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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验概念与消费方式创新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哲学观点认为,体验是人的一种认识方式,是通过体验的方式达到对物质世界的感性及理性认识。尤其是作为提供商品的生产者,努力营造更加舒适、独特的消费环境,不断开创新的消费方式,便成为生产“体验”这一特殊消费品的主要途径。

体验概念与消费方式创新

关于体验的解释,不同的学科有不同的视角,当然也就形成了各种各样的解释。其中,最常见的是哲学美学、心理学文化学等学科对体验的阐释。哲学观点认为,体验是人的一种认识方式,是通过体验的方式达到对物质世界的感性及理性认识。例如我们读一篇美文、领悟一种思想或参加一项活动,从中获得某种知识和感悟,像这样的直接体验或是间接体验便是人们认识和了解世界的主要方式和活动。从心理学来讲,体验则主要侧重于人的大脑活动对外界刺激所做出的一种综合的感官反应,归根到底是人的一种心理活动。但在体验经济的大背景下,反观前面关于体验的解释,似乎不足以完全包含体验含有的其他内容。

从个体的行为活动来讲,体验是个体所发出的一种行为活动,是个体与外界环境发生关联之后,经过感官刺激和思维加工之后的一种心理状态和感觉记忆。但并不是所有的事物都可以使人达到一种体验状态,对于作为主体的人来说,司空见惯或是早已内化为“常识”的事物是很难使人产生体验的。因此,相对于“平常”的感觉而言,体验是深层的、高强度的或难以言说的瞬间性生命直觉,是融汇到过程中并且与外物达到契合的内心世界的直接感受和顿悟。(www.xing528.com)

在体验经济中,体验不仅是消费者和生产者的行为活动和内心世界的感悟,还是能够产生经济价值的商品。尤其是作为提供商品的生产者,努力营造更加舒适、独特的消费环境,不断开创新的消费方式,便成为生产“体验”这一特殊消费品的主要途径。而作为消费者,在进行日常消费的同时,自然地附加了体验的要素在其中。于是,在这种情况下,哪怕一次简单的消费行为,也是集购物、感知及意义生成等主观活动于一体的复杂过程。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在体验经济背景下,体验不但是个体的一种心理过程,而且是集主体的行为及思维活动、个人主观感知和顿悟与商品的提供等于一体的庞大综合体。尤其是以符号消费和精神消费为主要内容的文化产品,更是具有这样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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