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触机会
黄磷从矿石或磷酸钙中提取。黄磷是制造红磷、磷酸、融合金、烟幕弹、焰火、爆竹等的原料,也是石油化工做缩合催化剂、表面活性剂、稳定剂、特殊电焊剂,以及制药、电子、染料、农药、化肥等必不可少的原料。在生产和使用黄磷及其制品的行业中,均有接触黄磷蒸气、粉尘、液体及固体引起急、慢性中毒的可能。
二、毒理
黄磷可经呼吸道、消化道及皮肤吸入体内。黄磷经过MPO系统活化代谢后,可能转变成毒性更强的代谢产物。肝谷胱甘肽及其酶系参与了黄磷的解毒代谢,黄磷可能通过谷胱甘肽-S-转移酶(GST)与还原型谷胱甘肽结合而减低了毒性作用。最终以磷酸盐的形式自尿中排出,少量随呼吸、汗及粪便排出。
在肝脏,磷干扰蛋白和糖代谢并抑制糖原储存,增加脂肪在肝的蓄积。黄磷和磷化氢具有高毒性。
三、临床表现
因接触磷剂而引起的中毒,有急性、慢性之分。磷有黄磷、红磷、紫磷和黑磷4种同素异构。黄磷又称白磷,毒性最大。人吸收量达1 mg/kg即可致死。职业性急性中毒多见于生产事故,由熔化的磷灼伤皮肤,并吸收入体内产生中毒。日常生活中可因误服黄磷而引起中毒。
有毒多由于误服含磷的灭鼠药如磷化锌(zinc phosphide)所致,偶由吞食含黄磷的火柴头引起;若多次嚼食含磷化合物或赤磷的火柴盒边,亦可出现中毒症状。赤磷中一般含有0.6% ~1%黄磷。由于吸入黄磷烟雾或磷化氢中毒者甚少。
1.急性中毒 职业性中毒多发于生产事故中,如熔化的磷烧伤,经皮肤吸收和吸入黄磷蒸气引起。数小时后,出现头昏、乏力、恶心、心动过缓或过速、血压偏低等。2~3天后上腹疼痛、肝脏肿大、黄疸、血清转氨酶升高及肝功能异常。严重者出现急性重型肝炎、肝功能衰竭、肝性脑病,可伴有肾脏损害,出现血尿、蛋白尿、管型尿、尿少、尿闭、尿素氮升高等肾功能异常或衰竭。
皮肤烧伤:黄磷烧伤后创面有蒜样臭气烟雾,呈棕褐色或黑色,可深达骨骼。若创面处理不及时或方法不当,黄磷可经创面吸收入体,多于1~10天引起中毒,血、尿磷可升高,以致发生急性肝、肾、心功能衰竭。
误服黄磷及其制品后0.5小时,口腔及胃部有烧灼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可有呕血、便血。数天内出现黄疸,肝、肾等损害或死亡。
2.慢性磷中毒 黄磷职业危害主要是慢性中毒。磷的无机化合物多为酸性毒物,对呼吸道黏膜有明显的刺激作用,可引起呼吸道慢性炎症。早期表现为鼻咽干燥、充血、咳嗽、咳痰等,可伴有大蒜臭味、食欲不振、恶心及肝区不适等消化系统症状。继之出现牙周、牙体及下颌骨的进行性损伤,主要表现为牙酸痛、牙龈萎缩、牙周袋加深、牙松动、脱落等。下颌骨X线改变为牙周膜间隙增宽、变窄或消失,骨皮质增厚,牙根周或根尖透光区,周围伴有较宽骨密度增高,牙横断成残根,牙槽骨呈水平状吸收,骨质增生与脱钙并存,骨纹理增粗或稀疏、排列紊乱。可伴有肝、肾损害。
四、诊断
根据短时期内吸入大量黄磷蒸气或黄磷烧伤的职业史,有以急性肝、肾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综合分析并排除其他病因所致的类似疾病,方可诊断为急性磷中毒。根据长期密切接触黄磷蒸气或含黄磷粉尘的职业史,有以进行性牙周组织、牙体及下颌骨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也可有肝、肾损害,结合现场职业卫生学资料等综合分析,排除其他病因可引起的类似疾病后,方可诊断为慢性磷中毒。
1.观察对象 长期密切接触磷蒸气或含黄磷粉尘后,出现牙周萎缩、牙周袋加深、牙松动等,下颌骨X线检查可见两侧牙槽嵴轻度吸收,呈水平状。
2.急性磷中毒
(1)轻度中毒:吸入高浓度黄磷蒸气数小时后或黄磷烧伤后1~10天出现头痛、头晕、乏力、食欲不振、恶心、肝区疼痛等症状,并有肝脏肿大及压痛,伴有肝功能试验异常,符合急性轻度中毒性肝病;可有血尿、蛋白尿、管型尿,符合急性轻度中毒性肾病。
(2)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重,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①肝脏明显肿大及压痛,肝功能明显异常,符合急性中度中毒性肝病;②肾功能不全,尿素氮及血浆肌酐升高,符合急性中度中毒性肾病。
(3)重度中毒:在上述临床表现的基础上,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①急性肝功能衰竭;②急性肾功能衰竭。
3.慢性磷中毒(www.xing528.com)
(1)轻度中毒:临床动态观察1年以上,经对症治疗,上述症状呈进行性加重、牙槽骨吸收超过根长1/3,牙周膜间隙增宽、变窄或消失,骨硬板增厚,下颌骨体部可见骨纹理增粗或稀疏、排列紊乱,可有呼吸道黏膜刺激症状及消化系统症状。
(2)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重,下颌骨后牙区出现对称性骨质致密影,周界不清,可有额孔增大,边缘模糊。
(3)重度中毒:在上述临床表现的基础上,下颌骨出现颌骨坏死或有瘘管形成。
五、治疗与处理
1.急性磷中毒 吸入高浓度黄磷蒸气后应迅速离开现场,移至空气新鲜处。黄磷烧伤皮肤后应立即用清水冲洗,灭磷火,清除嵌入组织中的黄磷颗粒,阻止黄磷吸收。可适当选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氧自由基清除剂、钙通道阻滞剂等。注意保持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对中毒性肝病采用保肝及营养疗法等对症治疗。对中毒性肾病注意防治血容量不足,改善肾脏微循环等对症治疗与支持治疗,必要时可采用血液净化疗法。
口服中毒而无胃出血者,在5小时内均须立即用1∶5000高锰酸钾溶液或0.1%硫酸铜溶液小心洗胃,直至洗出液澄清而无蒜臭味为止;若无法立即洗胃,则可内服0.5%硫酸铜溶液适量(成人4m L,小儿酌减),15分钟1次,共服2~3次或至发生呕吐为止(昏迷患者仍应洗胃)。必须注意所用硫酸铜溶液不可过浓,过多洗胃液出入量应大致相等,防止发生铜中毒。
亦可先灌注适量液体石蜡于胃中,再以大量清水洗胃,洗胃后连续数日给予硫酸钠或液体石蜡等泻剂,因吞服黄磷后2~3日,粪便中仍可检出该类毒物。
禁用硫酸镁,因其可与氯化锌(磷化锌在胃内遇酸后生成物之一)起作用后生成卤碱,引起中毒;液体石蜡可使磷溶解于其中而被泻出,并且不为胃肠道吸收。勿用其他油类及含脂肪的物质如牛奶等,以防促进磷的吸收。静脉注射适量50%葡萄糖溶液和大量维生素C以及保肝药物,重症患者可加用换血疗法;有出血现象时,根据病情选用维生素K、对羧基苯胺及其他止血药物。维持营养和对症处理。
禁止导泻和食用牛奶及脂肪类食物,以防加速磷的吸收。
静脉注射肝太乐、三磷腺苷、肌苷和维生素C,可以保护肝脏,促进代谢解毒。
磷灼伤皮肤应立即用水冲洗,再迅速用3%硝酸银或2%硫酸铜轻轻涂抹创面,继而用3%碳酸氢钠溶液浸泡。应避免使用油性敷料,创面保持开放。
若为吸入黄磷烟雾或磷化氢中毒,应迅速将病儿移至新鲜空气处,更换污染衣服;皮肤若被沾染,立即选用1%硫酸铜溶液、2%碳酸氢钠溶液或2%过氧化氢溶液冲洗皮肤;其他为抢救肺水肿,并按上述有关项目处理。
2.慢性磷中毒 注意口腔卫生,及时治疗口腔各种疾患,尽早修复牙体。下颌骨坏死或骨髓炎者应及时给予手术治疗。注意保护肝、肾功能,并给予对症治疗。
3.其他处理
(1)急性磷中毒:轻度中毒治愈后一般应暂时调离接触黄磷作业,中、重度中毒治愈后一般不应从事接触黄磷作业。
(2)慢性磷中毒:轻度中毒治愈后可从事原工作,如病情呈进行性加重,应调离接触黄磷作业。中、重度中毒应调离接触黄磷作业。
六、预防
生产和使用黄磷及其制品时,应加强密闭、通风和排毒,严防跑、冒、滴、漏。黄磷存放水中,严防暴露空气中自燃。加强个人防护,减少接触和吸入黄磷,防止黄磷烧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好健康监护工作。有职业禁忌证,如牙冠、牙体、颅骨明显病变及慢性肝、肾疾病者禁止从事本岗位工作。
预防中毒的关键在于尽量不使用黄磷做原料,以红磷或其他化学物质来代替;注意安全生产,加强防护设备的维修和毒品保管;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接触磷后最好用5%碳酸氢钠溶液漱口;不用污染的手吸烟和进食;从事磷生产的人员应定期体格检查,包括肝功能和颌骨的X线摄片检查。凡患有严重的口腔疾病、肝肾疾病和血液病、内分泌疾病者不宜从事磷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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