴,他们还提出,君主政体具有旧时的全部特权,和最初确立的绝对君主制毫无区别。我在以往的信中,列举了一些零星事实足以驳倒上述的荒谬假设,即克洛维甚至查理大帝,拥有与路易十四等同的王权。至于作为现代君主制根本要素的封建制度,它远非帝国在整个高卢的分级管理结构,而是为国家统一所制定的契约。

显而易见的是,不论法兰克人的侵略,还是加洛林王朝创始人在政治色彩下进行的第二次征伐,都无法在整个高卢,尤其是北部和南部完成真正的统一。[2]征战的结果,不外乎异族之间生硬地接近,又骤然分裂。12世纪前定都北方的诸王,跨越卢瓦尔河,南侵而建立的政权,仅仅达50年,而且从未获得真正的承认。[3]即使有人提出假设,法兰克人入侵时就在他们定居的部分高卢地区建立起现代形式的君主制,并随着几个世纪更漫长艰辛的新征伐,权力范围陆续覆盖至整个法兰西,这依然是荒谬的。因为我们可定性为行政扩张的新征伐,贯穿12至17世纪,它最终结束后,由一位国王统治、地方官员遵从国王意愿的统一政体才于整个高卢地区形成。无论克洛维或查理曼时代的国王们,他们派遣本族执政官去外省,特别是到地中海沿岸省份时,这些异族首领协助当地居民发动的反政府叛乱,屡见不鲜。民族利益造成的、对自己曾宣誓效忠的政权的刻骨敌意,激发了异族首领的野心,有时他们竟孤注一掷,加入到罗马农奴反抗法兰克贵族的暴动中(日耳曼语称为“Edil Frankono liudi”),并成为组织的领袖,允许叛军打着自己的旗号,还传授军事经验。诸多暴动起义,既是民族之间的冲突,也是附庸诸侯的叛乱,经历了各种波折起伏,以南部高卢彻底独立结束。由此我们看到,9—11世纪时,在卢瓦尔河、比利牛斯山脉、阿尔卑斯山和两海地区之间,诞生了许多独立公国。这些公国虽然造成法兰克征服成果的四分五裂,但一种与长期彻底独立相抵触的附庸领地理念依旧笼罩着整个高卢。日耳曼后裔在一个新国家,按民族习俗通过征服特权拥有大量地产,如庄园、村庄、城市等,并且与土地相应的战士义务也随之虚化地转加过去。土地根据原始拥有者的级别,变成他人的附庸国或属地。这个例制,从简单私人采邑扩展到有自治主权的外省,于各地建立了一种性质模糊的纽带关系,尽管不太牢固,领主却能因此获得强大的实力,当政治优势来临时,成为封建霸主。主权分级方面,那些有王国称号的,无论多么弱小仍排在其他诸侯之前,更有资格按意愿行使不利于诸侯国的特权,以上就是法兰西岛的君主、我们称之为卡佩王朝的国王们的致富之源。由于附庸理念,纵然国王们的势力最为弱小,他们的级别看起来仍高于强大的邻居,布列塔尼、阿基坦、普罗旺斯、勃艮第的公爵、伯爵们,附庸理念也导致人们产生了所有公国应普遍从属日耳曼帝国的想法,因为帝国统治者持有比国王更尊贵的古老头衔。政治上,皇帝们并未实现这个想法,法兰西国王们却有效利用了它,宗主国的宏愿为他们开通了征伐之路,加上处于中央地理位置等种种有利条件和高卢北部居民好战嗜血的性格,他们竟赢得了不少成功,被认为等级高于其他公国,唯一一个能力出众而且享有完全自主权力的法兰西,成为连接古高卢各地的政治体系中心。法兰克人对不同地区的再次侵略,仅获得了暂时的臣服,各地区重新以稳定一致的方式团结起来。罗马人和法兰克人的国土通过封建契约联系在一起,原先独立的公爵和伯爵,先后向法兰克国王的继承者称臣,表示愿意追随。他们继而感受到一种普遍的束缚,即使那时效忠义务的概念尚模糊,条款亦不明确,现代法国和君主制的雏形也已然呈现出来了。

附庸与领主、公爵或伯爵与国王之间的义务起初是相互的。对忠诚的追随者,国王有严格明确的责任。但国王们渐渐随心所欲,一味要求臣僚对自己效忠和服从,这实际是封建君主的僭越。随着附庸观念越来越根深蒂固,近5个世纪一直维持南高卢2/3地区与法兰克人统治隔绝的地方独立意识,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国家精神,渐渐磨灭,于是国王们如愿以偿。当各种封建契约完全作废,君主专制便形成了。法国君主制是封建制度的衍生物,同样,以长子继承制为代表的世袭制也源自封建制度。封建制度不仅对一切存在的领土持有模式进行了转化,还就政治秩序推出固定规则,在授任官职上,以私人承袭性质代替换届公共选举。古代法兰克人的最高首脑为“Koning”(拉丁语写作“rex”),指通过选举产生的行政官员,不过这些官员通常来自同一个家族。级别低一些的首领,如“Heri-Zoghe”, “Graven”, “Rakhen-Burgh”(拉丁语为“Duces Comités”, “Judices”)也分别经选举产生。[4]封建制度成熟以后,从一些人直接支配另一些人,变为一些领地管辖其他领地,由每片土地上的合法代表,即前业主的合法继承者来行使权力,不再有选举之说。国王的庄园产业和公爵、伯爵、子爵的领地承继性质相同;所以,伯爵的儿子是伯爵,公爵的儿子是公爵,国王的儿子继续为王。

国王的头衔,现今定义非常明确、绝对,但在法兰克人和古日耳曼人的习俗中,“王”这个称谓的含义同我们所知的有很大出入。北高卢征服者的方言里把王称作“Koning”,这个词在荷兰惯用语中保持不变。我们应通过古老权威语言词典而不是现代荷兰语词典,去了解该词的特殊化,它究竟有几种词义?延伸的语意是什么?这对历史研究具有一定的重要性。除了民族诗歌的一些片段,法兰克—条顿语书写的几个《圣经》版本和仿制作品里也经常出现这个词。若把日耳曼作家对“Koning”的各种诠释汇集起来,我们能够很容易理清法兰克人在赋予首领头衔时的思维方式。在福音书中有关希律王的一章,拉丁原文“Rex Judaeorum”(“犹太人王”),被翻译成“Iudeono Koning”;在其他地方用军队指挥官“Heri-Zog”一词来代替“Koning”。这两个称谓都符合希律王的真实身份,拉丁语总是冠之以“Rex”(“王”)。我们得出结论:两个法兰克词语“Koning”和“Heri-Zog”,原是同义词,象征身份尊贵,第二个词的意义更清晰鲜明。另外,法兰克版本中,提及那位有纯朴信仰的著名百夫长时,同样给予了希律王一样的称号“Koning”[5],因此“Koning”一词比“Rex”具有更多的含义。

虽然高卢法兰克人遗留的文献作品少之又少,无法为我们提供更多关于他们方言的准确例句,但兄弟语言盎格鲁-撒克逊语可以弥补这一缺陷。盎格鲁-撒克逊方言中,“Kyning”就是法兰克语的“Koning”,“Heretogh”就是“Herizog”,两个词也是同义词。“Kyning”,如拼写成“Cyning”,则是国王阿尔弗雷德的称号[6],在他的著作中,把独裁者恺撒、将军布鲁图斯和执政官安东尼都称作“Cyning”[7],这个词也被当作(不论何种形式)拥有极高权力者的共同称谓。拉丁词语“Imperator(皇帝)”、“Dux(公爵)”、“Consul(执政官)”、“Prfectus(行政长官)”,全可以用“Cyning”表示。[8]若从撒克逊语转向丹麦语,我们发现,该词用于类似的语境,只是拼写稍有差别。丹麦语中的海盗头目,由“Konong”和表示海的“Sie”两个词组成,即“Sie-Konong”,一支队伍的指挥官,即“Her-Konong”;居住在固定居所的部落,其首领叫“Fylkes-Konong”。[9]若进一步北上到波罗的海和冰岛沿岸,这些地区的语言比其他日尔曼方言简短,用“Kongr”或者“Kyngr”两词表示“Koning”或“Konong”的大概意思。今天的瑞典语中,渔船船长还被称为“Not-Kong”。有位法国人从字面上把这个词翻译成“渔网之王”,并认为很有诗意;其实这么写是不折不扣地照搬字母。这种诗意在我们法语中才有,“国王”(roi)一词显出绝对王者的美妙情境,不过它不能替代“Kong”。

若以专业词汇的严谨性去看待历史语言,我们应用语言里的“王”(roi)一词有它的特殊性和限定性,表示绝对的君主权威,不含带古老日耳曼语中该词的广义。事实上,这个称号在撒克逊语,大概也在法兰克语中,既可扩展亦可限定,“Ober-Cyning”“Under-Cyning”“Half-Cyning”这三个词,渐变的语义勉强对应法语单词“王中之王”“副王”“半王”。然而世上仅有一个太阳,按我们法语,国家也仅有一位国王;他的存在,性质单一独特,程度上没有高低之分。现代王权概念是通过时间的推移和环境的改变缓慢产生的,指社会的所有权力归结个人领域并传承延续,从不会被委派,甚至不受公众意愿间接的干预。只有中世纪完全过去,各种道德风俗相融,不同的主权逐步集中,伟大民族拥有了共同记忆,一个同名的统一国家才终于诞生。有人想确定法国君主制建立的具体时期,这是非常困难而且毫无必要的、矫揉造作的分类,不仅难以澄清历史,更容易曲解历史,如果一定要追溯这个时期,应该明白它不在封建制度产生之前,而是之后。

被视为个人权利的王权不是一项公共职责,国王作为所有业主的领主,单独享受上帝的眷顾。凭持有财产来划分个人身份等级,承认业主对各方面(国王除外)控制权的一切事物秩序,衍生出上述关于君主政体的古老箴言。有证据表明,14世纪的法兰西国王认为王室沿袭了昔日土地继承制度,在撒利族法兰克人的旧法中,该制度是避免继承纠纷而提出的一项权威立法。人们由此得出一个平庸结论:《撒利克法》规定,行使王权的人选中,女性被永久排除在外。法兰克法确实禁止女性继承父系财产;但这项法律不等于管理权限,也无任何继承管理权方面的条款。[10]

依赖高卢各地的封建制度,卡佩王朝的君王像在结一个庞大的网络,他们不断添加领土,巩固因瓜分国土而衰落的、克洛维暴虐征服的成果,集中查理大帝统治时期明朗强大的君权。据中世纪小说描写,这位国王将自己原日耳曼真名和人们赋予的奇怪名字调换,他相信如此一来,凭统治手段和管理才能,可以保证自己的帝国持久强大,但实际上毫无作用。他貌似规整的帝国不过是一个战斗民族对其他民族、异乡人及习俗、语言各方面的军事统治。奠基人去世后,大厦将倾。帝国以武力统一的诸多国家,为重新获得政治独立、恢复以往的国名付出了非凡的努力,逐步以“法兰西”的名字扩张。但高卢各行省里,只有南部地区完成这伟大的事业;查理大帝的儿子统治时,叛乱战争爆发,阿基坦和普罗旺斯赢得战争的胜利,成为独立的国家;我们甚至看到,卢瓦尔河以北早已绝迹的古老名称“高卢”,重新出现在东南省份。阿尔勒新公国[11]的国土扩张至汝拉省和阿尔卑斯山,公国首脑自称高卢国王,与法兰西国王并立。

保留法兰西名字的民族,宣扬自己是5世纪征服者的后代,或是他们子嗣的臣属。不过,直到13世纪初,法兰西的疆域仅仅蔓延到维埃纳和伊泽尔两河。[12]那里是法兰西王室主权,也是北部罗曼方言的最终界限。两河以南的国家是阿基坦与普罗旺斯,当地方言浊辅音和重读音节较多,比如人们把“ony”和“nenny”,读成“oc”和“no”。生活在这片广袤富饶土地上的人民因政治独立而自豪,他们憎恶法兰西人,认为对方不如自己文明,这令人想起墨洛温、加洛林王朝时期罗马人和法兰克人之间的敌对情绪。两河对岸的法兰西贵族也本能地模仿他们的祖先,贪婪地注视南部的宏伟城市和美丽乡村。他们的国王从未放弃和查理大帝相同的野心抱负,渴望在比利牛斯山顶插上百合花旗帜,成为全高卢的主人。[13]教会煽动的、对阿尔比异端的十字军讨伐[14],为国王们提供了插手南部事物的借口,他们迫切把握机会,并充分利用。这场战争的政治影响是巨大的,它使法兰西王国同地中海沿岸永远连接起来,而以前菲利普·奥古斯都参加十字军东征时[15],未能在此找到一个欢迎他的港口

假若缺少王权意识和附庸观念,那么征战的激烈残酷和政治色彩都随之减轻,也许,路易八世和他的继承者们很快便将失去对南部的控制。[16]这些最后映现罗马帝国文明的地区,在不可避免的战争岁月中继续保持人文传统,可能比周边不开明的邻居以强制的法律暴力统治的和平时期还要优秀。日耳曼人入侵时,南部高卢是经济繁荣和思想先进的典范;在整个古罗马世界,那里的城市、建筑和手工业都独一无二。被征服五个世纪之后,高卢的文明家园仍未完全失去其财富和艺术品味。它的船队朝各个方向前进,横渡地中海,与东方人开展贸易;而卢瓦尔河北的法兰西人只知道在东方劫掠。南高卢人创造了第二种优美的罗曼语,似乎比第一个还富有诗意。12世纪前,他们的宗教思想已从阿尔卑斯山一直流传到海外,其大胆创新之处,竟甚于16世纪改革派们[17]的理念。但是,北部狂风席卷该区,整个高卢完成了权力和政体的统一。笼罩于法兰克高卢上空的黑暗降临在罗马高卢,致使中世纪这个具有产业发展和明智观念的南部国家,终于陷入死寂和愚昧。

【注释】

[1]让·巴普蒂斯特·杜博(Jean-Baptiste Dubos, 1670—1742),法国史学家、外交家。——译者注

[2]“加洛林(Carlovingien)”,不过是“墨洛温(Mérovingien)”一词的翻版,两者都是指代野蛮人的王朝,应该从法兰西民族史上去除。

[3]11世纪,一位法兰西修道院院长到图卢兹伯爵领地旅行,开玩笑说:“现在,我和法兰西国王一样有权有势:因为在这里没人会听命于他甚于听命于我。”(www.xing528.com)

[4]“Heri-Zoghe”的意思是“军队指挥官”,“Here”一词指“军队”,“Ziehen”是动词,意思为“领导”。“Grave、 Graf、 Gheref”在所有的日耳曼方言中都表示“次级官员的权力”。“Rakken-Burghe”意味着“身份重要的人或贵族”:他们是被部族选出来确保公共秩序的执法官员。

[5]参见“Ein Koning gieiscot iz in icar”,拉丁文意思是“百夫长得知实情”。

[6]阿尔弗雷德(Alfred, 849—899),盎格鲁-撒克逊威塞克斯王国国王,他率众抗击海盗民族维京人的侵略,使英格兰大部分地区回归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统治,故得享“大帝”(Alfred the Great)尊称。阿尔弗雷德自己也是个学者,非常支持学术事业。阿尔弗雷德聚集起一群学识渊博的学者,自己也参与其中,翻译了不少著作,包括波依提乌的《哲学的慰藉》、格雷戈里主教的《牧民职务》和比德的《英吉利教会史》。——译者注

[7]该词有时表示更具体的尊贵要职,复合词“Gear-Cyning”用我们的语言直译,指“年度国王”。

[8]参见《希克斯北方语言词典》。(拉丁词语“Imperator”指“领袖、当权者、将军”,“Dux”指“王子、君主、领袖”,“Consul”指“罗马每年最高行政长官之一”,“Prfectus”指“权威、政府、指挥”。——译者注)

[9]参见《瑞典—哥特词典》。

[10]《撒利克法》,第62条,原文本,《高卢史和法兰西史汇编》,卷九,第136页。

[11]即勃艮第第二王国,也叫阿尔勒王国,存在于933—1378年。它包括前中法兰克王国的一部分。它是由上勃艮第(统治中心在今瑞士西部,也包括今法国和意大利的一部分领土)和下勃艮第(主要在今法国东南部)联合而成。勃艮第第二王国于1032年加入当时由康拉德二世统治的神圣罗马帝国,称阿尔勒王国。它是帝国境内三个王国之一,另两个是德意志王国和意大利王国。勃艮第王国后来逐渐分裂,于1378年灭亡,余下领土被法国吞并。——译者注

[12]维埃纳河(la Vienne)是位于法国西南部,属于卢瓦尔河的左支流。伊泽尔河(Isère)是法国东南部罗纳—阿尔卑斯大区的一条河流,全长286公里,发源于意大利边境的阿尔卑斯山脉。——译者注

[13]纪尧姆·勒·布列塔尼:《菲利普·奥古斯都传》,原文本,《高卢史和法兰西史汇编》,卷十七。

[14]阿尔比十字军(1209—1229)是教皇英诺森三世为铲除阿尔比派,对法国南部隆格多克发动的长达20年的军事讨伐。——译者注

[15]指第三次十字军东征,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腓特烈一世、英国国王理查一世和法国国王菲利普二世发动了第三次十字军东征(1189—1192)。——译者注

[16]“狮子”路易八世(Louis Ⅷ le Lion, 1187—1226),法兰西卡佩王朝国王。——译者注

[17]“16世纪改革派们”指宗教改革的改革派,宗教改革是西方基督教在16世纪至17世纪的教派分裂及改革运动,也是新教形成的开端,由马丁·路德、约翰·加尔文,以及其他早期新教徒发起。——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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