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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与特点

更新时间:2025-01-11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某些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是国际上普遍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法是国家制定的调整消费税征收与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我国消费税立法的宗旨是调节消费结构,正确引导消费方向,保证财政收入。我国曾于1950年1月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征特种消费税,当时的征收范围仅限于电影及娱乐、舞厅、筵席、冷饮、旅馆等消费行为。消费税源于货物税。我国消费税属特别消费税。消费税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学习目标

熟悉消费税的概念、特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掌握消费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

理解和掌握生产货物应纳消费税、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税消费品的包装物、委托加工货物应纳消费税、进口货物应纳消费税、出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学习本章请思考

1.为什么国家要对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包括高档消费品及非生活必需品、高能耗消费品、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消费品征收消费税?

2.为什么消费税平均税率较高且税负差异大?

3.对实木地板征收消费税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某些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是国际上普遍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法是国家制定的调整消费税征收与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www.xing528.com)

我国消费税立法的宗旨是调节消费结构,正确引导消费方向,保证财政收入。

我国曾于1950年1月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征特种消费税,当时的征收范围仅限于电影及娱乐、舞厅、筵席、冷饮、旅馆等消费行为。1953年修订税制时取消。1989年2月针对当时流通领域出现的彩色电视机、小轿车等商品供不应求的矛盾,为了调节消费,在全国范围内对彩电电视机和小轿车开征了特别消费税,1992年4月因市场供求状况有所改善而取消。

消费税是对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商品或劳务课税的一种主要形式。消费税源于货物税。有学者将消费税分为一般消费税和特别消费税,一般消费税实际上就是货物税,特别消费税是对特定的、限制性消费品征税,范围较窄。有的国家如美国消费税征税范围包括所有消费品,实际上是货物税。我国消费税属特别消费税。消费税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消费税只是针对一部分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而不是对所有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

(2)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消费税只是在消费品生产、流通或消费的某一环节一次征收,而不是在消费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的每一个环节征收。

(3)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消费税可以根据每一课税对象的不同特点,选择不同的征收方法。既可以采取对消费品指定单位税额依消费品的数量实行从量定额的征收方法,也可以采取对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制定比例税率依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价格从价定率的征收方法,还可以采取对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制定既依数量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又依价格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方法。

(4)税率、税额具有差别性。消费税可以根据消费品的不同种类、档次(豪华程度、结构性能)或者消费品中某一物质成分的含量,以及消费品的市场供求状况、价格水平、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等情况,对消费品制定高低不同的税率、税额。

(5)税负具有转嫁性。无论消费税是在哪个环节征收,也无论是实行价内征收还是价外征收,消费品中所含的消费税最终要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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