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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及管理档案处的原则与方法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管理档案处之组织可以分为:独立的档案管理处;附属于某机关的档案管理处。其中部分之档案欲送归全国档案处管理,或全国档案管理处欲将其某部分档案送归其管理者,可自行商酌进行之。其他团体之老档,依其隶属之关系,分别送归国、省、县档案管理处管理。机关内附设之档案管理处,因机关之大小、文件之简繁,规定其在机关体系中之地位。事繁者每部之下尚可细分;事简者各部合并为一,亦无不可。

组织及管理档案处的原则与方法

管理档案处之组织可以分为:独立的档案管理处;附属于某机关的档案管理处。

独立的可暂分为全国档案处、全省档案处、全县档案处三级。全国档案管理处直隶于国民政府或行政院,各机关之老档概行送归管理。全省档案处,全省各机关之老档送归管理,每到一相当时期将档册目录送一份归全国档案管理处备查。其中部分之档案欲送归全国档案处管理,或全国档案管理处欲将其某部分档案送归其管理者,可自行商酌进行之。全县档案管理处,全县各机关之老档送归管理,每到一相当时期将档册目录一份送交全省档案管理处备查,其某部分之档案欲送归或调归省档案管理处者,可自行酌定之。其他团体之老档,依其隶属之关系,分别送归国、省、县档案管理处管理。如国立图书馆、博物院、大学校等归国档处,省商会、农会等归省档处,县党部、乡、村、镇等档归县档处。机关内附设之档案管理处,因机关之大小、文件之简繁,规定其在机关体系中之地位。以方法言,第一决定为集中管理制抑为分开管理制;以地位言,应将档案处在国、省、县或某机关之行政系统中之地位提高;以人材言,应用其曾受相当训练,或相近科目之训练,或有良好制度之经验之人物;以人别言,可分为四级,即处长、主任、书记、工役;以事别言,可立点收、清理、收发、登记、分类、编目、编卷、装订、修补、排列、典装、出纳、销毁、移存、出版、展列、研究等部门。事繁者每部之下尚可细分;事简者各部合并为一,亦无不可。(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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