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和服务的税收分类与编码
为了加快税收现代化建设,方便纳税人便捷、规范地开具增值税发票,同时有利于税务机关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中更新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并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增加了编码相关功能。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编码由19位数字构成,分篇、类、章、节、条、款、项、目、子目、细目10层,共计4140项。
(1)5大类:按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归类。
(2)4140项:3487个明细开票项,653个汇总项。
(3)829个增值税优惠政策及特殊管理要求。
(4)76个消费税管理政策。
(5)对应2.8万个统计局的产品和劳务。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维护,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变动。纳税人不得修改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已有的编码,允许纳税人自行修改的编码,只能是在现有商品和服务分类再细分的情况下,在已有编码基础上增加下一层编码,纳税人自行增加的编码为系统自动赋码,税务机关在进行后期开票量统计分析时,按照“纳税人识别号+总局编码+纳税人增加编码”为要素采集并统计数据。
除特殊纳税人可以按汇总项开票外,其他纳税人在开票时均不允许按上一级代码开具发票。(www.xing528.com)
2.差额征税开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中的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3.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2018年4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应当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5.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在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揽地(含互联网物流平台所在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委托纳入试点范围的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按照规定代开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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