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提出了 “酒德”的重要概念,在中国酒文化史上具有至上的地位。
孔子,名丘,字仲尼,春秋时期鲁国人,是春秋末期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他是中华文化中的核心学说儒家的首代宗师,集华夏上古文化之大成,在世时已被誉为“天纵之圣”、“天之木铎”,是当时社会上最博学者之一,并且被后世尊为至圣(圣人之中的圣人)、至圣先师、万世师表。孔子和他创立的儒家思想对中国和朝鲜、韩国、日本、越南等地区有深远的影响。孔子思想的要点有两个:一是仁、一是礼。孔子终其一生推行周礼,崇尚礼法,而在孔子的时代中,酒是为礼、为祭祀而设的。明代文学家袁宏道在《觞政·八之祭》中把孔子称为 “酒圣”、“觞祖”、“饮宗”,突出了孔子在中国酒文化史上的无上地位。
饮酒在中国一向被视为人生应有的享受。古代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交通以及通讯的不便,人们休闲娱乐的方式有限。尽管消费层次大有不同,但是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平民百姓,饮酒聚宴,是日常生活中普遍的取乐手段。而孔子自小就有志于习俎豆之礼,将礼治看做是社会得以安定、建立 “天下有道”的社会秩序的必要保障,唯有实行礼治才能使社会由乱变治。他一向强调 “不学礼,无以立”,注重礼的教育。孔子并没有专门的论酒文字,他往往是站在礼的立场、把饮酒放在谈礼的场合中进行归纳总结,进而阐释其礼仪文化。
古民最初酿酒的主要目的就是祭祀。所以《论语·乡党》记孔子说:“沽酒、市脯,不食”。对这一句话大多数人理解为:从市场上打来的酒不喝,买来的肉不吃。也有人认为市场上买来的酒和肉,孔子从食品卫生的角度认为它们是不洁净的,所以他也不吃,如《论语》朱熹注:“恐不精洁,或伤人也。”其实 “沽酒、市脯,不食”,意思是直接从市场上随意买来的酒肉,如果不按传统通过祭祀先人、神明等祭祀礼仪形式,他是不吃的。对孔子来说,他认为酒之饮,只能经过祭祀行礼才可以,才符合礼仪。由此可见孔子对于饮酒的态度是严肃的。
这可以从《左传》得到佐证。《左传·庄公二十二年》:“酒以成礼,不继以淫,义也。”“淫”是超过的意思。礼仪宴饮必备酒,但是要适度,过了界限即是违礼,即是不义。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言语》中记载钟毓、钟会弟兄两个的故事也印证了这一点。他们两个小的时候,有一次正碰上父亲白天睡觉,于是两人一起偷饮药酒。父亲忽然醒来,姑且假装睡熟来观察他们的行动,发现弟兄两人截然不同的举动:钟毓先行礼而后才饮酒,钟会只饮酒而不行礼。事过之后父亲问钟毓为什么要行礼,钟毓说:“酒是用来使礼仪完备的东西,所以饮酒时不敢不行礼。”又问钟会为什么不行礼,钟会说:“偷酒本来就不合于礼仪,所以饮酒时不敢行礼。”
孔子对饮酒的仪式规章是严格而谨慎地遵守。在孔子整理修复的《仪礼·乡饮酒礼》[1]中记孔子从酒礼出发,通过酒食的摆设到如何按规定入座、如何举杯、如何敬祖、如何答礼、如何离席等都作了明确的说明和要求。在《乡射礼》前半部分也记载孔子有同样的要求。《礼记·礼运》中记孔子谈到酒和酒器的放置摆设时说:“玄酒在室,醴在户,粢醍在望,澄酒在下。陈其牺牲,备其鼎俎,列其琴瑟管磬钟鼓,修其祝嘏,以降上神与其先祖。”玄酒为周朝之上乘美酒,用于祭祀,所以放置于室内且靠近北边,而醴酒陈列在室内,稍南近户,粢醍是种浅红色的清酒陈列又南近户而在堂,事酒、昔酒、清酒之等,地位比前者低,故陈放在堂下。等到祭祀当天,陈鼎于门外北面,把用于祭祀的动物一一陈列,兽在鼎南东首,牲在兽西,并准备好鼎俎,用于盛放和烹煮用于祭祀的食物,琴瑟在堂,歌钟歌磬,亦在堂下,以求天神与先祖能降福。可见当时祭祀中的礼仪十分严格,酒品、器物的列放都必须符合礼制的规范,执觥饮酒的礼节有点繁琐。可以说孔子对于周礼的规范甚至达到了痴迷的程度,以至于对于盛酒的容器形状也必须与周时保持一致。《论语·雍也》记述,孔子看到不符合周时规制的酒器 “觚”,便发出了 “觚不觚,觚哉?觚哉?”的叹息,意思是说现在的觚不像周时的觚,它还是觚吗?批评现在的礼已不像周礼了,它还能被标榜为礼吗?所以我们知道孔子认为的饮酒绝不同于我们现时的饮酒,他认为饮酒时必须遵照周时礼仪按部就班,饮酒绝不是一种娱乐,而应该是有着各种规范和准则的一种仪式。如果饮酒礼仪做不到或者做不好,不如不饮酒。
孔子追求的 “礼”的本质就是西周的等级名分制度。在他的理想社会中有严格的等级制度,贵贱有等,长幼有序。酒在粮食匮乏的上古社会是稀少与名贵的饮料,所以用来祭祀神灵、孝敬长辈,只有身份尊贵或年资已高的人,才能饮用。
正如《论语·为政》载 “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意思就是有酒肉首先应该孝敬年长的人。《论语·乡党》记载了孔子论及礼仪的一段话:“乡人饮酒,杖者出,其出矣。”朱熹注:“六十杖于乡。未出不敢先,既出不敢后。”意思是说和本乡人的人一起饮酒,饮完酒后,要提倡尊老尚贤,礼让老年人先走,然后自己离座。另外,《礼记·射义》云:“酒者,所以养老也,所以养病也”。孔子亦曰:“身有痨则浴,首有创则沐,病则饮酒食肉。”
无论如何注重礼仪,饮酒总是会有饮多饮少的区别,有饮醉的可能性。醉酒时的人神志不清又怎么来谈礼仪呢?喝酒至醉则容易失态丧德,因此,孔子告诫弟子:“肉虽多,不使胜食气;惟酒无量,不及乱。”(《论语·乡党》)意思是说:只有饮酒可不作限量,但以不乱为好。乱则失礼、丧德。
那么怎样才能把握好 “乱”与 “不乱”呢?我们都知道酒量因人而异各不相同,每个人喝醉的量很难作出统一标准。把握饮酒 “乱”与 “不乱”应该看饮酒之后,这个人思维是否清晰,能否做到谈吐理智、有礼有节;从人的身体特征来看,这个人脸是否发烧,脉是否躁急,心是否慌乱。如能做到思维清晰、谈吐理智、举止如常、步履稳健,饮多饮少完全可由饮酒人的酒量而定。反之,则应严格控制,以免酒后失态,乐极生悲。当代的许多 “马路杀手”不就因为醉酒而杀人,闯下了许多大祸。所以孔子这里说的 “乱”并不局限于醉酒狂乱,而重在于不违反礼法伦常。孔子也曾将酒德精神与国家兴亡的政治教化联系起来,反对 “酗酒废政”。孔子晚年整理六经时,在《大戴礼记·少问》中做过这样一番概括:自禹驾崩17世后,末代子孙桀即位。夏王桀不但没有继承先王良好的德行,反而好酒无度,致使德昏政乱,终被商取代。商代先王以国事为重,治理国家勤恭谨慎,武丁驾崩后由末代子孙纣即位。纣王也没有继承先王的德行,沉湎酒事远胜于夏桀,诸如 “酒池肉林”、“长夜之饮”等,最后也以亡国告终。由此,孔子总结出君王沉溺于酒与国家灭亡之间有着必然联系。可见,无论是谁,饮酒要有酒德,饮酒要有理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惟酒无量,不及乱”也是孔子 “中庸之道”的一种表现。“中庸”这个概念在《论语》中只出现过一次:“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指的是遵从礼仪不超过,也不要达不到。孔子的学生子贡曾问孔子,师和商两个人谁更优秀一些,孔子说:“师也过,商也不及。”子贡又问:师比商是否好一点,孔子说:“过犹不及。”对于两个学生子张和子夏哪个更贤明一些,孔子认为子张常常超过周礼的要求,子夏则常常达不到周礼的要求,而超过和达不到的效果其实是一样的。孔子认为饮酒也一样,酒为礼而设,如果不用酒则不合礼仪,显得对不起先人和宾客;如果饮酒太多,并且多到乱了法度、心智,则又失去了礼仪。唯有用酒而又不过量,才是符合礼仪的行为,才是应该追求的境界。(www.xing528.com)
庄子饮酒提倡贵真自得,要行君子之道,并且提出了一个 “醉者神全”的哲学命题,是在中国酒文化史上一个不能不谈的人物。
庄子,名周,字子休(一说子沐),战国时期宋国人。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是道家学派的代表人物,老子哲学思想的继承者和发展者,先秦庄子学派的创始人。庄子是主张精神上的逍遥自在的,在庄子看来,人生在世总是受现实社会的影响,必须不断地改变自我以适应周围环境,因而变得越来越不像自己,也就是说,人们本来最自然、最真切的东西渐渐被修改、掩盖甚至磨灭了,人们越来越远离自己本来真实的状态,变得面目全非。而酒可以帮助人们在浊世中找回本来的自己,还原自己的本性。酒是还原自己本真一面的依托和媒介。
在对酒的态度方面,庄子与孔子是有很大区别的。孔子讲究 “酒以成礼”,提倡饮酒要合乎规矩、符合礼制;庄子提倡饮酒贵真自得,即从人的本性出发,通过顺乎自然或对现实的超脱来达到还原真我的境界。《渔父》是《庄子》中很重要的一篇,其中有段有关 “真”的议论:“忠贞以功为主,饮酒以乐为主,处丧以哀为主,事亲以适为主,功成之美,无一其迹矣。事亲以适,不论所以矣;饮酒以乐,不选其具矣;处丧以哀,无问其礼矣。礼者,世俗之所为也;真者,所以受于天也,自然不可易也。”其中庄子对饮酒的观点是:饮酒以高兴快乐为第一,饮酒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快乐,至于用什么酒具就无所谓了。庄子提倡饮酒要遵从自然、看重本真,而不要受世俗的影响,不要被酒礼所束缚。这与其一贯提倡的 “无为”思想是一致的。
庄子认为饮酒不仅要顺乎自然、本性,更要行君子之道。《庄子·列御寇》指出孔子有 “醉之以酒而观其侧”的观点,即孔子认为要观察人,可以把这个人灌醉,看他醉后的行为举止然后评判他。后世朱元璋便十分赞同孔子这一观点并且将其施之于行动。而庄子却认为这不是一种可取的行为,不是作为一个君子应该有的气度,不是一种自然的感应,用这种人为的感应去应验外物,只会被外物所驱使。
庄子对酒有独特的理解,常用酒作比照物。在《庄子·山木》篇中,庄子借子桑的口说出了 “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的至理名言。此处的 “醴”就是酒,古代的甜酒。庄子指出君子之间的交往,不含任何功利之心,所以他们的交往能够长久而亲切。小人之间的交往,他们之间存在的只是利益,彼此往往包含着浓重的功利之心,结果把友谊建立在相互利用的基础之上,表面看起来双方的关系好得像美酒一样香甜,但实际上如果一方没有了利用价值、满足不了功利的需求时,这种 “友谊”便会断绝。
庄子提出了一个 “醉者神全”的哲学命题,认为人饮酒致醉而 “其神全也”。《庄子·达生》说:“夫醉者之坠车,虽疾不死,骨节与人同,而犯害与人异,其神全也。乘亦不知也,醉亦不知也。死生惊惧不入乎胸中,是故逆物而不慑。彼得全于酒,而犹若是,而况得全于天乎!”意思是说有些醉酒的人从马车上摔下来,虽然受了些伤,但却没有死。而这些人的骨节与一般人相同,但所受伤害的轻重却与一般人不一样。之所以如此,是由于酒后精神凝聚,乘上车不知道,摔下来也不知道,死与活的感观惊恐没有进入他的心中,所以外物便伤害不到他。这里,庄子 “醉者神全”哲学命题,指称人在醉酒后精神越发高涨,思路更加狂放,以至于 “死生惊惧不入乎其胸中”,所以酒可以保全人生。庄子赞赏醉酒状态,认为这样能去除人们身上的伪饰,能使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将已经接受的那些社会世俗观念放弃,摘下平常生活中人的种种面具,回到原始的本真状态、自我状态,顺应自然,并由此得出结论:“彼得全于酒,而犹若是,而况得全于天乎?”
庄子的 “醉者神全”这个哲学命题与屈原所说的比喻似乎正好相反。与庄子几乎同时代的诗人屈原说:“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从中可以看出屈原对崇高的精神境界的执著追求。屈原所处的时代是一个泯灭个性的时代,谁要是想在仕途上站稳脚跟、有所作为,必须得先放弃自己高尚的人格。而屈原宁死也不愿意把自己从高尚降为卑污,在坚持高尚人格的同时想要获得政治仕途上的成功,其最后的悲剧结果也就不难想象了。屈原的 “独醒”、“独清”反衬出周围人的 “浊”、“醉”,反衬出周围环境的险恶污浊。屈原说:“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虽然遭受坎坷历尽艰难险阻,但是对人生仍表现出极大的热爱,提倡的人生态度仍然是积极入世的。而庄子则主张生不如死、逃避矛盾,追求天马行空无拘无束的生活,其人生态度是消极遁世的。二者相比,目的实际上都是在追求生命和精神的完整。但不同的是,屈原是从诗人的感受上来借喻这种意义,所以相信清醒的可贵,反对醉态的消极;而庄子是从哲学意义上来论述这个问题的,所以相信沉醉的可贵,肯定醉酒时人的精神状态的松弛、那种绝对自由、忘却生死利禄给人带来的积极性。
庄子的这种 “醉者神全”哲学是有其必然原因的,同时对后代文人的影响非常大。中国的士人们处在专制制度的控制之下,从人格特点、人性本能到思想行为都受到沉重的压抑,专制制度下的礼教与纲常严重束缚着人身的自由,许多士人常常因为一言一行不合当时的礼俗,冒犯了帝王的尊严,轻则流放异地他乡,重则剥夺人身自由,甚至连性命也难以保全。在古代封建专制制度下,先哲们的理想虽然十分完美,但事实上既不能通过自我道德的完善来逃避专制制度的重压,也不能顺其自然地回避现实来保全自我的真实。唯一能够使他们暂时得到解脱、减轻痛苦的东西可能只有这样一种令人沉醉的 “保全剂”——酒。所以魏晋名士才会爱好饮酒,不少还嗜酒如命,以期 “形神相亲”。
所谓 “形神相亲”,就是让身体和精神处于一种无间的境界,无它无我,泯然相忘,以此超越现实,求得愉悦。比如魏晋的刘伶蔑视礼法,宣扬了老庄思想,在他的一篇惊世妙文也是其唯一的一篇作品《酒德颂》中描写了一位 “惟酒是务,焉知其余”的大人先生,这位大人先生可以说就是一位 “醉者神全”的人物。事实上,魏晋名士是在借喝酒来逃避司马氏政权对知识分子的杀戮与迫害,以保全自己的性命。虽然历史上的 “竹林七贤”中没有一人能借酒而真正避世,最后不是被杀,就是被逼妥协了,这似乎已经成为处在乱世中的士人不可能逃避的必然命运。鲁迅先生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一文中,曾十分精辟地分析说:竹林名士之一的阮籍之所以沉醉于饮酒,“不独由于他的思想,大半倒在环境”,因为 “其时司马氏已想篡位,而阮籍名声很大,所以他讲话就极难,只好多饮酒,少讲话,而且即使讲话讲错了,也可以借醉得到人的原谅”。
一个人生活在俗世中,难免受到各种利益、欲望的影响,各种哲学都以各自的方式告诉人们如何面对利欲的诱惑。儒家哲学用道德观念来使人摆脱利欲的牵制,而庄子告诉我们这就是我们的本性,要去直面它。庄子的这种 “醉者神全”哲学对后人的影响当然并不会在这里停滞。相对于中国士人积极的入世思想来说,这种哲学基本上是逃避性的。但是,在中国古代漫长的历史中,使古代士人的人格与性灵得以保存下来离不开这种逃避性的哲学,离不开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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