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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和税收征收管理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应当依法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对申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的,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纳税申报和税收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

(二)纳税期限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纳税人申报缴纳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应当依法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对申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www.xing528.com)

(三)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四)纳税申报

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交送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比对。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异常或者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提请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复核,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税务机关的数据资料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出具复核意见。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复核的数据资料调整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的,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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