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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皮肤疾病的严重程度及处理方法

更新时间:2025-01-11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电离辐射的性质、剂量、暴露时间的长短,可以发生急性、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和皮肤癌。疑有放射性核素沾染皮肤时应及时予以洗消去污处理。④Ⅳ度放射性皮肤损伤,水疱破溃形成浅表溃疡,可使用维斯克溶液外敷,预防创面感染。②位于功能部位的Ⅳ度放射性皮肤损伤或创面大于25cm2的溃疡,应进行早期手术治疗。

皮肤属于对电离辐射敏感的组织。根据电离辐射的性质、剂量、暴露时间的长短,可以发生急性、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和皮肤癌。本节只介绍急、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急性放射性皮肤损伤是身体局部受到一次或短时间(数日)内多次大剂量(X、γ及β射线等)外照射所引起的急性放射性皮炎及放射性皮肤溃疡。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是由急性放射性皮肤损伤迁延而来的,或由小剂量射线长期照射(职业性或医源性)后引起的慢性放射性皮炎及慢性放射性皮肤溃疡。

一、临床表现

1.急性放射性皮肤损伤分为四期。

(1)初期反应:受照后数小时到数天,可见初期红斑,持续一至数天,很易被忽略。剂量大时可有轻度水肿、瘙痒、不适感,或有刺痛、触痛、麻木感、灼热感等。

(2)假愈期:此期症状消失,时间长短与剂量大小明显相关。剂量越大,假愈期越短,甚至可无假愈期而由初期反应直接过渡到极期。

(3)极期:初期症状重新出现,其严重程度与剂量相关。Ⅰ度皮肤损伤可有干性脱皮或脱毛,局部淋巴结可肿大,持续数周后进入恢复期。Ⅱ度皮肤损伤时,红斑更为严重。呈深紫红色,数天后出现小水疱并逐渐融合成大疱,破溃后形成糜烂面,易感染而不易愈合。Ⅲ度皮肤损伤时,照后局部麻木感,疼痛,很快出现水疱和组织坏死,溃疡有时可深达肌肉和骨髓。创面呈秽黄色并有纤维素样物质覆盖,无肉芽形成,易感染绿脓杆菌,剧痛难忍。局部淋巴结肿大,全身症状明显。

(4)恢复期:恢复程度与损伤程度密切相关。病程数月或甚至数年。

2.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分为三度:

(1)Ⅰ度损伤:表现为皮肤干燥、粗糙、脱屑,失去弹性。毛发脱失,指纹变浅或模糊。皮肤菲薄,可有色素脱失或沉着,指甲灰暗或有纵嵴,带状色甲,甲脆易劈裂。

(2)Ⅱ度损伤:有皮肤角化过度、皲裂,较多疣状突起或皮肤萎缩变薄,指纹紊乱或消失,指甲增厚变形、变脆或外翻呈舟状甲。

(3)Ⅲ度损伤:主要出现在长期不愈的溃疡,皮肤角质突起物,指端严重角化与指甲融合。可合并肌腱挛缩、关节变形强直。甲皱微循环检查可见甲皱毛细血管袢数目减少,管袢变窄,长度缩短,扭曲变形、渗出或出血等。

二、诊断

根据GBZ-112-2002进行诊断。

1.急性放射性皮肤损伤的诊断标准

(1)根据患者的职业史、皮肤受照史、法定局部剂量监测提供的受照剂量及现场受照个人剂量调查和临床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做出诊断。

(2)皮肤受照后的主要临床表现和预后,因射线种类、照射剂量、剂量率、射线能量、受照部位、受照面积和身体情况等而异。依据急性放射性皮肤损伤分度诊断标准做出分度诊断:Ⅰ度皮肤损伤可有毛囊丘疹、暂时脱毛。Ⅱ度皮肤损伤时,皮肤红斑、脱毛,假愈期为2~6周。Ⅲ度皮肤损伤时,局部有红斑、烧灼感,很快出现水疱和组织坏死,出现二次红斑、水疱,假愈期为1~3周。Ⅳ期反应为红斑、麻木、瘙痒、水肿、刺痛,出现二次红斑、水疱、坏死、溃疡,假愈期为数小时至10天。(www.xing528.com)

(3)最后诊断,应以临床症状明显期皮肤表现为主,并参考照射剂量值。

2.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的诊断标准

(1)局部皮肤长期受到超过剂量限值的照射,累积剂量一般大于15Gy(有个人剂量档案),受照数年后皮肤及其附件出现慢性病变;亦可由急性放射性皮肤损伤迁延而来。应结合健康档案,排除其他皮肤疾病,进行综合分析做出诊断。

(2)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可依据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分度诊断标准做出分度诊断:Ⅰ度临床表现皮肤色素沉着或脱失、粗糙,指甲灰暗或纵嵴,带状色甲。Ⅱ度临床表现皮肤角化过度,皲裂或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指甲增厚变形。Ⅲ度临床表现坏死溃疡,角质突起,指端角化融合,肌腱挛缩,关节变形,功能障碍。

三、鉴别诊断

1.急性放射性皮肤损伤应与日晒性皮炎、热烧伤、丹毒、糜烂性毒剂所致皮肤损伤鉴别。

2.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的Ⅰ、Ⅱ度放射性皮炎必须与霉菌感染、扁平疣、接触性皮炎等疾病鉴别。

四、治疗

1.急性放射性皮肤损伤的治疗 立即脱离辐射源或防止被照区皮肤再次受到照射或刺激。疑有放射性核素沾染皮肤时应及时予以洗消去污处理。对危及生命的损害(如休克、创伤和大出血),应首先给以抢救处理。

(1)全身治疗:皮肤损创面积较大、较深时,不论是否合并全身外照射,均应卧床休息,给予全身治疗。①加强营养,给予高蛋白和富含维生素及微量元素的饮食。②加强抗感染措施,应用有效的抗生素类药物。③给予维生素类药物,如维生素C、E、A及B族。④给予镇静止痛药物。疼痛严重时,可使用度冷丁类药物,但要防止成瘾。⑤注意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必要时可输入新鲜血液。⑥根据病情需要,可使用各种蛋白水解酶抑制剂、自由基清除剂和增加机体免疫功能的药物,如超氧化物歧化酶(SOD)、α2-巨球蛋白(α2-M)、丙种球蛋白制剂等。⑦必要时,可使用活血化瘀、改善微循环的药物,如复方丹参、低分子右旋糖酐等。⑧如合并内污染时,应使用络合剂促排。

(2)局部保守治疗:①Ⅰ、Ⅱ度放射性皮肤损伤或Ⅲ度放射性损伤在皮肤出现水疱之前,注意保护局部皮肤,必要时可用抗组胺类或皮质类固醇类药物。②Ⅲ、Ⅳ度放射性皮肤损伤出现水疱时,可在严密消毒下抽去水疱液,可用维斯克溶液湿敷创面,加压包扎,预防感染。③疱皮有放射性核素沾污时,应先行去污,再剪去疱皮。④Ⅳ度放射性皮肤损伤,水疱破溃形成浅表溃疡,可使用维斯克溶液外敷,预防创面感染。如创面继发感染,可根据创面细菌培养的结果,采用敏感的抗生素药物湿敷。进入恢复期后施行手术。

(3)手术治疗:①急性期应尽量避免手术治疗,因此时病变尚在进展,难以确定手术的病变范围。必要时可进行简单的坏死组织切除及生物敷料和游离皮片覆盖术。注意保护局部功能。待恢复期后再施行完善的手术治疗。②位于功能部位的Ⅳ度放射性皮肤损伤或创面大于25cm2的溃疡,应进行早期手术治疗。

2.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的治疗 在职业性放射性工作人员中,Ⅰ度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患者,应妥善保护局部皮肤避免创伤及过量照射,并长期观察;Ⅱ度损伤者,应视皮肤损创面积的大小和轻重程度,减少射线接触或脱离放射性工作,并给予积极治疗;Ⅲ度损伤者,应脱离放射性工作,并及时给予局部和全身治疗。对经久不愈的溃疡或严重的皮肤组织增生或萎缩性病变,应尽早手术治疗。

(1)局部保守治疗:①Ⅰ度损伤无须特殊治疗,可用润肤霜、膏保护皮肤。②Ⅱ度损伤具有角质增生、脱屑、皲裂,使用含有尿素类药物的霜或膏软化角化组织,或使用刺激性小的霜膏保护皮肤。③Ⅲ度损伤早期或伴有小面积溃疡,短期内局部可使用维斯克溶液或含有超氧化物歧化酶(SO)、表皮生长因子(EGF)、含锌的抗生素类霜、膏,并配合用α-巨球蛋白制剂,促使创面加速愈合。如创面出现时好时坏者,应及时手术治疗。

(2)手术治疗:对严重放射性皮肤损伤的创面,应适时施行彻底的局部扩大切除手术,再用皮片或皮瓣等组织移植,做创面修复。手术治疗的指征:①局部皮肤病损疑有恶性变时;②皮肤有严重角化、增生、萎缩、皲裂、疣状突起或破溃者;③皮肤瘢痕畸形有碍肢体功能者;④经久不愈的溃疡多较大、较深,周围组织纤维化,血供较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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