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个世纪开始,很多西方的文学作品都有向“孤独”看齐的倾向。无论是赫尔曼黑塞的《荒原狼》、还是米兰昆德拉《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再到最经典的《百年孤独》,社会翻腾的浪花沉积成尘埃时,人的莫知所从尤其突出,孤独与迷惘同根而生。然而《百年孤独》还是不一样,在蝎子和黄蝴蝶交织的世界里,七代人交错着名字与命运,不断地重复着孤独的宿命。
拉丁美洲与中国、欧洲、甚至是北美洲都不相同,相对而言文化的层次并未达到很高的高度,就像作品中所反映的生活,大多还是口腹和情爱的追求。虽然有政治革命,但是采用的是虚写,更多强调的是革命的无力。就像文中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所说,革命的目的就是把房子的颜色涂成蓝色或者白色,而他自己也在发动三十二场革命全部失败之后选择回到作坊中靠打造小金鱼度过余生。虚无、情欲、挣脱、宿命这些浓艳的词汇涂抹在一起,就形成灰色的孤独。
中国的读者喜欢百年孤独,也是有原因的。但是巨大的文化断层横亘在我们与历史之前,金钱与物质的追求让我们在社会中浮沉,每个人或多或少都自认“孤独”。甚至是当今的中国社会更加偏向马尔克斯笔下的美洲社会,充满新生的力量,而自己并未完全学会如何掌控这惊人的力量。我们与布恩迪亚家族的人一样,其实也算不上什么孤独,更多的是迷惘。布恩迪亚家族的人不是挣扎在贫困线上的家族,相反,在辛勤的操持下,绝对是马孔多的富户。然而富裕之后,一家人开始迷惘。他们有的追求权力、有的追求革命、有的在安逸中绝望,有的在绝望中安逸,让激情与美貌萎谢在时光流年中。一代代的孤独背后是无法排解的矛盾――精力与现实的矛盾,让他们在这个小镇上莫知所从。作者选取的许多意向,例如开头时全镇的人消失记忆,与其说是孤独,不如说是人类发展到一定时期,集体的迷惘与失忆。也许真的如一些读者所说,当夏娃接受了那只苹果,人类就开始为所去所从而烦恼。(www.xing528.com)
在18、19世纪,主流文坛对于孤独的诠释,大约是革命之后,理想与现实的落差,以福楼拜与莫泊桑为典型,他们创造的人物在如此落差中被消磨得麻木与失落。而在上个世纪,越来越多的作者在战争与和平中意识到生命本身的虚无一面,所谓关于百年的孤独就是关于百年的迷惘。
《百年孤独》发表时,很多欧洲的读者认为书中的“孤独”很浪漫,但马尔克斯自己却不以为然。作为作者,他不好为自己的书多说什么,但我猜,他其实心里想的是:我都让飓风把马孔多吹走了,这就只是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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