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确定征收消费税的有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15个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税目。具体分述如下。
(一)烟
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卷烟(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和未经国务院批整纳入计划的企业及个人生产的卷烟)、雪茄烟和烟丝。
从2001年12月20日起,对既有自产卷烟,同时又委托联营企业加工与自产卷烟牌号/规格相同卷烟的工业企业,从联营企业购进后再直接销售的卷烟,对外销售时不加价,凡是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再征收消费税;不符合条件的,则征收消费税。
(二)酒
酒是酒精度在1度以上的各类酒类饮料。酒类包括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类。
关于酒的征收范围的确定具体如下。
(1)外购酒精生产的白酒,应该按酒精使用原料确定白酒的适用税率。凡酒精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一律按照白酒的税率征税。
(2)外购两种以上酒精生产的白酒,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税。
(3)以外购白酒加浆降度或外购散酒装瓶出售,以及外购白酒以曲香、香精进行调味、调味生产的白酒,按照外购白酒所用原料确定适用税率。
(4)以外购的不同品种白酒勾兑的白酒,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5)对用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配置酒、泡制酒,凡酒基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一律按照白酒的税率征税。对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三)高档化妆品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1](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不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以金、银、白金、宝石、珍珠、钻石、翡翠、珊瑚、玛瑙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对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五)鞭炮、焰火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鞭炮、焰火。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
(六)成品油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7个子目。
1.汽油
汽油是轻质石油产品的一大类,包括辛烷值不小于66的可用作汽油发动机燃料的各种轻质油。
2.柴油
柴油是轻质石油产品的一大类,包括倾点在-50号至30号的各种柴油。
3.石脑油
石脑油又叫轻汽油、化工轻油,是以石油加工生产的或二次加工汽油经加氢精制而得的用于化工原料的轻质油。石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除汽油、柴油、煤油、溶剂油以外的各种轻质油。
4.溶剂油
溶剂油是以石油加工生产的用于涂料和油漆生产、食用油加工、印刷油墨、皮革、农药、橡胶、化妆品生产和机械清洗、胶黏行业的轻质油。
5.航空煤油
航空煤油也叫喷气燃料,是以石油加工生产的用于喷气发动机和喷气推进系统中作为能源的石油燃料。航空煤油的消费税暂缓征收。(www.xing528.com)
6.润滑油
润滑油是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润滑油分为矿物性润滑油、植物性润滑油是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润滑油分为矿物性润滑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润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矿物性润滑油、矿物性润滑油基础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以植物性、动物性和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润滑油)混合掺配而成的“混合性”润滑油,不论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润滑油)所占比例高低,均属润滑油的征收范围。
7.燃料油
燃料油也称重油、渣油。燃料油征收范围包括用于电厂发电、锅炉用燃料、加热炉燃料、冶金和其他工业炉燃料的各类燃料油。
(七)小汽车
自2016年12月1日起,“小汽车”税目下增设“超豪华小汽车”子税目。超豪华小汽车为每辆零售价格在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
小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包括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
乘用车指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汽车。
中轻型商用客车指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至23座(含23座)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汽车。
用排气量小于1.5升[2](含)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乘用车征收范围。用排气量大于1.5升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或用中轻型商用客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收范围。含驾驶员人数(额定载客)为区间值的(如8~10人;17~26人)小汽车,按其区间值下限人数确定征收范围。
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八)摩托车
摩托车包括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两种。对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千米/小时,发动机气缸总工作量不超过50毫升的三轮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
高尔夫球及球具是指从事高尔夫球运动所需的各种专用装备,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等。高尔夫球是指重量不超过45.93克、直径不超过42.67毫米的高尔夫球运动比赛、练习用球;高尔夫球杆是指被设计用来打高尔夫球的工具,由杆头、杆身和握把三部分组成;高尔夫球包(袋)是指专用于盛装高尔夫球及球杆的包(袋)。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十)高档手表
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符合以上标准的各类手表。
(十一)游艇
游艇是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船体由玻璃钢、钢、铝合金、塑料等多种材料制作,可以在水上移动的水上浮载体。按照动力划分,游艇分为无动力艇、帆艇和机动艇。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含),内置发动机,可以在水上移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营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木制一次性筷子又称卫生筷子,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过锯段、浸泡、旋切、刨切、烘干、筛选、打磨、倒角、包装等环节加工而成的各类一次性使用的筷子。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十三)实木地板
实木地板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锯割、干燥、刨光、截断、开榫、涂漆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块状或条状的地面装饰材料。实木地板按生产工艺不同,可分为独板(块)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三类;按表面处理状态不同,可分为未涂饰地板(白坯板、素板)和漆饰地板两类。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实木装饰板。未经涂饰的素板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十四)电池
电池是一种将化学能、光能等直接转换为电能的装置,一般由电极、电解质、容器、极端、隔离层组成的基本功能单元,以及用一个或多个基本功能单元装配成的电池组。电池的范围包括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和其他电池。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十五)涂料
涂料是指涂于物体表面,能形成具有保护、装饰或特殊性能的固态涂膜的一类液体或固体材料的总称。涂料由主要成膜物质、次要成膜物质等构成。按主要成膜物质划分,涂料可分为油脂类、天然树脂类、酚醛树脂类、沥青类、醇酸树脂类、氨基树脂类、硝基类、过滤乙烯树脂类、烯类树脂类、丙烯酸酯类树脂类、聚酯树脂类、环氧树脂类、聚氨酯树脂类、元素有机类、橡胶类、纤维素类、其他成膜物质类等。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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