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督导系统,强调督导在整个机构或整个项目的架构中处于什么地位和以什么身份开展督导工作。通常而言,身份分为机构或项目内置身份、机构或项目外置身份,如图6-2、6-3所示:
图6-2 督导内置身份示意图
图6-3 督导外置身份示意图(www.xing528.com)
督导内置身份是指督导不仅处于机构或项目内部的架构中,而且也处于机构或项目的权力结构中,兼有“督导+主管”的双重身份。换言之,督导的建议、要求和指示具有专业性和行政性的双重功能,作为被督导的社会工作者,需最大限度地接受、执行以及向督导做出反馈,带有一定的强制性色彩。如果社会工作者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根据督导的建议、要求和指示开展工作,督导可借助专业督导和行政督导两种方式直接对被督导的社会工作者进行进一步的要求或考核。这一方式的优点在于能促进督导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提升督导体系的执行力和有效性;缺点在于一线社会工作者存在迫于行政管理的考量而接纳督导建议,有意无意地降低了对社会工作者专业性层面的考量。
督导外置身份是指督导不属于结构或项目的正式架构中,其只是为了实现督导功能而添加的架构体系,督导聚焦于督导角色而没有主管角色,我们可将其理解为具有“咨询”色彩的督导。换言之,督导的建议、要求和指示偏向从专业技术角度给出,作为被督导的社会工作者,可以相对弹性地考虑及采用督导建议,而没有行政管理上的约束力和强制性。如果社会工作者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根据督导的建议、要求和指示开展工作,督导只能采取加强相关建议或向机构管理架构相关负责人反馈。这一方式的优点在于促进督导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专业性,提升督导体系的专业性;缺点在于只是对一线社会工作者做了弹性的考量,督导体系的执行力和有效性偏弱。
在此,我们将现行的两种主要督导系统设置做出介绍,目的在于希望各社工机构能根据自身机构情况和项目情况选取适合的督导系统,并促进督导功能的发挥。虽然我们知道现实情境中关于督导的配置及督导系统的建立及运行都存在诸多挑战,但我们相信“挑战不会限制督导功能,更不能抑制督导功能”,相反,随着机构发展和项目推进,会加深对督导的需求。从机构专业度角度考虑,督导能够及时有效地加强一线社会工作者、项目内容和机构整体的专业度,提升服务质量。基于此,我们有两条明确建议(或要求):一是如果没有督导系统和督导配置,请及时建立;二是如果已经建立督导系统和督导配置,请促进其运行并发挥其功能。
在督导系统及督导配置都已建立的基础上,项目行政督导和项目技术督导则成为最具需求的两方面,也是与机构或项目最贴切的两方面。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